浅论秦俑铠甲
申茂盛
秦俑的服饰,甲衣塑造逼真,甲片的编缀方法也交待得很清楚,与真实的铠甲编缀一般无二,护腿、靴、履等细部,都塑作得非常具体,一丝不苟。所有这些为我们深入细致地研究秦代军事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下文想通过自己的观察体会结合收集的资料谈一谈对秦俑铠甲的初步认识。
一 秦俑铠甲的编缀
秦俑军队中铠甲俑占了绝大多数,而其中大量出现的是一类一型铠甲俑,此类型铠甲应当是秦国军队的主要护防装备,下面即以其为例谈一谈秦俑铠甲的编缀方法。
发掘简报认为:甲片是用“甲钉”和“连甲带”编缀的(1)。
聂新民先生则倾向于甲片是用丝线或筋条缝缀的。认为:甲衣的钉盖状物“根本不是什么‘甲钉’,而是甲片缝缀后留下的细针脚,而连甲带的每一段则是长针脚”。“要缝成一条连甲带,每一甲片上得札下两组排列成为‘::’形的针孔,以三片甲片相迭为例,一根单线就可以缝缀成外表与一条连甲带相同的样子,而背后形成一排细针脚,它的走针线说明甲衣是采用这种方法做成的。”(2)
对于聂新民先生的分析,我完全赞同。铠甲确实是由长细针脚缝缀成的。我们如果将胸前,后背固定甲片中间的一个“甲钉”竖向看成一条线的话,就会发现它与(即背后形成的细针脚)完全相同,这说明固定甲片和活动甲片一样,都是长细针脚缝成长条形,不同的是固定甲片长针脚在内,细针脚在外,活动甲片长针脚在外,细针脚在内罢了。
既然甲片首先都是由长细针脚竖缝连缀成长条形,那么一领完整的甲衣又是怎样编缀的呢?
《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认为:“甲片的编缀方法,前身甲上*的甲片是上下左右固定编缀,下*的甲片是左右上下活动联缀。联缀的方法是先横编,再纵联。横编是以中间一片为中心,向左右两侧以前片压后片的顺序编缀,纵联时,上*固定的甲片是上片压下片;下*活动的甲片是下片压上片。后身甲的上*亦为固定甲片,下*为活动甲片,但横编时是以中间的一片为中心,向左右两侧是前片压后片;纵联时是下片压上片。”(3)也就是说铠甲是先横编,然后又竖缝的,这与前面我们所分析的甲片首先都是由长细针竖缝成长条形是相矛盾的。让我们再来看一下“甲钉”上的股道就明白了,甲片上“甲钉”的排列竖立成一行,而其上的股道也相应的竖向排列,相互一致。这说明铠甲应是竖向缝缀的。并且分成几个部分进行的,具体说来就是:一领铠甲是分成衣领,体腔和披膊三部分来缝制的,具体步骤如下:
1、长针脚在外,细针脚内,利用长针脚一面的拉力大于短针脚一面的拉力起收束作用,缝一圈,缝成衣领;然后用横针,细针脚在外,长针脚在内,将连肩和衣领缝在一起。
2、体腔部分,从衣领后背中间一行开始缝起,用长细针脚将六、七片甲片缝成长条形,腰部以上,上片压下片,长针脚在内,细针脚在外;腰部以下,下片压上片,长针脚在外,细针脚在内。在长针脚的两头多两个横针,一使联线中腰部和上部断开;第二使腰部以下更加结实,适应下部活动频繁的要求,最后一针回到衣领处,然后,缝一横针,与其相邻一行第一片联缀,再竖缝第二条长条形,以此类推,将甲片全部联成长条形;从后背中间行开始,竖缝,两边甲片压中间,长针脚在内,细针脚在外,将相邻两行甲片缝死,到胸前中间合扰,缝成为筩形。除最下边一排甲片针孔是六组为:“::”形的针孔外,其余甲片的孔全是八组为:“::”形的针孔,编号为A—H,连成三条竖线,与相邻甲片的联系都是三组为:“::”形的针,如与上是A、B、C与FF、G、H,与左C、E、H,与右A、D、F,连缀的非常结实。
3、披膊缝缀时,从连肩处开始,方法和体腔缝缀的方法完全相同,长针脚在外,甲片中间压两边,下片压上片,缝成覆瓦形。
这样,一领完整的铠甲就缝缀成了。
秦俑铠甲的编缀方法和燕下都出土的铁兜鍪(4)的编缀方法一样,都是先联缀成长条形,然后开始从两边压中间,不同的是燕下都铁兜鍪是长针脚在内,细针脚在外,甲片上片压下片,而秦俑铠甲腰部以下和披膊是长针脚在外,细针脚在内,甲片下片压上片。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腰部以下的披膊活动部分,长针脚在外缝线比较松,这样易弯曲,适体灵活,行动自如:腰部上下用不同的方法排列甲片,连甲线断开,可避免下部甲片活动时波及到上部甲片,保持上部甲片贴身,不松动。
二类三型俑的铠甲较特别,这里暂不与讨论。
二 秦俑铠甲的开合
关于秦俑铠甲的开合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认识,发掘简报认为:“每领铠甲都在右上角设钮扣,为铠甲开合的地方;在两腋下甲片相接连处未设钮扣,同样用甲钉固定,证明铠甲在穿的时候,除过Ⅲ式外,其它都是从头上往下套的”,《发掘报告》和杨泓先生著的《中国古代的甲胄》都持这种观点。而聂新民先生则认为:“在二号坑T9出的一个甲俑,右臂腋下新发现设有一个钮扣,……说明几乎每一领铠甲的右腋下均可开合……,秦代铠甲为左衽,胸前腋下设有钮扣,穿卸甚为方便”。
对于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认真的观察和分析,下面谈谈自己的观察、分析结果。
在三号坑中4、10、66、68号俑右腋下的甲片,即自上而下第三排,自胸前中间向右第四行,甲片是完整的一片,形状如船形,两头高,中间凹,一边是直线,一边是曲线,大小是两片甲片之和,长10—13厘米。它的相邻的甲片,左、右,下是连缀死的,说明右腋下是连缀住的,开合不可能。
从驭手俑来看,三号坑46俑,双臂向前半举,双手半握拳作控驭马状,其右腋完全暴露出来,可以明显看出;右腑下无扣;右腋下缝合线和其它部位完全一样,没有什么开合处。
从三号坑小13号俑来看,它的连肩处和右胸前的甲片是连缀在一起的,即右乳上方是缝死的,没有开合处。
那么,我们根据以上这些就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秦俑在胸前右上角设有钮扣,为铠甲开合的地方,除Ⅲ式外,都是从头上往下套穿。
这与杨家湾一类一型铠甲相似,但杨家湾一类一型铠甲无披膊,胸甲和背甲在肩部用带联系,而秦俑铠甲有披膊,特别是N式甲在结构中比一般甲衣多出盆领,护臂长甲和护手甲,甲片比一般甲衣多出了五六排,如此长的园桶状的甲衣,套穿必定不容易,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质地问题,留作下一部分分析。
聂新民先生认为秦代铠甲为左衽,胸前腋下设钮扣,穿卸甚是方便。“多数铠甲右腋下设扣,穿卸甚是方便。“多数铠甲右腋下设扣,原因是俑的腋下多被右臂所遮盖,在制作时未予考虑。另外有可能存在带钩那样的暗扣,夹于前后甲片之间,秦甲在缝制时有意使开合处与与其它甲片连接处看上去一致,这从胸前右上角可以看出,如不设钮扣,我们便不是容易看出它的开合线的”。(2)
我们仔细观察一下就可以看出,二号坑T9一个甲俑右腋下的钮扣,位于腋下底边向上数第二排甲片上,不用说双臂向前半举,双手半握拳作控驭马辔状的驭手俑,就连右臂自然下垂,半握拳状武士俑,这一部位也完全暴露,看的非常清楚没有钮扣。秦俑制造艺术风格是写实的,在塑造上严格模拟实物,对于一些细微部位,都塑造的具体形象,一丝不苟。对于钮扣那样关键的部位,既未被右臂所遮盖,而又忽略不作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只能说,大多数铠甲右腋下无钮扣。
胸前右上角开合处,即身前第一排中间向右第二片甲片,其上只在右下角有一个“甲钉”,而与它相对应的左边的甲片都是三个“甲钉”,说明这一甲片和其左边、下边的甲片都未缝在一起,是开合的。
右腋下的每一甲片上都有两个“甲钉”,和左腋下完全一样。说明右腋下同左腋下一样,是连在一起的。
所以,大部分铠甲右腋下不存在开合线,胸前右上角设扭扣,是用以开合的。
一二号坑T9中一俑右腋下设有钮扣,这又该怎样解释呢?
通过观察,发现这是一个特殊形制的铠甲,除了右腋下有一钮扣和别的铠甲不同外,它的衣领和右肩部也和别的铠甲不同。右肩部有一钮扣,位置在肩胛骨处。可以开合。这种铠甲右肩和右腋下设有钮扣,穿卸方便,可惜到目前为止,只发现一例。对这种铠甲的进一步研究,有望于以后的考古发现。
三 秦俑铠甲的质地
关于秦俑铠甲的质地,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认为:一类型铠甲是皮甲,二类三型铠甲是金属甲。这已得到大多数人的承认,无需赘言,但对白,聂二位先生认为N式甲、二类一、二型铠甲亦是金属甲不敢苟同,下面谈自己的认识,以求教于各位。
聂新民先生认为:“秦俑敷色采取平涂法,即对照实物配好颜色,然后均匀地刷上去。而不考虑光线对物体色彩的影响所形成的明暗变化,但对照实物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要求尽可能的接近物体本来的颜色。”通过综合资料,分析得出两点认识:“l、秦俑甲大部分色彩一致,甲片为赭色……反映秦俑甲大部分是皮甲。2、有一部分甲片为黑色或暗黑色,为金属甲片。”(2)
白建钢先生认为:“1、甲片为赭色……是皮甲,2、有一部分甲片为黑色或暗黑色,为金属甲。”(5)
问题是到底那一种铠甲甲片是黑色或暗黑色,文章中未明确指出,在《发掘报告》中提到二类一型铠甲,标本T19G10:14;二类二型铠甲,标本T19G10:24;甲片均为黑色褐色,但是在《附表三,陶俑彩绘色彩残迹记录表》中对687个铠甲俑中的80个进行了登记,颜色全部是赭石色,无一暗黑色,或暗赭色。说明黑色暗黑色与赭色之间的界线是比较模糊的,在一般人眼中它们基本上是一样的,或者差异极小,是很难准确地区分开的。
再者由于甲片暴露出土有早晚,早露土的记录时颜色浅,反之则深;甲片涂色有薄厚,薄则颜色浅,反之则深;以及工匠的技艺水平不同和观察,记录者不同,对同一种颜色会有不同的统计结果。所以,用颜色的深浅作为区分皮甲和金属甲的依据是有缺陷的。
我认为对秦俑铠甲质地的判断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铠甲的外形上所表现出来的质地;铠甲的编缀方式;铠甲的实用性;穿卸时的方便性和当时的社会生产发展水平。
从铠甲的外形上所表现出来的质地看:
除二类三型铠甲甲片规整,外轮廓线平直光滑,甲片较小,方形甲片为2.8×2.7,3.3×3,长方形甲片为3×2.5厘米2外,其余的各类型铠甲外缘微翻,边缘不平直光滑,甲片大小都在4×4厘米2,大者达6×7厘米2,都较二类三型铠甲甲片大。
从编缀方法上看:
除二类三型铠甲是波折曲线缝缀外,其余各类型铠甲都是竖线缝缀。
从铠甲的实用性看:
白键钢先生认为身着二类型铠甲(轻型铠甲中的军官铠甲)的俑不是在一线冲锋陷阵的,这个观点是不妥的。《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王谓其骑曰:‘吾为公取彼一将’。令四面骑驰下,期山东为三处,于是项王大呼驰下,汉军皆披靡,遂斩汉一将。……项王乃驰,复斩汉一都尉,杀数十百人……项王身亦被十余创”。说明当时打仗时,大将甚至主帅都是驰聘于疆场,厮杀于一线的,将军既然战斗于一线,那么,我们认为N式铠甲和二类二型铠甲与二类三型铠甲是同一种质地可以明显看出,二类三型铠甲的防护性能远不如前两种类型的铠甲,这与常理是相悖的。所以,我们认为二类三型铠甲与前两种铠甲的质地是不同的,二类三型铠甲是金属甲,而N式铠甲和二类二型铠甲应当是皮甲。
从铠甲穿卸的方便性上看:
正是因为二类二型铠甲是金属甲,它才与别的铠甲不一样,为套穿方便,腋下只有两排甲,高6—7厘米,而其它类型的铠甲,腋下有4—5排甲片,高30多厘米。假如N式铠甲和二类二型铠甲是金属铠甲,套穿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想象的。
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看:
战争中,攻防是一对矛盾,只有进攻性的武器发生了质的、大数量的变化,更精锐的铁制武器出现在战争舞台,皮甲无法与它抗衡,防卸性武器的主角才可能由金属铠甲来扮演。但事实上是秦俑坑中,武士主要装备的进攻武器都是由青铜铸造的,自然防护装备也极少有可能大量装备先进的铁铠。
所以,我们认为秦俑坑中除个别铠甲是金属甲外,大量的应是皮甲,即二类三型铠甲是金属甲,其余的全是皮甲。
注解:
(1)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5期。
(2)聂新民:《秦俑铠甲的编缀及秦甲的初步研究》《文博》1985年1期。
(3)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
(4)转自杨泓《中国古代的甲胄》。
(5)白建钢《论秦俑军队的铠甲》《考古与文物》1989年3期。
(原载《文博》1990年5期)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