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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篇 陆 篆隶混用 异乎其趣——论秦俑文字的书法艺术

王学理

      
  随秦始皇陵兵马陶俑群的出土,有相当数量的刻摹文字也相继面世。过去的学者多从史料学的角度作过一些著录、分类和初步分析,而对它展现的书法艺术却没有提及。于此,我不揣浅陋,略加论述。
  一 先从“书同文字”来看秦的书法
  (一)“文字异形”为大一统局面所不许
  中国的文字在殷周两代已相当成熟,从甲骨文到金文,虽然风韵各别,但结构笔画毕竟是相对稳定的。其间固然也有一字多形或随意省改、位移的情况,却是没有从根本上违背汉字发展的基本规律。
  不过,文字同任何事物一样,并非是僵死的东西,而是处在发展变化中的。当然,其变化之形,或固定之式,都在历史的长河里以相对稳定之态和形变的积累,呈现着一种和谐之美。原始的文字,实际是写实的图画和由图画抽象而来的符号。郭沫若在其《古代文字之辨正的发展》一文中说:“中国文字的趋于统一,事实上并不始于秦始皇。自殷代以来,文字在逐渐完密的同时,也在逐渐普及,由黄河流域侵润至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西周所留下来的金文,是官方文字,无分南北东西,大致上是一致的。但晚周的兵器款识、陶文、印文、帛书、简书等民间文字,则区域性差异很大。中国幅员广阔,文字流传到各地,在长远的期间发生了区域性的差别(例如在今天广东还有‘*(上下冂)’字和‘乜’字类)。”文字学家唐兰先生在其《中国文字学》一书中,从文化学的角度具体分析说:“春秋以后,王室的势力衰落,各个国家都在发展它本国的文化,除了秦国还继续西周文字,北方的大国如齐跟晋,南方的像徐跟楚,都有过很高的文化。虢、郑、鲁、卫、陈、宋、邾、莒、滕、薛,几乎各有各的文字,最后一直发展到吴越。春秋时齐国文字跟徐国文字,都是开风气之先的。楚国也自有一种雄强的风格。吴、越跟晋国都可以作后劲。那时盛行的鸟虫书、奇字和错金字,都是在这三个国家”。
  汉字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其笔画和形体处于不断演化之中,而且在书写上又出现了正体和俗体的差别。在诸侯争霸的春秋和七雄纷争的战国5个半世纪里,割据状态的存在,更加加速了文字书体地域化的进程,从而形成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见表一)如由书法角度着眼,不同文字的书体,异彩纷呈,给书法艺术平添了多样性的特征。但这毕竟是书法家的看法。实际上,这种自立门限的状态,对社会进步来说无疑是一种阻力。因为文字毕竟是一种交流思想、进行社会交际的重要工具。所以,当秦始皇完成了统一的大业之后,中央集权专制就再也不能容忍那种同政治相抵触的思想文化。于是就在采取一系列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措施的同时,统一文字也理所当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二)秦书八体
  《说文解字·叙》:“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对这段文字,我以为它包括了下面两层意思,即:
  第一,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议,“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的六国系统的文字,而以西土流行的、接续西周史籀大篆的秦系统文字为基础,削繁就简,使文字字形规矩、偏旁部首统一,从而创出一种便于掌握的“小篆”字体。并令李斯、赵高、胡毋敬三人分别写出《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三个范本,颁行全国。那么,在这个除旧布新的同时。也因为公务繁多,书写中“以趋约易”的结果,又一种书写更为简便的“隶书”被总结了出来,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初有”),从此大篆这类古文不再流行。
  第二,从书法角度看,秦系文字独尊的结果,就形成了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和隶书等所谓的“八体”。
  古往今来的很多学者,都据事实说明了秦始皇统一文字不仅指小篆,而且也包括了隶书在内,二者在秦代都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一见解已被事实证明。如果说小篆系李斯、隶书系程邈所“初创”,这是不合常情也有违文字发展规律的。道理很简单。汉字是群众性的、社会性的文化现象,任何一种书体都是因为人们在书写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而绝不是某个人闭门独创出来的。所以说李斯、程邈的功绩不是什么“创造”,而是他们经过搜集、整理民间约定俗成的文字,从书法角度使之规范化,再经官方的力量推广到社会上去。大概历史上发生仓颉造字、杜康造酒、蔡伦造纸等等,都不外乎此理。
  在探讨秦俑文字之前,还是回顾一下“秦书八体”,并谈一下我个人的理解:
  1.大篆
  汉人往往把大篆同《史籀篇》混为一谈,显然是未加审慎的。《汉书·艺文志》没有“史籀十五篇”,并明确地说:“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颜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可见《史籀篇》实际上是用大篆书体写的童蒙课本。那么,大篆既已列为秦书八体之一,它同籀文当是一种书体的两名罢了。姑且不论太史籀是否用大篆写过《史籀》十五篇,但秦人处于周地直接受有周文化的影响却属于事实。所以,大篆只不过是周、秦间西土的秦系文字而已。
  王国维《史籀篇疏证序》一文,根据《说文》中的重文,标明籀文的有250个字。谈到籀文的特点时,他说:“固有殷周间古文同者,然其他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复,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规旋矩折之意多。推其体势,实上承石鼓文,下启秦刻石,与篆文极近”(王国维:《观堂集林》)。若从金文材料看,“象形象事之意”的图画性和“规旋矩折之意”的符号性二者的多少,还不足以完全地作为判断是否属于籀文的根据。但籀文的安排较为整齐严谨,笔道刚劲而又俊秀,毕竟还是它的特点之一。再从书法艺术发展变化的角度看,籀文的出现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周代早期的铜器铭文属于“波磔体”,其风格无论是凝重,或是恣放,或是平实,但总的情势还是结构严谨、章法自如的。而中期的书体,则趋向书写便捷的方面发展。西周晚期铭文字体又发生了新的变化,文字表现较为规范,字体更趋成熟,像周宣王中兴之世的《虢季子白盘》、《毛公鼎》、《墙盘》(图Ⅲ-6:1)等铜器的文字方整,笔势匀称,藏锋起笔,中笔行笔,刚劲有力,结体较前更为紧密,当是这一时期籀文的代表之作,后来秦人的文字即是它的继承和发展。
  秦系文字是在周宣王时籀文的基础上创造的一种新字体。春秋时期的《石鼓文》雄健浑厚,朴茂自然,圆劲挺拔(图Ⅲ-6:2),他如秦公钟、秦公簋的铭文字体细巧隽秀,有似游龙,同前者的风格迥异。不难看出,这些都是由大篆向小篆变化的过渡字体。它们虽有浓厚的宗周色彩,尤以后者清秀而瘦劲,书写便易更是实用型字体的代表(图Ⅲ-6:3)。
  因为籀文、大篆在秦国有着长期的使用历史,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所以在秦统一文字后被作为一种书体而保留了下来。这正像我们今天推广的简化体汉字一样,除去正式场合之外,谁也没有宣布书法家写繁体字是非法的。
  2.小篆
  小篆是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文字时依据《史籀篇》的字体,对秦国流行着的大篆“颇作省改”而作的书体。遂而成为推行全国、使用范围极广的正体字。传世和出土的很多秦金石文字多属此类。
  秦始皇5次东巡,曾于泰山、琅邪台、之罘、碣石、会稽、峄山等处7次刻石颂功。这些勒石文字系小篆,均出自丞相李斯的手笔。山东泰庙中残存《泰山刻石》十字(图Ⅲ-6:4)。中国历史博物馆藏的《琅邪台刻石》(图Ⅲ-6:5)以及西安碑林藏的《峄山碑》摹刻(图Ⅲ-6:6)。尽管前二者原刻剥泐严重,字迹漫漶或系后人摹写,但其端庄凝重的风格,平稳、纵长飘逸的结体法式,以及疏密匀停的章法,都堪称万世篆书之表。
  除去颂功刻石之外,我们看到秦始皇与二世的权量诏书、虎符、兵器上的款识,也多属小篆书体(图Ⅲ-6:7)。
  3.刻符
  在符节上锲刻的秦文字,我们至今还没有见到,但看到铜兵符如“新郪”、“阳陵”以及“杜符”都是错金的小篆书体,笔画走向宛转自如,起笔落笔整齐,绝不见刀刻走笔之形。当然,还不能说它们就属于刻符。因为其载体是“虎符”,而书法结体、章法一如权量字体,实属范铸的小篆,至于刻在铜兵器上的秦文字,则屡见不鲜。在戟、铍上直接刻画的字迹,细如毫发,槽道极浅,笔画也走形。往往见两器同一字,或是同器上的同字,其笔法、形体也不尽一致,但它毕竟是在刻篆书时所形成的一种书体,正像今日的毛笔、硬笔、指画字一样,风格独具,应该就是“刻符”一体。(图Ⅲ-6:8)。
  4.虫书
  顾名思义,所谓“虫书”就是笔画有似于虫形的书体。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南方诸国,其兵器或钟镈之上多有以鸟形或虫体组成的铭文。凡是纯刻的,可分称为“鸟书”或“虫书”,即使二体不合刻,人们也习惯地统称其为“鸟虫书。”
  鸟虫书体在汉代还相当流行,像瓦当中有“永寿嘉福”四字,汉印如“莽胥”、“灶”二字,都属于虫书。[1](图Ⅲ-6:9)
  既然“秦书八体”还有“虫书”一体,我们又没有见到秦虫书的遗迹,因此,我想它很可能是刻写小篆用的一种变体美术字。其笔画的变形,吸收了鸟虫书的韵味,以致人们把二者混为一体。
  5.摹印
  摹印是玺印文字,其字数不多而又受到印面大小和形制的限制。因此,在布局上就得有周密而艺术的安排。《说文》:“摹。规也。”根据玺印的条件,就得用规摹的方法把笔画的繁简作疏密兼顾的处理。其结果势必使小篆书体发生形变,这就形成了一种所谓的“摹印”体。
  秦的摹印文字,见有咸阳秦遗址的铜器窖藏中出土“彭祖”、“徒唯”两方印章,还有捺压在陶器上的“咸新安盼”印记。在秦始皇陵东侧陪葬墓中也出土有“荣禄”、“阴*(左女右上宀右中士罒右下寸)”两方铜印章。其字体作“小篆”或“草篆”,书体有方正、有修长者,但都是印面布满而很少露白的。
  6.署书
  古人封闭简札一类密件时,要在上面附一块木牌.并在上面题字,此物叫做“封检”。正如《释名·释书契》说的:“检,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王先谦在《疏证》中比作后世的“题签”、“斗检封”、“标签”。在封检上的题字称作“署”。这种检署制度,在战国时代即已形成,并为历代所承袭,如今之商品上打“火漆”、邮件上铅封等。
  在官署门阙上题字也是先秦时期形成的一种作法。门框上有一块木板,竖写官署名。此题字的木板原先称作“扁”或“榜”。《说文》:“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不过,横书悬挂的榜那是后起的演化之物。
  作为封检的凭信实物,我们见到的“封泥”就是。秦封泥的大量出土,是在汉长安故城内。这批秦公用的玺印封泥,是护封后呈送给皇帝的物品,钤印的是官印,专物专印。印面多有田字界格(方印)、日字界格(半通印)、横日字界格。文字凸起不高,是接近小篆体的“摹印篆”风格,同白文秦印俨然有别。能否说它就是秦的“署书”,尚难定论。
  无论是封检或门榜,在上面题字是共同的。所以段玉裁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凡一切封检题字皆曰署,题榜亦曰署。”因为以封检和门榜为书写对象,字型要大,久则就成了一种书体,所以也叫“榜书”。虽然秦的署书还未发现,想来它不过还是大型的小篆或古隶而已。
  7.殳书
  殳,本是一种长柄的打击型兵器。从出土战国以来的殳头看,一般是没有铭文的。唯见曾侯乙墓出土的Ⅱ式铜殳上有“曾侯之用殳”六字的铸铭,其字体纤细纵长,有若针刺。[2]其书体与同墓的多果戟上的文字并没有两样(图Ⅲ-6:11),在吴楚的铜器上此一种字体也是屡见不鲜的,所以它不能作为“殳书”的代表。
  徐锴在《说文系传》里说:“殳体作八觚,随其势而书之也。”殳头有尖锋与钝头的不同,其形体有圆有棱,可称得上“觚”。如果是“随其势而书之”,显然带有很大的自由性。而段玉裁则放大了范围,说“言殳以包凡兵器题识,不必专谓殳,汉之刚卯亦殳书之类”(《说文解字》注)。实际上,兵器的铸铭和刻铭在书体和风格上是不一致的。因此统言兵器文字为“殳书”的说法,实在是难于成立的。
  秦权确有多条棱面的。始皇同二世两诏文,字属錾凿的小篆,既有方整的一面,也有潦草的一面。因为权的用量既多,又大小不一,其诏文又不能尽出李斯等大家之手。况且刻诏的目的只是为宣传政府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并非都属标准器。器上刻诏,标明是经过检验过的可信之物。因此各郡县自刻诏权,完全在情理之中。由各地传写、复制诏文的结果,文字形体不再是标准的,风格也自然异样。始皇刻诏的小篆书体,一般来说还较为正规。而秦二世元年的诏书则大小不一,篆隶兼容。能否说凿錾于权量以及兵器上的篆书,就是汉人所言的“殳书”?
  8.隶书
  隶书同篆书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严谨圆润而是结构松散自由,笔画也不是圆转勾连、力度匀称的,而是方折开放的。秦泰山刻石是标准的小篆书体,兵器上的刻铭尽管走形者有之,但是我们看到那是力图使笔画圆转而受到工具和刻铭对象的限制所形成的。而诏版文字用笔就松散潦草得多了,像“则”、“皆”等字,其偏旁刂、“比”用篆,而“贝”、“白”则是硬折的隶体。
  秦代隶书的遗墨,当首推云梦睡虎地的秦简了。虽然它作为隶书体还不是很成熟,但篆意少而隶意多,运笔也周到,安排得相当精巧,可谓之曰“秦隶”或“古隶”的(图Ⅲ-6:12)。
  从前面的论证看,许慎所谓“秦书八体”,以形体论不外乎大篆(小篆前的古篆)、小篆(同文以后的正体)和古隶(“以趋约易”的俗体)这三种。因为此三体再加上花体的(美术字)“虫书”都属于字体的方面。而刻符、摹印、署书和殳书等四种,不过是小篆用在不同载体上,受材质等的局限,表现不同的风格而已。只有篆和隶两体是早已萌发于“西土文字”一系之中的,其中篆书系“书同文字”的基础,随之二者都成为并行的官书。只不过前者用在记功刻石、兵符印信、权量诏书等一些庄重场合的物件之上,属于标准的官书;而后者因其草率急就,又容易辨认,而广泛地用在书写公文、简牍和日常记事上,具有较浓厚的社会基础,故定之为日用文字。
  注释
  [1]罗福颐:《汉印文字征》,文物出版社,1978年。
  [2]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
  二 秦俑铭刻的载体及其内容
  (一)铭刻对象与内容
  秦俑坑出土的文字资料,其书体所表现出来的韵味确实也是独到而典型的。这些文字是以三种载体而保留下来的:
  第一种是陶文。这是在制作陶俑、马和砖的过程中,趁坯还未晾干时随即刻画文字或捺压印戳的。
  第二种是刻铭。这在青铜兵器、车马器上是以刻、铸、錾的方式而表现出来的。
  第三种是笔迹。在车马器上有墨书或朱书写的字。
  秦俑的胸、背、肩、臂、颈、腰、头、手、脚、衣摆、膝缚和脚踏板等部位上,都留有陶文,其内容有两种。一类是数字编号,从一到几百,虽然不尽连续。同一数字多有重复,字形大小也不一,径面小者一厘米多一点,大者可及17厘米。写法上是多种多样的,如“二”、“三”有正写的,也有竖划几道的。“四”字多写作,个别的却作横划四道。合书的有“廿”。十以上到百十以下的数字一律作简称式,而且竖写,如(即“一百二十”)。看来这些数字编号并非是俑马统一的累积性编号,当属于工匠对自己作品的记数。(图Ⅲ-6:13~23)
  另一类是标明中央或地方官府手工业作坊中,带有籍贯的工名,或单列工名的印戳,或刻画的陶文。戳印模原来用阴刻反文,压印在俑身上之后就成了凸起的阳文,如“得”、“宫得”、“係”、“宫臧”、“宫彊”、“宫颓”、“宫欬”、“宫魏”等。阴刻的,有“宫”、“宫颇”、“宫係”、“咸阳危”、“咸阳衣”、“咸阳野”、“咸阳笴”、“咸阳秸”、“咸阳木”、“咸衣”、“咸野”、“咸午”、“咸秸”、“咸行”、“咸庆”、“咸翊”、“咸路”、“咸处”、“咸樨”、“咸敬”、“咸烁”、“咸阳”、“秸”、“行”、“诩”、“樨”、“*(左女右乐)”、“午”、“野”、“安邑”、“工路”等。最有意思的是“咸阳高、栎阳重、临晋*(上艹下乖)、安邑口”四人,同刻于一俑上,显系他们合作。单刻工名的还有“脾”、“北”、“安”、“越”、“申”、“甲”、“少”、“山”、“高”、“小遫”、“封八”、“咏留”等。(图Ⅲ-6:24~32)。
  秦俑金文资料主要出自青铜戈(戟)的内部、铍的身部,及格、矛骹、弩机上。戟、铍铭系自成文例的大段刻镂文字,5柄戟分别属于秦始皇三、四、五、七年之物,16柄铜铍则铭刻秦始皇十五至十九年年号。以七年相邦吕不韦戟的内面刻文为例,上刻“七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周,丞义,工竞”,内外侧铸“寺工”二字。十九年寺工铍铭刻作“十九年,寺工邦,工目”(身)(图Ⅲ-6:33)、“子”、“六二”(铤)、“寺工”(格)。弩机机件上,多为錾刻的数字编号。
  车上和铍韬上朱书“寺工”二字,虽然简单,却方正有力。
  (二)秦俑文字的书体辨识与成文手法
  秦俑文字的载体,一般属于硬性材质的金属。戈、戟和铍的大段铭刻,都是在铸造和加工完成之后才錾刻的(图Ⅲ—6:34)。因其笔画的多寡、字面的大小、力度的轻重各个不同,因结构随物,就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弩机和铍格、铤上的纯属錾字,其笔画挺直,转角方折,显得规整。戈、戟内上的“寺工”二字属于铸铭,当然是塑型时所为,壮实有力,恰似今之“黑体”字。陶俑在塑造好之后,利用坯胎未干之前刻画或戳印,因而带有一定的弹性,富有流畅飞扬之概。
  因为秦俑陶文载体和书写工具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它与布帛和简牍文字的不同。因此在书体辨识上对照“秦书八体”,也许对接近真实有些许好处。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的是这么一个事实,即秦俑和秦俑兵器并不是“书同文字”之后的产物,而是处于这一大变动的前夜。其字体当然不完全规范,毕竟还属于纯粹的“西土秦文字”一系的。在这里虽然看不到李斯们作的像泰山刻石那样的范本,却可从中窥见他们书写标准字书前赖以存在的文字根基。当然,“秦书八体”固然是汉人给予的名称,但总可以认为是“书同文字”之前即已发生和存在的事实。
  秦戈、戟内背面的铸铭“寺工”二字属于地道的小篆书体。其结构谨严,章法端庄,笔画光滑一致而转折圆润。但戈、戟、铍上的刻文虽是篆体,却因载体特殊,走刀变形,就可能属于“刻符”一体了。至于这几种兵器和弩机铍格上的錾凿文字,笔道挺直,转角方折,大概也可归之于“殳书”一类。
  陶俑捺压的戳记,可以划入“摹印”类书体。但刻画性的陶文,有篆有隶,只因笔画瘦劲、笔划有繁简、书写水平有高低而风格独异.似乎隶意较之篆意要更为强烈一些。
  书写在车马器和铍韬上的“寺工”二字,同戈内背面的铸铭一样,都属于典型的小篆书体。
  通过秦俑文字同“秦书八体”相对照,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么三点认识:
  第一,秦俑文字以篆书为主,并揉进了古隶,从用途上通过刻符、殳书和摹印书体而显现了篆同隶书的变体。至于大篆籀文因距秦俑制作的时间相去较远,就绝然不见。
  第二,刻铭在秦兵器上的篆体铭文,一般比较正规,即使戟内的刻文潦草急就,也还是没有脱开字体的基本要素。同样,陶俑身上的刻画文字自由奔放多于严整拘谨。原因大概是前者出自咸阳中央级手工业作坊的“刻工”,而后者则是郦山墓制俑现场的工人或工师所为,文化素养的层次显有不同。
  第三,篆、隶混用,字形不定,结体、章法不严,可以看出秦国在“书同文字”之前也有着一个由繁杂到同一的过程。
  三 秦俑书法艺术赏析
  (一)秦篆、草篆
  笼统地说秦俑文字属于“小篆”,结论显得简单了一些。要分析它属于何种字体,光知道它处于“书同文字”前夜的历史背景,毕竟还不能肯定某字体就是标准。那么,我们所持的根据应该是什么呢?当然还是李斯们“皆取史籀大篆,或颇作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说文叙》)。
  标准的小篆书体遗迹,为大家所承认的莫过于始皇的东巡刻石了。遗憾的是可资凭借就是《泰山刻石》、《琅邪台刻石》残字及《峄山刻石》和《会稽刻石》的摹本。秦诏版明确刻记着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文,其中有不乏小篆书体的精品,至于权量文字中陶量诏文虽为四字一戳的印章,毕竟是按照标准书体修饰过的,比起刻诏来我认为更能体现篆书的精神。
  首先,从单个字的结体看,秦俑金文既有继承故周金文结构紧密的一面,也有散乱松懈的一面。“寺工”二字无论是戈内的铸铭,或是铍韬、战车上的书写,风格一致,其线条圆转,着笔有力,尽管笔画简单,但疏密得当,毫无阻滞之感。若再证之戟内“诏吏”等铸铭,其一致性真有似于《石鼓文》的气势。不过,其体势方正,还不完全具备后来小篆纵势长方的特点。戈、戟和铍上的刻铭,其结构固然统一而稳定,但字形、笔势却带有很大的散漫性,像“十九年寺工”铍的“九”字有多种写法,或流畅飞扬,宛若游龙;或萎缩无势,松懈不力;或平平庸庸,其貌不扬。“年”字各笔画可以移位,而“相邦吕不韦”几字也姿态不一。(图Ⅱ-10:2~5)
  其次,从章法布局上看,戟、戈的内上刻铭呈两纵行,铍铭只有一纵行,但多排列不整,行距同字距往往也因字形大小不一,而没有定式。其纵横之间的关系往往由笔画的疏密而被打破。如“七年相邦吕不韦”戟,“年”字拉成纵长,“邦”字作斜行的横宽,竟把“吕”字刻得很小,而又给挤到一边去。“工”、“周丞义”几字倾斜不一。(图Ⅱ-10:5)
  最后,从间架结构和笔法的特点上看,因为是锲刻文字,从起笔到行笔也因受材质的限制,很难看出内含的力度。不过,从转折处还可窥见原来力图圆转的努力。有些简直是简化字,如“女”字作“”,不作“”;三滴水作“”,而不作“”;立人偏旁作“”,而不作“”。
  秦俑陶文的特点,同金文可说是一致的。印戳文字的篆意较浓,笔画粗而有力,运笔周到,转折规矩,甚富篆书的韵味。而刻画数字编号和籍贯、官府作坊工名的文字,从结体到章法都是篆隶混杂的。
  本来自从“书同文”之后,秦小篆书体比起先秦古文、籀文来,由繁趋简,具有结构稳定、字形纵长、笔画圆转、书写方便的特点。但秦俑的篆体前比石鼓文、秦公钟、秦公镈的文字,已简约得多,也容易辨识,显然是很大的进步。但后比始皇东巡的刻石残字和诏版的小篆,不只有一定距离(没有气势连贯的圆笔,没有起笔藏锋、中锋行笔、收笔回锋的笔法,也缺乏形体长、笔画盘曲的篆书特点),而且篆隶并存。这当然既符合字体发展的普遍规律,又是统一文字前秦系文字使用实际的反映。但它毕竟处于大篆到小篆的过渡阶段。对于秦俑这一特殊的书体,我们只能称之为“秦篆”,或因其急就简约,也可名之曰“草篆”。
  (二)古隶
  秦统一六国文字,不但以秦篆为基础把战国时期紊乱的文字加以整理,形成秦代官方统一规范化的文字——小篆,而且也因为公务往来频繁,篆字难以适应时间紧迫的需要,便把早已隶化了的秦隶作为秦代的日常用字。云梦秦简作为法律条文,竟用隶体书写,那么它在社会生活中用途之广泛就可想而知了。
  定型成熟的隶书是最引人注目的,是笔画有了波磔——左短右长。实际上,从用笔到结体,它还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矩。用笔除去方圆、藏露诸法之外,像横画作蚕头磔尾,有波势俯仰;点作楔状,竖如立柱,转似矩折。使结构产生变化而富于流动感,也是隶书的特色之一。像对称的两立竖,左需平弯,右无勾挑;横画两端之二竖要取斜势,或上窄下宽,要么是上宽下窄。这样一来,就打破了呆板的对称均衡的状态,体势也由小篆的纵长,变为正方,以至于横势扁方。
  我们还应看到的事实是,秦隶早在战国晚期就已经萌芽。四川青川县昭王时期秦墓木牍上的字体,虽没有点画俯仰之势,却具书写流畅的隶意。[1]而云梦秦简的隶书则是以全新的面目出现的,其字形工整严谨,结体端庄秀丽,笔画浑厚古朴,已是一种成熟的隶体。那么,秦俑文字中的隶体与之相比,还是很稚嫩的。其篆隶混用,而隶还处在“隶变”的阶段,其方正平直的字形已明显地表现了出来。陶文的数字是顺手划出来的,没有藏锋、回锋和运笔的讲究,如“六”字划直道,“四”字既有在圆圈中填上两竖道的作,也有在扁长方框中填两竖道的作。粗笔的“九”字,波势短,磔势长,已具隶体的美感。(图Ⅲ-6:35、36)刻画的“宫”字,点如竖柱,宝盖的两端硬折成竖柱。笔画多的字,多作直道的交错而少圆转。很清楚,秦俑之隶体还不完全具备隶书的标准,也并没有完全摆脱篆书的影响,再加之受到书写工具及材质对象的限制,还只能属于“古隶”的范畴。
  注释
  [1]四川省博物馆:《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2年第4期。
  四 秦俑文字的书法家与书体源流
  (一)秦俑的书法家
  秦俑兵器铭文中出现的人名,上至丞相吕不韦,下到工师“詟”、“周”、“*(左鱼右攵)”、“邦”,丞“义”、“我”和工匠“窎”、“可”、“成”、“竟”、“黑”、“目”等。
  丞相吕不韦代表皇帝作为督造者,只是主领其事生产兵器,而且又往往是名义的,是不可能具体到刻铭上来。而工匠是实际的生产者,其身份似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奴隶,如“隶臣”[1],二是刑徒,如“城旦”、“鬼薪”[2]等,三是由隶臣立功赎免和服更役的自由民[3]。工的地位低下,《吕氏春秋》有“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季春纪》),“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孟冬纪》)的话,可见工师作为百工之长,主管着兵器制造在内的具体生产任务,对完成定额和保证产品的质量负责,不但具有较高的生产技艺,而且也有一定的职权和文化水平。因此,铭刻兵器,作标记,按度程等都是工师或助手“丞”的事。在咸阳的中央官府手工作坊中主管制造秦俑青铜兵器的工师詟、周、*(左鱼右攵)、邦、丞义和我等人无形中就成了几位硬笔书法家。当然,这里也并不排除设立专门刻铭工的可能性。
  从秦俑陶文中清理出来的工匠名有“彊”、“得”、“係”、“臧”、“欬”、“嬇”、“颓”、“颇”、“朝”、“魏”、“衣”、“危”、“野”、“赐”、“午”、“笴”、“木”、“秸”、“行”、“庆”、“诩”、“路”、“处”、“穉”、“敬”、“*(左女右乐)”、“高”、“重”、“*(上艹下乖)”、“*(左羊右基)”、“民”、“脾”、“安”、“北”、“禾”、“已”、“其”、“冉”、“屈”、“甲”、“捍”、“*(左目右良)”、“申”、“田”、“不”、“壬”、“卝”、“中”、“吉”、“少”、“山”、“高”、“龠”、“文”、“斗”、“丙”、“由”、“尚”、“*(上千下申)”、“辰”、“咏留”、“封八”、“小遫”、“次遫”、“越悁”等65人。当然,这只是秦俑一号坑前五个探方陶俑上出现的工名[4],在整个秦俑坑中只是极少的一部分。这些工匠有来自中央官府制陶作坊的,也有从各地调来的陶工。他们大都参与了刻写和题记工作,因为这是上级检查验收的凭借。当然,这也同样没有排除工师和验收者作标记的可能性。但这些“印戳”,起码不是工匠自制的。
  从秦俑文字看,尽管受兵器刻字范围的限制,受陶俑体表不能大书特书的制约,而成就的书体有拘谨,有奔放,有规矩,有自由,其笔法有“初通文墨”的习作者,也有洒脱自如的书家,可说是异彩纷呈又质朴自然。也正是这些湮名已久的劳动者,作为社会下层的“书法家”没有料想到他们那不自觉的“墨宝”竟成了今人研究秦代文字书体的珍贵资料。
  注释
  [1]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筒《均工》:“隶臣有巧可以为工者,勿以为人仆、养。”秦昭王四十年上郡守戈也有“工隶臣庚”的铭文。秦昭王廿年相邦冉戈铭作:“廿年,相邦冉造,西工师□,丞鬼,隶臣□”(载周世荣:《湖南楚墓出土古文字丛考》,《湖南考古丛刊》第1辑)。廿七年上郡守趞戈铭:“廿七年,上郡守趞造,漆工师*(左走右者),丞恢,工隶臣*(左禾右贵)”(张政烺:《秦汉刑徒的考古资料》,《北京大学学报》1958年第3期)。以“隶臣”为工的还见有庄襄王二年“上郡守冰戈”。
  [2]刑徒为工的如昭王十五年上郡守厝戈铭:“廿五年,上郡守厝造,高奴工师窀,丞申,工鬼薪诎”(《周汉遗宝》55.1)。
  [3]云梦秦简《军爵律》:“工隶臣斩首及人为斩首以免者,皆令为工。其不完者,以为隐官工。”昭王十二年的上郡守寿戈铭中有“工更长*(左牙右奇)”,即服更役的自由民。
  [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
  (二)秦俑文字在书法艺术史上的地位
  秦俑兵器铭刻和陶文不是出自大书法家的手笔,而是下层劳动者顺手拈来之作。其文字纯属西土的秦系民间文字。正是因为它代表了人民的情趣和文化素养,自觉或不自觉地步入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殿堂,因此可称得上是“黔首的书法”。当秦始皇“书同文字”时,李斯们的《仓颉》诸篇范本如果没有民间那种约定俗成的基础,而是纯属“独创”一种新型的、谁都没见过的文字的话,那绝对是得不到社会承认的。
  隶书作为一种有社会基础的新兴字体,以趋约易,较篆书有特别的优点,也曾使“始皇善之”。但毕竟因为是“隶人佐书”,并没有给予合法的地位,只能是默认而已。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秦国同样有正体和俗体的存在。即使是六国文字,同样也有着削繁就简的民间通用文字的现象。所以说秦俑文字从另一个侧面反映的正是整个文字运动的倾向。秦祚既短,虽有法令的推广,但字体的大变革和大发展只有到了汉代才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
  秦俑文字的书体以篆为主,篆、隶并用。其本身又不完全是典型的小篆和隶书,而属于“秦篆”和“古隶”。这实际上既开创了篆和隶之先,又正处在由篆到隶的转变过程之中。我们看到秦俑的篆体同始皇东巡刻石字体之间的差别,又看到秦简之隶同汉简之隶的异同,就不难发现它们发展变化的脉络。
  历来学书者都把学李斯的小篆字体作为进入书法艺术之室的阶梯。“不究于篆,无由得隶。”这应该是学隶的起步在篆的经验之谈。唐人张怀瓘其《书断》中称李斯小篆为:“传国之宝,万代之法式。斯小篆入神,大篆入妙也。”





























































解读秦俑:考古亲历者的视角/王学理著.—北京:学苑出版社,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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