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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制兵器已退出历史舞台

陈景元


  郭沫若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说:“中国的铁器时代是有三个段落的,第一次是用作耕器;第二次是用作手工业的器具;第三次是用作武器。江淹的《铜剑赞》序文有‘古者以铜为兵。春秋迄于战国,战国迄于秦时,攻争纷乱。兵革互兴,铜既不克给,故以铁足之。铸铜既难,求铁甚易,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二汉之世,逾见其微。’这是很重要的一段文献,而且也是很正确的。《国语》中有管子的一句话: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左钅右且)夷斤,试诸壤土。所谓美金便是铜,所谓恶金便是铁。”铸铁,除铸造农具外,确实也派不上什么大用场。
  经历几百年的演变后,铁终于摇身一变,成了一种优质的钢材,其性能远远赶上并超过铜锡合金的青铜。当它作为制造上等兵器的构料,被世人完全认可之后,身价自然就飞速地上升,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铁之重反于金”现象!《叔苴子·内篇》:“物莫重于金铁,而宝剑跃水而成龙,精之至也。”这说明,过去铜比铁吃香,现在是铁的价值和在兵器方面具有的重要性,却显得更为突出,更受到社会的青睐,铜和铁原先的“贵贱”关系,已经被完全地颠倒了过来。铜的历史地位被否定和取代,尽管是残酷的、不可逆转的,但总是一件很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情。
  历史的前进,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在这个社会变革的浪潮中,秦国起到一种积极的推动作用,扮演了一个先行者的角色。秦始皇在接受诸侯六国铁矿资源、冶铁技术、武器装备的基础上,就有足够的条件和力量,去整顿军队、更新武器,最后完成铜铁交接、铁取代铜的历史重任。一些人,从感情上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总要千方百计地去否定这种观点,但他们的种种努力,往往是徒劳、无效的。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的军队,到底有没有继续使用青铜兵器,这是学术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如果从以下众多事实看,此时的秦朝军队已经全面停止使用青铜兵器了。
  秦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于是急法,久者不赦。”什么是秦王朝第一件“急法”的、立即要办的事情呢?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明确地记载着:“二十六年,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置廷宫中。”它的本意是,秦始皇统一了诸侯六国之后,就明令收缴全国范围内所有的铜制兵器,并将它们集中运送到秦都咸阳,全部加以销毁,铸成了十二个大铜人,安置在秦阿房宫的北门大道两侧。收缴全国铜制兵器,这是一场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全民参与的大行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进行“全民”大动员的惊人举措。
  袁仲一先生在很多著作中都说过,俑坑是秦统一中国后的10年时间内修建的,如果当年都把铜制兵器上缴、销毁了,哪里有可能“抗旨不遵”,而留下4万多件铜制兵器。人们凭着这一条,本来就能够将“秦始皇兵马俑”的定性结论加以推翻。然而,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惊人观点,说:“秦始皇收缴的只不过是私藏于民间的兵器,而全国军队手中的铜制兵器、武库里储备的铜制兵器,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只有将当时的铜制兵器分成两个部分,让一部分去体现史料记载的权威性,让另一部分去解释俑坑为什么还存在有铜制兵器,为此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理由”。
  这种将铜制兵器“一分为二”的观点,是没有任何凭证可言的,也是不值得人们一驳的。有关的史料上都明确地说,秦始皇下令收缴的是“天下”的铜制兵器,而袁仲一先生却偏偏要说:秦始皇当年所要收缴的,只是存在于民间的兵器。什么是“天下”呢?在《书·大禹谟》上有“奄有四海,为天下君”的记载;在《礼记·礼运》中有“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的记载;在《三国志·吴志》中也有“割据江山,拓土万里”的记载。由此可知,“天下”就是“江山”,“天下”就是“国家”的意思,收集“天下”的铜兵,就是明令收缴全国疆土范围之内的所有铜制兵器。
  袁仲一先生在《秦俑坑是始皇陵的陪葬坑》中说:“文献明确记载,秦始皇收缴天下之兵的目的,在于‘以弱天下之民’,防止人民‘犯上作乱’,而不能理解为把秦军的铜兵以及武库内的铜兵,统统都销毁了,只有愚夫才会这样做。”这一说法的离奇之处在于,几乎所有的正史上,只有收缴铜兵的记载,而对于存在于全国各地的铁制兵器,是不包括在销毁之列的,也就是说在秦王朝,铁制兵器完全是允许存在的。由于铁制兵器不被收缴,原来诸侯六国地区大量的铁制兵器,仍然普遍地藏在民间,可见袁先生“以弱天下民”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韩信“少年好带刀剑”的记载。《史记·项羽本纪》中也有这样的记载:“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籍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然而,项羽是秦始皇十五年生,死于汉王五年,死时只有31岁。秦始皇二十六年销毁铜兵时,项羽只有11岁,叔叔教他学剑、学兵法,当然是在他青少年时代发生的事情。项羽能“学剑”、韩信能“带刀剑”,都表示在秦王朝时期,民间的习武之风仍然非常盛行,也证明除铜兵之外的铁兵器,还是可以公开存在于民众手中的。
  运到咸阳的“铜兵”,铸成12个大铜人,到底销毁了多少兵器呢?根据《三辅旧事》一书记载:“铜人十二,各重三十四万斤。”每个铜人按34万斤计算,总共熔化了408万斤的兵器,一柄铜剑,按4斤估算,相当于销毁100多万柄青铜剑。一件矛、一把戈的重量,都不到1斤,佩剑是一种身份的标记,只有少数军官佩带,一柄剑的青铜,能够造出无数的短小兵器。应该说,秦始皇为浇铸12个铜人,实际上是销毁了几百万军队原来用于作战的青铜兵器。也就是说,除非另有大宗的铜兵来源,否则这400多万斤的青铜兵器是不可能仅仅从私人手中收缴的。

兵马俑真相/陈景元著.—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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