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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始皇陵的考古资料看秦王朝的徭役

袁仲一

                               
  秦代徭役繁重的程度,古人和今人都作过一些粗略的估量。如《汉书·食货志》记载:“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颜师古注:“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中都官者也。率计今人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于古也。”这是就一个人平均一年中服役天数和过去“使民不过三日”的比率来说明秦力役之重。范老在《中国通史简编》中指出:“秦时全中国人口约二千万左右。”而服役的人“总数不下三百万人,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五。”这是从服役人数方面估算秦王朝的徭役量。这两种估量虽然比较粗略,但在研究的方法上对我们确有很大的启示,就是对秦王朝徭役的繁重要作一定量的具体分析。本文试图从始皇陵的建筑规模、建筑工程量以及役用工人的来源等考古资料的整理出发,对秦王朝的徭役作一点具体的估量与分析,以为研究秦王朝阶级关系与秦末农民战争提供背景性的资料。
  一 秦始皇陵的建筑规模
  秦始皇陵的修建工程,始于公元前247年,其中大规模的修筑是在秦统一后的十年。对此《史记·秦始皇本纪》曾有明确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二世上台以后,又“复土郦山”,继续进行陵园的未竟工程。直到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冬,周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打到骊山脚下,修陵工程才被迫停止①。
  陵园的建筑规模异常宏伟。它由高大的陵墓和内外两城,以及许多地上、地下的建筑等部分组成。陵墓的封土呈覆斗形,远看象一座巍峨耸立的山丘,陵基近似方形,占地面积为249.775平方米(374.66市亩)。原高五十丈(115米)。因经过两千多年自然的侵蚀,现存陵的封土东西长345米,南北宽350米,周长1.390米,底面积为120.750平方米(181.13市亩),高76米②。
  陵墓的周围环绕着内外两重城垣。内外城均呈南北向的长方形。经实测,内城周长3.870米,外城周长6.210米;内外城占地面积为2.035,100平方米(3052.5市亩)。内城的中部有条东西向的隔墙,把内城分为南北二部。南部主要是陵墓的封土占据,北部的正中又有条南北向的复道,把北部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地面的宫殿建筑区,东区目前尚未发现任何遗迹。大部分内外城垣仅存墙基,只有内城和外城的南垣还有一段存留于地面上,残高2—3米。内城的南、东、西各有一门,北边二门。门上有阙楼建筑,内城南门的阙楼台基目前仍高出地表3米余。门址的附近堆积着大量的瓦片、炭迹和红烧土块。
  陵园的地面建筑,多集中于内城北部的西区和内外两城西墙之间的北半部,少数建筑位于外城西墙的西侧。在这些地区发现有大片的夯土房基,一排排的陶水道、石水道,用卵石铺设的散水、路面,以及成堆的瓦片、炭迹、红烧土等。这是项羽入关后“燔其宫室营宇”留下的残迹③。1977年3月,临潼县博物馆在内城北部西区曾清理2—4号建筑遗址一组。其中以2号遗址保存较好,分为主体建筑与门道两部分。主体建筑南北长19米。东西宽3.40米;门道长5.30米,宽1.60米。地面经夯打坚实平整,残存的墙壁高26—105厘米,阶墀用青石墁铺,门廊两侧墙壁的下部包镶青石板,此组建筑遗址内出土有板瓦、筒瓦、瓦当、石材、鸱尾以及铁工具等。值得注意的是发现一直径61厘米的夔纹瓦当,是用于檩头的遮朽,反映了这组建筑用材之大,一定是座高大的富丽堂皇的建筑④。《后汉书·祭祀志》记载:“古不墓祭,汉诸陵皆有园寝,承秦所为也……秦始出寝于墓侧,汉因而弗改,故陵上称寝殿。”始皇的陵墓座西面东,正门开在东边。这组建筑位于陵墓左侧,当为寝殿和便殿的组成部分。
  内城和外城西墙之间北半部的建筑遗址内,历年来出土了许多珍贵文物,如错金银的编钟、铜雁足灯残件、两诏铜权,以及铁工具,瓷器残片等。在瓷器盖上发现有“郦山飤官”、“郦山飤官左”、‘郦以飤官右”等刻文⑤。汉时诸陵园内设有陵园令、长、丞及食官令等,东汉时除有食官令外,还有食官监丞⑥。从“郦山飤官”刻文,说明这一地区建筑遗址的性质,是陵园内寺府吏舍。
  陵园内的地下建筑,目前已经发现的,在陵墓的西侧有铜车马坑、珍禽异兽坑、跽坐俑坑,以及其他各种陪葬坑等数十余座;在陵墓封土的北侧和南侧发现陪葬坑数座。在陵墓的东侧距外城东垣约350米处,发现有马厩坑和跽坐俑坑九十三座,陪葬墓十七座。在陵的东侧约1.500米处,发现了一、二、三号兵马俑坑和一个未建成的俑坑。总计发现的大小陪葬坑、陪葬墓近二百座⑦。
  此外,在陵南还发现一条由西南向东北走向的长堤,残长约1.000米,宽约40米,残高2—8米,这是为了防止骊山上的供水北流冲刷陵墓而筑的防洪大堤,使山水折而东北流,绕过陵墓后再北流入渭河。在陵园的西边还发现有为修陵供应石材的打石场遗址,烧制砖瓦的窑址,修陵工人的墓地等⑧。陵园的北边2.5公里处有一周围2公里的鱼池。《水经注·渭水注》:“始皇造陵取土,其地汙深,水积成池,谓之鱼池也。”
  在始皇陵周围的东西、南北各长7.5公里,面积约为56.2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历年来不断有秦代的文物出土。目前已进行过详细勘探的部分还不到陵园总面积的五十分之一,已有上述众多的发现,其隐而未见者当还有许多。整个陵园是座极为宏伟的文物宝库。
  秦始皇陵园的建筑布局出于对生前的模拟。高大的陵墓象征着生前的咸阳宫,内城和外城象征着皇城和外廓城,大片的地面建筑象征着“前朝后寝”的寝殿、便殿,马厩坑象征着宫廷的厩苑,珍禽异兽坑象征着宫廷的苑囿,兵马俑坑象征着守卫京城的宿卫军……一切都象征着把地上王国搬到了地下。
  二 始皇的建筑工程量
  目前由于对始皇陵的勘探工作尚未结束,始皇陵和许多陪葬坑还未发掘,遗存的地面建筑仅是残迹,加上对当时的劳动生产率一无所知,因而现在要精确计算始皇陵的建筑工程量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这里只是根据已知的一部分地上、地下建筑的土木工程作点粗略的估算。
  (一)土方工程
  始皇陵园的土方工程,主要包括陵墓、城垣、陪葬坑、房屋等的土建项目。
  1.陵墓
  墓穴,东西长485米,南北宽515米;面积为249.775平方米,边沿部分深8米,中心部分深度不明,根据“下及三泉”⑨的文献资料及凤翔秦公一号墓深约24米,因而推断始皇的墓穴的最深处不会少于24米。墓穴当成阶梯形,其平均深度姑以15米计,挖掘墓穴的土方量为3.746.625立方米。
  封土,呈四方锥形,底面积为249.775千方米,原高115米,土方量为11.241.375立方米。
  以上两项合计土方量为14.988.000立方米。从墓穴中挖出的土又要回填过去,陵墓的封土从距陵2.5公里的鱼池运来后还要逐层夯筑。从工程量方面说,每一方土都经过了两道工序。当时挖土用的是铁锸等简陋的工具,运土是靠肩挑起人抬,尽管当时可能用延长工时的强制办法,但劳动效率仍是低下的。参照当前农村基建工程的劳动工率,初步推算修建陵墓的用工量为151.132.042个工日(参见表一)。
  附注:
  (1)封土是从距陵5华里的鱼池运来,往返一次约需1.5小时,一天的劳动时间以12小时计,也只能运土8次。1立方米土重3.600公斤,每人每次运土量(肩挑或人抬)以现在的工程要求为40公斤,这样每人每天只能运上0.09立方。
  (2)地宫的夯层薄,封土的夯筑较粗,参照始皇附近农村的夯筑工程效率,故定前者的劳动率为0.5立方米,后者为1立方。
  2.内外城垣
  内城垣:南北长1.355米,东西宽580米,周长3.870米。外城垣南北长2.165米,东西宽940米,周长6.210米。内城和外城的墙基宽8米,墙基距现在地表1.5—2米,城垣的残高2—3米。原高度不明。《考工记》记载: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根据郑玄注,这些高度是包含着角楼高二雉,除去角楼高度,则宫城高五雉,外廓城高七雉。“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⑩。周尺一尺等于19.91厘米(11)。五雉为9.955米,七雉为13.937米。实际上战国的城都超过周礼制定的,如新郑郑韩故城残垣高15—18米(12)。始皇陵的城垣虽然是天子京城的象征,但考虑到墙基宽8米和基深1.5—2米的情况,城垣的原高度不会低于《考工记》上的数字。故暂以《考工记》为准,即内城高9.955米,外城高13.937米,墙基的深度一律以1.5米计算。由此得出内城垣的土方量为354.046.8立方米,外城垣的土方量为766.910.16立方米,内外城垣合计土方量为1.120.956.96立方米。
  内城和外城垣均经夯筑夯层厚6—8厘米,非常坚硬结实。在城垣附近未发现有壕沟遗迹;且墙土纯净与陵园的含有砂石的土质不同。由此推断筑墙的土亦当从鱼池运来。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工程量,初步推算,修筑内城垣用工量为4.180.253.6个工日;外城垣用工量为9.301.564.32个工日。内外城垣共用13.481.817.92个工日(见表二)。
  附注:
  每人每日工作量一栏是参照当前陕西临潼县农村的基建工程劳动工率制定。因土层中含砂石较多,故挖土方定为1方;夯筑的质量高、费工大,故定为每日0.5立方。
  3.防洪堤
  防洪堤从骊山北麓的大水沟开始,至王*与三任村之间止,全长约3.500米,现残存部分长约1.000米,宽40米,残高2—8米,厚高不明。现仅以残存的最高点8米计算,土方量为1.120.000立方米。挖运土和夯筑两项工程共需用工3.360.000个工日(参见表三)。
  附注:
  ①此处多砂石,挖土方非常困难,现在一个劳力连挖加运,平均每天约为0.5—1立方,考虑秦时挖掘和运输工具较差,故以0.5立方计算。
  ②防洪堤夯筑的质量不高,故每日的工作量以1立方米计算。
  4.兵马俑坑
  一号兵马俑坑的面积为14.260平方米,二号兵马俑坑的面积为6.000平方米,三号兵马俑的面积为520平方米,未建成的俑坑(坑内未放陶俑、陶马)面积为4.608平方米。以上四个坑的总面积为25.388平方米,平均深度为5米,其挖掘的土方量为126.940立方米,另外,此土从坑内挖出后又要覆盖到坑顶上去,并用夯打实;坑内还筑有一条条的夯土隔墙(13)。初步推算四个坑的用工量为355.582个工日(参见表四)。
  5.房屋建筑基址
  始皇陵园房屋建筑的土方工程,原来是包括夯筑墙壁和地基的处理两部分。夯土墙现已不存,无法计算其工程量,只好就现存的夯土基址的土方量作点估算。目前能够看到的房屋建筑基址可分为甲、乙、丙三区。丙区(外城西墙西侧)的夯土范围未作过详细调查,这里暂不统计。甲区,即内城北部西区,夯土基本上连接成片,是很多组房屋建筑的基址,面积约为197.500平方米,基址的夯土厚约为1.5—2米。乙区,即内城和外城西垣之间的北半部,亦有很多组房屋建筑,各组的夯土基址之间的空隙极小,基本上也是连接成片,面积为150.000平方米,夯上的厚度为1—1.2米。房屋地基的作法,是先挖基槽,然后填土夯筑。夯层厚为6—8厘米,夯窝径约8厘米,夯土坚硬密实,工程质量高,耗费的劳力大。
  附注:
  ①一号坑有隔墙十堵,加上四壁的夯墙折算成三堵,共十三堵,每堵长184米,宽2.5米。
  ②二号坑的隔墙比较复杂,长46米者八堵,长92米者九墙。坑东西两壁的夯墙各长84米,墙宽均为2.5米,高3.8米。
  ③坑平均深为5米,加上地基的基槽深0.5米,故挖土圹的深度为5.5米。
  甲区挖基槽的土方量为296.250立方米;乙区挖基槽的土方量为180.000立方米。二者合计为476.250立方米。把这些土挖出后,再回填过去并逐层夯实,这样每一方土都经过两道工序,土方量无形中增大了一倍。初步推算,甲区的用工量为888.750个工日;乙区的用工量为540.000个工日,二者合计共用工为1.428.750个工日(参见表五)。
  6.陪葬坑和陪葬墓
  已发现的陪葬坑和陪葬墓的数量众多,大小和深浅不一。合计起来总面积约为26.000平方米,深度为2—10米。挖掘坑和墓穴的土方量约为186.000立方米。挖土和再回填夯筑约需用工372.000个工日。
  以上六项工程,挖运土方量总共为18.018.147立方米。因为从坑穴内挖出的土又要回填夯筑,陵墓的封土和城垣土从别地运来后也要经过夯筑,这样一来,实际的土方工程量就约略增加了一倍,变成为36.030.070立方米。挖运和夯筑两项工程共用工170.130.192个工日。
  (二)建筑材料
  始皇陵园内的地上和地下建筑,所用砖瓦、木料、石料等建材的数量异常巨大。可惜,地面建筑已变成一片瓦砾,地下建筑尚未完全揭露,所用建材的数量无法精确统计。现仅就已知的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1.砖瓦
  一、二、三号兵马俑坑的底部都用青色条砖墁铺。一号俑坑砖地的面积为6.134平方米,二号俑坑砖的地面积为2.943平方米,三号俑坑砖地面积为354平方米,三个俑坑的砖地面积总计为9.431平方米。砖的规格有大小二种:小砖长28、宽14、厚9厘米,大砖长41、宽18—20、厚9厘米。大砖用的数量很少,基本上用小砖,故均以小砖计算。每块小砖的面积为0.0392平方米,三个俑坑共用小砖256.697块(参见表六)。
  秦代砖瓦的特点是火候高、密度大、坚硬如石,当地群众称之为铅砖,其作法是经过选土、淘洗、掺砂调和、制胚、入窑焙烧等工序,焙烧的温度约在摄氏1.000度左右,每块砖瓦都要耗费许多精力。整个陵园建筑所用砖瓦的数量恐有数千万件,用工量的巨大可以想见。从始皇陵园出土的砖瓦上的文字,可以看出当时为陵园烧造砖瓦的中央官署机构有都司空、左司空、右司空、右水、左水、寺水、大水、大匠、北司、宫水等十个之多(14)。每一官署内都设有许多工师具体主管砖瓦的烧造。现已发现的工师名已达48人(15),每一个工师主持若干窑场的生产,每个窑场又有一大批陶工、杂工,总计参与烧造砖瓦的人员恐怕要达万人左右(16)。如以统一后大规模修陵的十年计算,则用工将达三千六百余万工日。
  2.木材
  一、二、三号兵马俑坑都是土木结构的地下建筑。立柱、枋木、棚木、地栿、封门木等,都是粗大的松柏类的方木或圆木。立柱高3.8米,径30—40厘米,枋木和棚木一般长(9—12米,径20—60厘米。初步推算,一号俑坑用木料为5.376立方米,二号俑坑为2.640立方米,三号俑坑为132立方米,总计8.148立方米(参见表六)。
  在钻探的过程中发现,陵园内一些大的陪葬坑的建筑结构与兵马俑坑相似,上面都搭盖着粗大的棚木,加上约近三十五万平方米地面建筑所用木料,其总数恐将达数万立方米。《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郦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说明修建宫殿和陵园所用的木材来自蜀、荆地区。从如此遥远的地方把木头运来,再经加工、建造等工序,其一根木头将,“用数十百功”。俗话说:“近山一千,出山五百,殿堂底下还有一百”。用工量的巨大非常惊人。
  3.石材
  始皇陵园范围内经常出土有石水道、石门槛、石柱础,以及砌阶墀、地面用的青石板等。在陵的西北角的郑庄村南还发现打石场遗址一处。遗址内发现有大量的石材及石水道、门蹲石、青石板等成品和半成品;还出土有铁锤、铁錾、铁抬钩、铁刑具等类文物二百余件(17)。修陵用的石材是从渭河北岸的山上运来。《关中记》记载:“郦山无此大石,运取于渭北北山,故其歌曰:‘运石甘泉口,渭水为不流,千人一唱,万人相钩’”。
  4.其他
  一、二、三号兵马俑坑的棚木上面普遍铺一层席子(芦席和竹席),席上再覆盖胶泥土和黄土。一号俑坑用席11.643平方米,二号俑坑用席6.000平方米,三号俑坑用席520平方米,三个坑共用席18.163平方米(参见表六)。如以每平方米用一个工日(包括备料和编织),则计费18.163个工日。
  (三)陪葬品
  一、二、三号兵马俑坑计有陶俑、陶马七千余件,每件陶俑、陶马都要经过雕塑、焙烧、绘彩三道工序。参照我们曾经摹拟复制原大的秦俑的耗工情况推算:一号俑坑的陶俑、陶马约需用工750.000个工日,二号俑坑为128.125个工日,三号俑坑为9.000个工日,总计用工887.125个工日(参见表七)。
  一、二、三号俑坑的试掘方内,还出土各种青铜兵器和车马器一万二千余件。估计三个俑坑内埋藏的兵器和车马器将近十万件。
  另外,在陵西的一个陪葬坑内出土两组铜车、铜马、铜俑(18)。其他一些陪葬坑、陪葬墓内出土有跽坐俑、铜器、陶器、铁器、金银器等许多文物,至于始皇陵墓内的陪葬坑更为丰富。《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汉书·楚元王列传》说:“珍宝之藏,机械之变,棺椁之丽,宫馆之盛,不可胜原。”每一件珍贵的陪葬品都要耗费多人数月乃至数年之功,其耗费人力、财力、物力数量之多难以胜计。
  综上言之,我们对秦始皇陵的建筑工程量,根据已知的考古资料,能够知道具体数字的则作了大致的估算,不知道数字的则作了文字性的概述,初步计算:土方工程量(包括挖运和夯筑)为36.030.070立方米,用工数为170.130.192个工日;烧造砖瓦约需36.000.000个工日左右;兵马俑坑用的席子计耗工日18.163个;烧制陶俑、陶马约费887.125个工日。以上几项计用工207.035.480个工日。其他象木材、石材的运输和加工,房屋的建造工程,大量陪葬品的制作等,都没有计算在内。这些未计算的工程量将远远大于上面的数字。秦王朝大约有二千万左右的人口,如以五口之家计,全国不过有青壮劳力四百万。仅就土方工程一项的用工量而言,则每个劳力平均将负担修陵的徭役约为四十余天。如果把整个工程都计算在内,则每个劳力服役的天数将会增大二、三或数倍。
  三 修陵工人的来源
  (一)从各地征调来的刑徒
  在秦始皇陵西北角郑庄村南的打石场遗址内,曾出土铁刑具十件。其中有铁钳九件,铁*(左钅右大)一件(19)。这说明打石场内用的工人是戴着铁刑具的刑徒。另外,在始皇陵的西南角,距陵墓约1.600米的赵家背户村西,发现刑徒墓地两处。一处墓地于解放前已被破坏,现仅残存长50厘米、宽12米的墓穴一段,里面白骨杂乱,互相叠压。据当地群众反映,此墓地原长约100余米,密密麻麻地埋着白骨。另一处墓地保存较完整,南北长180米,东西宽45米,总面积为8.100平方米。曾探出秦刑徒墓穴一百一十四座。墓穴呈三行作南北向排列。试掘了三十座,墓穴一般长约1.1米,宽56厘米,距现地表深20—100厘米,最大的一座长10.4米,宽约2米。小的墓穴内一般埋有尸骨二至三具,大的墓穴内埋有尸骨十四具。这些尸骨大都没有葬具和随葬品,只有两具在尸骨的周围垒了一圈残瓦片,身上又覆盖了几片残瓦,有两具为仰身直肢葬,其余都是卷曲的特甚的屈肢葬。死者除有两上小孩(一个六、七岁、一个八、九岁)和几个妇女外,其余都是男性青壮年。值得注意的是,在覆盖尸骨的瓦片上发现墓志瓦文十八件,其中一件上刻有两个人的墓志文,合计共十九人,这些墓志文的内容是:
  ①东武罗
  ②东武*(遂)
  ③东武宿契
  ④东武不更所*(上次下月)
  ⑤东武东间居赀不更*(左且右鸟)(睢)
  ⑥东武居赀上造庆忌
  ⑦平阳驿
  ⑧赣榆距
  ⑨赣榆得
  ⑩博昌去疾
  (11)博昌居此(赀)用里不更余
  (12)平阴居赀北游公士滕
  (13)阑陵居赀便里不更牙
  (14)媰(邹)上造姜
  (15)杨民居赀武德公士契必
  (16)杨民居赀大*(教)
  (17)(杨)民居赀公士富
  (18)囗囗居赀囗囗不更囗必
  (19)觜(訾)……楷(赀)……不更滕(20)
  这些墓志文,我们在《秦始皇陵西侧刑徒墓地出土的瓦文》一文中已作过较详细的考证,这里只简略的说明一下。上述十九件墓志文的内容可分为四大类:一是死者的籍贯和姓名,二是死者的籍贯、爵名和姓名,三是死者的籍贯、刑名和姓名,四是死者的籍贯、爵名、刑名和姓名。死者的名或姓①(19)号依次是:罗、遂、宿契、所*(上次下月)、*(左且右鸟)、庆忌、驿、距、得、去疾、余、滕、牙、姜、契必、大教、富、囗必、滕等。这十九个人中,无爵者八人,有爵位者十一人,其中“不更”六人,“上造”二人,“公士”三人。秦代制爵二十等,一级为公士,二级为上造,四级为不更。公士和上造的地位仅高于无爵的士伍,这些人当是曾从过军的甲士,有不更爵位的死者当是免任的下级小吏,未有爵位的死者其原来的身分应是平民。
  上述十九人中,未注明刑名者九个,注明刑名者十人,均为“居赀”。“居赀”一名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是以劳役形式来抵偿因有罪被罚缴纳钱财的一种刑名。每劳动一天抵偿八钱,公食者只能抵偿六钱,至抵偿清被罚钱财的数目为止。如果服役一段时间后,其剩下未抵偿完的数目能以现钱偿者,可以缴钱而不再服役。服役天数未完而中途死亡的,即免其劳役,不再令家属代偿。服居赀劳役者的成分比较复杂,有平民、免任的小吏(未免任的不准居作,而扣月薪、伙食抵偿罚赀),也有代主人服居赀劳役的私家奴隶等。
  十九人中除一人和籍贯因字残损不清外,其余十八人,属于东武者六人,赣榆和博昌各二人,杨民三人,平阳、平阴、兰陵、邹、訾各一人。东武,战国时赵地,在今山东武城西北;平阳,战国属韩,后属赵,故城在今河北临漳西;平阴,故城在今河南孟津东;博昌,战国时齐邑,秦置县,故城在今山东博兴县南;兰陵,本楚县,故城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赣榆,故城在今江苏赣榆县东北;杨民,汉有杨氏疑即杨民之误,故城在今河北宁晋附近;邹,故城在今山东邹县东南;訾,故城在今河南巩县西南。上述地名均属于原山东六国地区。说明秦统一后,从原山东六国地区诏调了大批刑徒来修筑陵墓。这与文献上所记载的:“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21),“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22),“(黥布)及壮坐法黥……,布已论输郦山。郦山之徒数十万人”(23),“少府章邯曰……郦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24),等等,基本相符。文献、实物两相印证,雄辩地说明修陵用了大批的刑人徒隶。
  (二)中央官府的手工业工人
  1.中央官府制陶手工业的工人
  秦始皇陵出土的砖瓦上发现有许多陶文,这些陶文的特征是在人名之前冠以官署名,也有的仅具官署名而省去人名的,或仅具人名而省去官署名的,以前两种情况为最多,最后一情况很少。如都仓、都昌、左司空系、左司高瓦、左禹、右司空尚、右司空婴、大匠、大遫、寺水、宫水*、宫章、宫彊、大水沈、左水疚、右水、北司……等等(25)。都仓和都昌的仓、昌为人名,“都”是都司空的省文。都司空是宗正的属官。左司空系、左司高瓦、左禹的系、高、禹为人名;左司和左是左司空的省文,左司空是少府的属官。右司空尚和右司空婴的尚、婴为人名,右司空亦是少府的属官。大匠、大遫,遫为人名,大是大匠的省文,“大匠”即“将作大匠”的省文。过去认为“将作大匠”始于汉景帝时,秦名“将作少府”,其实秦时已有“将作大匠”。“宫水*”、“宫章”、“宫彊”的*、章、彊为人名,“宫”是“宫水”的省文,“宫水”为官署名。另外还有寺水、大水、左水、右水、北司等都是主管烧造砖瓦的官署机构。这些机构名称不见于文献记载。疑左水、右水分属于左右司空,大水隶属于将作大匠,宫水、寺水、北司隶属于少府。
  汉代中央主管烧造砖瓦的官署仅有都司空和左右司空。而秦代主管烧造砖瓦的机构竟有十个之多,这是为了适应大规模的陵园建筑和宫殿建筑的需要。左司空、右司空和将作大匠、宫水、北司烧造的砖瓦,在始皇陵、秦都咸阳遗址、阿房宫遗址都有发现;寺水、大水、左水、右水、都司空烧造的砖瓦,仅见于始皇陵园内。这说明前几个机构烧造的砖瓦是供宫殿建筑和陵园建筑用的,后几个官署是专为陵园烧造砖瓦的。
  官署名下的人名:仓、昌、系、高、禹、尚、婴、遫、章、彊、沈、疚等,都是主管烧造砖瓦的工师名。他们是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和技师。在这些工师的率领下有一大批从事直接生产的工人。秦汉都司空、左右司空和将作大匠都主管刑徒,所谓“输之司寇、编之徒官”(26),左校令“掌左工徒”,右校令“掌右工徒”(27)。以此来看,这些直接工人的身份当绝大部分为刑徒,少部分是自由民(28)。
  2.中央制造兵器、车马器、金银细作等作坊内的手工业工人
  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出土的兵器和车马器上,发现有“寺工”的刻文或朱书文字(29);始皇陵东侧上焦村的十五号陪葬墓出土的银蟾蜍器物饰件上刻有“少府”二字(30)。
  秦“寺工戈”过去曾发现多件,汉代有“上林寺工”;是主管冶铸手工业的中央官署机构。秦朝“寺工”统辖下的官府手工业的规模一定很大,它除为宫廷制造车马器和兵器外(31),始皇陵陪葬用的车马器及兵器亦由“寺工”制造。银蟾蜍饰件上的“少府”二字,是“少府工室”的省文。山西曾出土过始皇五年“少府工室戈”(32)。说明“少府工室”是秦王朝主管冶铸兵器及金银细作的官府机构。“寺工”和“少府工室”都不见于文献记载。其性质类似汉代的“考工室”,似属于少府统辖。秦始皇陵园内的许多属于金属性的陪葬品,如兵器、车马器和金银器皿等,应都属于“寺工”和“少府工室”制造的。至于这两个机构内工人的身份,有徒隶,也有身份自由的工人。如过去出土的上郡戈铭中,有“工隶臣某”、“工城旦某”(33)、“工更某”(34),云梦秦简《军爵律》:“工隶臣斩首及人为斩首以免者,皆令为工”。“工隶臣”、“工城旦”是官奴和刑徒,“工更”是服更役的自由工人,“工隶臣”因军功赎免后再为工,就变成了身份自由的工匠。
  (三)从郡县征调来的工人
  始皇陵园内出土的砖瓦上的陶文,有下邽、咸阳工囗、杜建、美阳工苍……等。根据考古资料可知,秦代宫殿和陵园建筑用的砖瓦,一般都是在宫殿和陵园附近地区烧造。烧造砖瓦的原料——土、水和燃料,容易就地取材,就地烧造可省去运输之劳。因而刻有各县邑名的砖瓦,是由各县征调来的陶工在始皇陵园附近烧造的。各县的陶工各自集中一起办起临时的窑场作坊,各县的产品打上各县的印记。所谓“物靳工名,以考其诚”。各县征调的陶工:一是可能征发于各该县的民间私人制陶作坊的工匠;二是可能征发于各县的官府制作坊内的工人,这些人的服役是徭役性的。
  陶工有从各郡县征调到始皇陵服役的,以此推之,石工、木工和盖房的泥水匠、瓦匠、油漆匠……等等,应当也有从各郡县征调来的。
  总之,修建秦始皇陵的工人有三:一是从全国各地诏调来的刑徒,这些刑徒主要来源于山东六国地区;二是从各郡县征调来的手工业工人,从已发现的十多个地名看,主要集中于战国时秦国统治的地区;三是中央官府的手工业工人。这三种人:第一种人占的数量最大,所从事的主要是土建工程,是笨重的体力劳动;第二种人和第一种人比较起来占的数量较少,所从事的主要是修筑陵园的一般技术工种;第三种人除了烧造砖瓦的中央官府制陶作坊内的工人外,其余人不一定都集中到始皇陵园内,而是在其原来的作坊内为陵园生产陪葬品。
  结 语
  根据秦始皇陵的考古资料,就秦始皇陵的建筑规模、建筑工程量和修建陵园工人的来源等三个问题,在上面分别作了一般性的介绍。从这些考古资料中使我们获得了一个鲜明的印象,就是秦始皇陵园的建筑规模的宏大,地上和地下建筑物之多,以及陪葬品的丰富,在我国古代帝王陵的建筑史上是亘古未有的。修筑的时间延续三十余年,其中大规模的修筑是统一的十年。仅土方工程一项就费工一亿七千零一百三十余万个工日。全国二千万左右的人中有劳力也不过四百万,每个劳力平均要服役四十余天。土方工程仅是陵园建筑中的一小部分工程,另外还要从北山运石、蜀荆运木,以及烧造砖瓦、修建地上和地下的建筑、制作大量的陪葬品,等等。这些工程量比土方工程恐怕要大二三倍乃至数倍。就以二倍计,那么每个劳力平均要为修陵服役一百二十余天。这个数字虽然是不确切的,但大体可以说明秦始皇修建陵墓给人民带来徭役负担的繁重。修陵仅是秦王朝服役中的一项工程,另外还有建阿房宫、筑长城、修驰道、通水路、戍五岭,以及转运粮食、刍*(上高下禾)等。这每一项工程量都是巨大的。北筑长城役用四十万人,南戍五岭五十万人,修建始皇陵和阿房宫七十余万人,加上其他劳役,役使的人数总计二百多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其徭役的惨重可谓无以复加。
  修陵的劳力主要是刑徒,而这些刑徒又主要来源于原来的山东六国地区。以目前的考古资料看来,从原来秦国统辖的地区征调到始皇陵来的多是一些手工业工人,当然这些人也从事繁重的劳役,处境也是很悲惨的。但从这里似乎可以看出秦王朝对原来秦国地区和原来的山东六国地区的统治,在程度上似有差异。好象对山东六国地区的统治更严、剥削更残酷。联系到秦始皇在统一后采取的其他一些政治措施,如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35),“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以弱天下之民”(36)以及他多次到东方出巡,都反映了他对原山东六国地区的不放心。为了巩固秦王朝的统治,对六国地区加强控制是合乎他的思想逻辑的,这样就为六国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更重的灾难。秦末农民大起义首先在东方爆发而不是在关中地区,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多,恐怕这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修建秦始皇陵用的刑徒数,《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二说:一是“(三十五年)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二是“(三十七年)……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两种说法数字相差一半。参照二世下面的一段话:“(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37)。如果修建阿房宫和修建始皇陵各为七十余万人,把修阿房宫的刑徒都调去“复土郦山”,这就变成了一百四十余万刑徒“复土郦山”,在范围有限的始皇陵园内这么多人是无法工作的。我认为第一种说法是指始皇未死以前而言,即七十余万人分作阿房宫和始皇陵,始皇死后把两处的刑徒合在一起筑陵,这时是用七十余万刑徒。
  秦始皇修陵用了如此多的刑徒,那么全国的刑徒合在一起数量必十分惊人。这反映了秦王朝刑法的繁苛。徭役是封建社会一种强制性的无偿掠夺,是凭借地主阶级强大的国家机器作为后盾来实现的。因此,惨重的徭役和繁苛的刑法是紧密相连的。这是地主阶级贪婪、残暴本性的表现。它破环了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使“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38),破环了生产,违背了人民在统一后迫切要求过安定生活的愿望,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苦难。刘向《论罢昌陵疏》说:“天下苦其役而反之”(39)。徭役的惨重和残酷的刑罚,是促使秦末农民大起义爆发的重要原因。
  (1)《汉书·楚元王列传》:“郦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万之师至其下矣。”
  (2)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秦始皇陵调查简报》,《考古》1962年第8期;《秦始皇陵》,《文物》1975年第11期。秦俑考古队《临潼上焦村秦墓清理简报》图一,《考古文物》1980年第2期。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秦俑简介》、《秦始皇陵简介》。 
  (3)《汉书·楚元王列传》。又见《史记·秦始皇本纪》:项羽“遂屠咸阳,烧其宫室……”。
  (4)临潼县博物馆《秦始皇陵北二、三、四号建筑遗迹》,《文物》1979年第12期。
  (5)赵康民《秦始皇陵原名丽山》,《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临潼县文化馆《秦始皇陵附近新发现的文物》,《文物》1973年第5期。
  (6)(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卷三第138—13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7)汪兆麟《秦陵考古新发现》,《文汇报》1981年4月14日,秦俑馆《秦始皇陵简介》;秦俑考古队《临潼上焦村秦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2期;《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秦始皇陵园陪葬坑钻探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1期;《我国考古史上又一巨大发现》,《人文杂志》1981年第1期。
  (8)秦俑考古队《临潼郑庄秦石料加工遗迹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9)《水经注·渭水注》。
  (10)《左传》隐公元年杜预注。
  (11)吴承洛著、程理浚修订《中国度量衡史》,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12)马世之《关于春秋战国城的探讨》,《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4期。
  (13)秦俑考古队《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文物》1975年第11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秦始皇陵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清理简报》,《文物》1979年12期。袁仲一:《秦始皇陵东侧第二、三号俑坑军阵内容试探》,《中国考古学第一次年会论文集(1979年)》1980年版。
  (14)袁仲一、程学华《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15)袁仲一、程学华《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16)从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砖瓦上的陶文,已经发现的人名(包括中央官署和征调各县的陶工)70个。这些人都是工师,每一工师主持一到几个窑场作坊,就以每一工师下辖150人计算,总人数约计10.500人。
  (17)秦俑考古队《临潼郑庄秦石料加工场遗址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18)《我国考古史上又一巨大发现》,《人文杂志》1981年第1期;《文汇报》1981年1月7日。
  (19)秦俑考古队《临潼郑庄秦石料加工遗迹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20)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西侧赵家背户村刑徒墓地钻探清理简报》《文物》待发稿。袁仲一、程学华:《秦始皇陵西侧刑徒墓地出土的瓦文》,《中国考古学会第二次年会论文集》。
  (21)《史记·秦始皇本纪》。
  (22)《史记·高祖本纪》。
  (23)《史记·黥布列传》。
  (24)《汉书·楚元王列传》:“郦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万之师至其下矣。”
  (25)袁仲一、程学华《秦代中央官署制陶业的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27)《续汉书·贾谊列传》。
  (28)秦代官府手工业中除大量用刑徒、奴隶外,还有一部身份自由的工人,如“十二年上郡戈”铭中的“工更长骑”(《秦汉广衍故城及其附近的墓葬》,《文物》1977年第5期),“长骑”为人名,“工更”,即服更役的身份自由的工匠。
  (29)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30)秦俑考古队《临潼上焦村秦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2期。
  (31)陕西省收藏一件始皇21年寺工造的羊头车軎(《介绍陕西省博物馆收藏的几件战国时期的秦器》,《文物》1966年第1期)
  (32)见《人民日报》1979年9月10日。
  (33)张政烺《秦汉刑徒的考古资料》,《北京大学学报》1958年第3期。
  (34)《秦汉广衍故城及其附近的墓葬》,《文物》1977年第5期。
  (35)《史记·秦始皇本纪》。
  (36)贾谊《新书·过秦上》。
  (37)《史记·秦始皇本纪》。
  (38)《淮南子·人间训》。
  (39)《汉书·楚元王列传》。
  (原载《中国农民战争研究集刊》(3)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5月)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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