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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

许顺湛


  中国文明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文明的形成期。其时代跨越为公元前4000年前至公元前2000年前,这一时期把它称为邦国文明,与五帝时代相对应。第二阶段是中国文明的发展时期,其时代跨度约两千年左右,这一时期我们把它称为王国文明,与夏、商、周三代相对应。20世纪以后进入现代文明。关于中国的源头必须在邦国文明阶段去找,我认为五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初级阶段,即中国文明的形成期。五帝之首是黄帝,从逻辑上说黄帝时代应该是中国文明的源头。为此我曾写过两篇文章进行论述[1]。但是仍然感到言未尽其意,才产生了“三论”的念头。
  一、黄帝时代与考古学文化
  黄帝时代与考古学文化相对应,首先要把黄帝时代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定位,与考古学文化相对应才有基础。同时考古学文化也得有它的14C测年数据。两者都有了年代框架,才算具备了相对应的基础条件。我在《五帝时代研究》中有一篇《五帝年代框架的推测》[2],把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年代进行了考证。对史书上各家之言进行了对比研究,最后我的结论是:《春秋命历序》把尧列入帝喾十世之中,帝挚9年,在尧前,也归于帝喾十世内,因此尧和挚的在位积年只有与帝喾合并在一起计算,舜的年寿应该是几代人。但是在位年数还是作为一世计算为宜。古本《竹书纪年》说:“黄帝至禹为世三十。”舜在尧时摄政28年后执政50年,禹在尧舜时已经是联邦王朝中的重要成员,在舜执政后,禹曾摄政一个时期,之后代替舜而有天下。禹与舜不仅是同时代,而且是同朝执政(摄政),“黄帝至禹为世三十”,也可以说成黄帝至舜为世三十。我是按照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来确定五帝的,因此对伏羲太昊、神农炎帝暂不考虑,对少昊也不列入五帝之列。但是学者对五帝的“世”数各说不一,如黄帝有18世、10世两说,颛顼有19世、9世、20世三说,帝喾有20世、10世两说。帝挚在位九年未列入五帝之列。帝尧归入帝喾世,不计。舜禹合为一世。诸多不同的说法,我选定:黄帝10世、颛顼9世、帝喾10世(含尧)、舜(含禹)一世,这样加起来正符合古本《竹书纪年》“黄帝至禹(舜)为世三十”的说法,关于五帝若干世的积年其说也不一致,黄帝有2520年,1520年、400年三说,颛顼有350年、500年两说,帝喾(包括挚、尧)有350年、400年、300年三说,帝舜50年一说。各帝积年的选定确有难处,孰是孰非很难找出证据来说明。我过去发表的文章,把黄帝时代与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和大河村类型相对应,把颛顼、帝喾、尧、舜与中原龙山文化相对应,这其中虽然假设性的成分很大,但是我对各帝积年的选定,是参考故学考虑的。另外,还有一点是《汉书·律历志》的一条材料对我很有启发。如说:“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年。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桮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这一段话的意思是,通过历法的计算,把黄帝在元凤的基点上,再向上推6000年前是不可信的,往前推到3629年是可信的。有基点向上推算这是最重要的一条材料。元凤三年为公元前78年,言黄帝以来3629年,即公元前3707年。但这个数字只是黄帝制定历法的年代,黄帝的年代一定要早于它。这个数字与考古学结合,当在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年代范围之内。根据上述基本情况,我对五帝年代选定如下:黄帝10世1520年,颛顼9世350年,帝喾10世400年(包括挚和尧),帝舜1世50年。“夏商周断代工程”把夏始年(禹代舜后)定在公元前2070年,为了计算方便,我把夏始年定在公元前2100年,在此基点上,加上帝舜50年,即公元前2050年;再加上帝喾(包括尧)400年,即公元前2550年;再加上颛顼350年,即公元前2900年;再加上黄帝1520年,即公元前4420年。这就是说黄帝始年当距今6000年以前,由此可以排出这样一个五帝年代框架:公元前2100—前2150年为帝舜代;公元前2150—前2550年为帝喾(包括尧)代;公元前2550—前2900年为颛顼代;公元前2900—前4420年为黄帝代。(附武帝年代框架表)
  事实上五帝年代框架不会这样具体,他们之间还会有交叉。这里只是一个宏观的框架。大体上可以说五帝时代延续2000多年,上溯至公元前4000年前,终于公元前2100年。本文着重是谈黄帝时代,有了颛顼、帝喾(尧)和舜的年代支撑,黄帝年代才不会是空中楼阁。黄帝十世是一个时代,有了大体年代框架,这就为与考古学文化年代宏观对应提出了一个坐标,但是这个坐标学者们还都正在研究探索,并没有取得共识,所以我只有按照我自己所认定的坐标来进行分析研究。
  五帝时代考古学文化的认定,目前没有什么好办法,我是依据公布的14C数据来对应。考古学文化的14C测年只要在五帝年代框架以内,我都把它作为五帝时代文化看待,向上超过五帝时代,我作为前五帝时代看待,晚于五帝时代的考古学文化略而不论。知道五帝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全貌,黄帝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就清楚了。我把两者对应的结果是:公元前4400年前为前五帝时代,对应新石器时代文化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早期文化(双庙沟、后岗早期、下王岗早期、半坡类型、北首岭下)、大在湾一期(包括老官台、李家村)文化、西河文化、后李文化、北辛文化、白石文化、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城背溪文化、河姆度文化、马家浜早期文化、万年仙人洞遗存、甑皮岩洞穴遗存、福建贝丘遗址、贵州飞虎山遗址、徐水南庄头遗存、磁山文化、查海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早期文化等。[3]五帝时代文化不是空穴来风,不是突然从外地迁来,而是在前五帝时代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公元前4400年至公元前2100年为五帝时代,其中公元前4400年至2900年为黄帝时代,对应新石器时代文化有:仰韶文化中晚期、庙底沟类型、洛阳王湾类型、后岗类型晚期、下王岗类型中期、秦王寨类型、大河村类型、史家类型、西王村类型、大汶口文化、大溪文化、红花套一期文化、薛家岗文化、山背文化、马家浜晚期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早期文化、台湾前新石器文化、师赵村文化遗址、石岭下文化遗址、马家窑类型文化、红山晚期文化等。晚于黄帝时代文化的是颛顼、帝喾、尧、舜时代文化,其绝对年代大体是公元前2900年至公元前2100年,对应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中原龙山文化早中晚期:庙底沟二期、后岗二期、王油坊类型、郝家台类型(或煤山类型)、下王岗类型、王湾类型、三里桥类型、陶寺类型。陕西龙山文化(包括客省庄二期)、山东龙山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良渚中晚期文化、石峡文化、台湾圆山早期文化、云南菜园子遗址、贵州飞虎山遗址、成都平原古城遗址、广汉三星堆古蜀早期文化、昌都卡若文化、半山类型、马厂类型、双砣子下层文化等。
  本文主要是介绍黄帝时代考古学文化,但同时介绍了前五帝时代和颛顼、帝喾、尧、舜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其原因是为了让人们从宏观上能看到黄帝时代文化在整个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位置1。需要说明的是:有的考古学文化的测年数据上下跨度很大,我是依其多数数据确定其历史阶段的。如果测年数据不能断开,只有随其自然,例如颛顼、帝喾、尧、舜我只能笼统地与龙山文化对应。有不少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测年与五帝时代不同阶段都能对应,但没有命名文化名称,在前边没有提及。夏家店下层文化、齐家文化都是著名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但测年数据偏晚,不属于五帝时代文化。五帝时代与新石器时代文化宏观对应,不少文化都是大体相当,无法严格要求,从其主流弃其个例。    
  黄帝时代考古学文化有几十种,这是机械地与14C测年相对应的结果,但是地区文化有不平衡性,各类文化有不平衡性,也得具体分析。其实能够代表黄帝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主要是中原地区仰韶中晚期文化,海岱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太湖地区的崧泽文化和良渚早期文化、江汉地区的大溪文化、燕山地区的红山文化、甘青地区的马家窑类型文化。这几个地区在黄帝时代都形成了区域文明。
  二、黄帝时代聚落郡举例
  中原地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年代在黄帝年代框架之内,遗址分布的范围与文献记载黄帝族团活动的地域也比较符合。庙底沟类型文化是仰韶文化中最发达的一个阶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以庙底沟类型文化的聚落群作为例证,来分析黄帝时代的社会大结构是有重要意义的。(附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14c年代)
  以上21个14C年代数据,涉及河南、陕西、河北、甘肃、青海5个省城的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的年代。《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把庙底沟类型文化的时代定位在公元前4000年前至公元前3500年,但在陕西有6个14C测年数据,其上限大体符合,其下限已低于公元前3500年,达到公元前3300年前后。在甘肃大地湾庙底沟类型有5个14C测年数据,有2个已超出公元前4000年,有3个数据,在公元前4000年至前3500年之间。河北省有4个14C测年数据,其上限超出公元前4000年,下限至前3500年前后。青海有1个数据,为公元前3511年至前3343年。河南大河村有3个数据,大体在公元前4000年至前3300年之间。河南三门峡有2个数据,一个是公元前3990年至前3780年,一个是公元前3775年至前3360年。三门峡的2个数据,它是当地庙底沟类型中期,因为有早于它的文化层没有14C测年数据。从前边介绍的情况看,可以概括地说:庙底沟类型的年代,其上限已超出公元前4000年,其下限已接近公元前3000年。
  河南省灵宝市有个黄帝铸鼎原,以它为中心分布着105处庙底沟类型文化遗址,灵宝71处,陕县34处,根据地理环境情况,可以组合5个聚落群,但是有的聚落群之间距离很近,甚至有的聚落群还有交叉很难断开,陕县聚落群与灵宝的聚落群相邻很近,因此我认为这里分布的聚落群形成了一个群团。黄帝铸鼎原它正在这个聚落群团之内,而且它具有祖庙、祭坛的性质,说确切一点可以称为“黄帝铸鼎原聚落群团”。使人兴奋的是,这个聚落群团的文化性质,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庙底沟类型文化。黄帝铸鼎原聚落群团中的聚落群,基本上都是金字塔形的结合模式[5]。例如陕县聚落群有34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1处,75万平方米;二级聚落7处,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上;三级聚落遗址24处,均在9万平方米以下。再如灵宝川口聚落群有27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2处,均为70万平方米;一级聚落3处,一处为45万平方米,其余2处均为30万平方米;二级聚落6处均为12万—27万平方米;三级聚落16处,均在9万平方米以下。铸鼎原本身也是一个聚落群,有25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1处,98万平方米;一级聚落2处,分别为36万、30万平方米;二级聚落3处,分别为15万、12万、10万平方米;三级聚落19处,均在9万平方米以下。豫灵镇聚落群有9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1处,80万平方米;其余8处均在9万平方米以下。五亩朱阳聚落群有10处聚落遗址,其中特级聚落1处,60万平方米;其余9处均在9万平方米以下。上述各聚落群的确形成了金字塔的组合模式,这个模式是无声的语言,无字的史书,它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时的社会,其聚落组合出现了等级差别。
  关于铸鼎原聚落群团的氏族部落情况,我在《追溯铸鼎原的历史辉煌》一文曾做过分析研究[6],认为这个聚落群团有87个部落,1309个氏族,约26万人口,居住在约1000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具有共同的文化、习俗和信仰,可以说已具备了一个区域性的民族的条件,它人丁兴旺,势力强大。事实上这个民族要大得多,这里仅是一个小的区域。这样一个庞大的族团,从考古学文化来看,全属于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其绝对年代正好与黄帝时代能够对应,而且在这一地区有关黄帝的传说也特别丰富,尤其是黄帝铸鼎原,它可能是这一族团的宗庙和祭祀圣地。近些年来在铸鼎原附近的西坡遗址,考古发现了一批墓葬、灰坑和房屋基址,出土了一批文物。特别是发现的大房屋基址,普遍使用夯筑技术,居住面及墙壁表面光滑规整,并发现有灶坑和柱洞。如102号房址占地面积98平方米,室内净面积68平方米;104号房址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室内净面积90平方米[7]。最使人惊讶的是,发现了一座建筑面积达516平方米的特大房址,室内面积204平方米,保存完好,规模宏大,加工考究,室内发现有柱洞和灶膛,夯筑垫土深厚,四周有回廊。[8]500多平方米的大房址,从目前考古资料看,在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中是凤毛麟角。另外,还发现有非实用的大型石器、陶器和玉璧等礼品。大型房址的发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历史信息:这时出现了权贵,出现了贵族领袖人物。
  铸鼎原聚落群团中,出现了金字塔形聚落群结构,出现了有明显等级差别的权贵者居址,出现了礼器,同时还有凝聚87个部落的祖庙和祭坛,驾驭这样的社会,必须有酋邦国家一级政权机构,否则是不可想象的。铸鼎原聚落群团是一面镜子,它反映了黄帝时代的社会轮廓。
  陕西是仰韶文化分布的主要地区之一。据《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公布,日前全省已发现仰韶文化遗址2040处,其中关中地区约占总数的60%,陕北延安市约占28%,陕北榆林地区约占6%,陕南地区约占6%。仰韶文化遗址被判定或初步判定文化类型的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已判定文化类型的遗址中,半坡类型占28%,庙底沟类型占59%,其他类型占13%。陕西仰韶文化聚落群共74个[9],在许多聚落群中都有庙底沟类型遗址,能确定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聚落群有21个。[10]在这21个聚落群中有17个都有特级聚落或一级聚落。这21个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聚落群,分布在西安辖区和榆林辖区各1个,铜川辖区2个,咸阳辖区4个,渭南辖区5个,延安辖区8个。这21个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聚落群,除榆林辖区1个外,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东部和陕北南部(主要是延安辖区),从大范围看已经联结为一个整体。从聚落群分布情况还可以分为几个小区。黄河西岸小区:包括延安辖区的延川、延长、宜川北、宜川中和渭南辖区的韩城5个聚落群;渭河下游小区:主要是渭南辖区的澄城、临渭、华阴、华县4个聚落群;洛河中游小区:主要是延安辖区的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和铜川辖区的秦都区、旬邑、淳化、三原和西安辖区的长安,铜川辖区的耀县6个聚落群。榆林辖区的定边聚落群不能归入小区,当另有归属。庙底沟类型遗址总共402处。陕南3个辖区及榆林辖区共22处,数量少,比较分散。处于边陲地区。关中平原5个辖区共208处遗址,延安一个辖区即172处遗址,合计380处,庙底沟类型遗址连成一片,是庙底沟类型遗址分布的中心地带。延安辖区数量最多,其次是渭南辖区。前边所说的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聚落群划分4个小区,其中3个小区均在延安和渭南辖区。这两个辖区从地理环境看,与晋南、豫西形成了一个金三角,这是学术界研究仰韶文化最关注的地区。
  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聚落群,基本上都是金字塔形的模式。为了对比观察,我把聚落遗址面积拟定了四个级别:50万平方米以上为特级聚落,30万平方米以上为一级聚落,10万平方米以上为二级聚落,9万平方米以下为三级聚落。统计的结果是:三级聚落数量最多,特级聚落数量最少,形成金字塔结构。最小的聚落遗址只有几万平方米,甚至还有几千平方米的。特级聚落遗址都在50万平方米以上,有的上百万平方米。例如,洛川聚落群中有特级聚落1处,面积为150万平方米;富县聚落群中有特级聚落遗址1处,面积为250万平方米;耀县聚落群中的特级聚落遗址的面积竟然达到300万平方米。这样大的聚落群在晋南和豫西目前还没有发现。聚落群有大小之分,反映了群团规模的差别;聚落遗址区分为若干级别,反映了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关中平原与延安市庙底沟类型遗址的数量较豫西“铸鼎原聚落群”多得多,聚落遗址竟然有150万平方米、250平方米、300万平方米的面积,这是“铸鼎原聚落群团”所望尘莫及的。参照对“铸鼎原聚落群团”的分析,这里的聚落群团应该有多少部落?应该有多少氏族?至少说较“铸鼎原聚落群团”要多若干倍。驾驭这么多氏族部落应该有若干个酋邦国家。若干个酋邦国家其文化、习俗、信仰相同,具备形成民族的基本条件,如果与豫西、晋南的庙底沟类型的文化联系来看,可以说居住在豫、晋、陕金三角地带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庙底沟类型文化的民族。这个民族可能就是以黄帝为代表的华夏族的前身。《史记·五帝本纪》中说:黄帝时“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万国”的说法是可信的。不仅黄帝族内有若干个酋邦国家,与他友好的、敌对的或和平共处的族团也会有许多酋邦国家。黄帝族在“万国”中是佼佼者,是势力最强大、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族。从史书记载来观察,黄帝族在大中原地区很长时期一直是处于“万国”盟主的地位,现在能看到的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就是他最辉煌时期的写照。
  三、黄帝时代的文明要素(或称为标志)
  我把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归纳为五条,即农业生产社会化、手工业专业化、脑力劳动阶层化、部落酋邦化、礼制规范化。这在我发表的《再论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一文中已经专门论述[11],这里从略。国内外学者对文明社会形成的标志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我把它归纳为15项,其中有5项是理论性的较笼统,其余10项比较具体,如文字、会对天然物进一步加工、一夫一妻制、城市、第三次分工、阶级和国家、礼仪建筑,宫殿庙宇、巨型建筑、青铜器。这10项说高一点称为标志,退一步说至少也是文明的要素。下边逐项与黄帝时代对应,看看其结果如何。
  1.文字。许多学者一谈到文明,首先提到文字。确实世界上有的文明中心没有使用文字,而是使用结绳记事,但毕竟是少数。多数进入文明社会都有文字的,文字在文明社会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据文献记载黄帝时代就有了文字,仓颉造字家喻户晓。在黄帝之前,文献没有记载有文字。从考古学文化来看,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几个符号,不少古文字学家认为是字,因为发现较少,不能释读,都暂以符号文字相称,但是谁也不能说它绝对不是文字。仰韶文化半坡遗址发现在陶器上刻画了不少符号,以郭沫若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多认为是原始文字。大汶口文化中发现了比较规范的文字,而且能够释读,这在许多学者中已取得了共识,但是发现的数量还是太少。数量少的原因,可能与刻画文字的载体有关。例如商代的甲骨文、金文,如果排除甲骨和青铜器的文字载体,单从陶器上来寻找文字,它与仰韶时代也就大体相同了。仰韶文化的文字,特别是大汶口文化的文字,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可靠的信息,不能因为文字载体的原因而不接受这个重要的信息。文献记载黄帝时代有文字,也没有理由去否定。因此,黄帝时代出现文字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2.会对天然物进一步加工。这句话是恩格斯说的,他的原意不知具体所指。我们现在理解为天然物是指没有加工的自然界的东西,例如石块、木棒、陶土,都是天然物。打制石器,磨制石器,而且制成功能不同的各种石器,甚至装饰品,还有玉器制作,都应该说是进一步加工;把木棒加工成尖头,增强杀伤力,用木棒加工成耒耜之类的农业生产工具,用天然木材营建房屋等类,属于进一步加工。特别是陶器的烧制更能说明问题,陶土是地道的天然物,经过筛选加水成陶泥,把陶泥加工成各种器形的陶坯,根据不同形器的特点加工了各种装饰花纹,然后放置在营造好的陶窑内,点火烧制成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经过这样多程序,把天然陶土加工成陶器,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但是在仰韶时代还发现了大量的彩陶,这与一般陶器相比,又增加了许多加工内容。还有天然的铜矿,经过选矿、冶炼、铸造和锻打,加工成铜器,也是很能说明问题。还有衣着、雕塑、乐器等许多方面。对照文献记载,黄帝时代会制造石杵臼、弓矢、耒耜、铫、耨、鼓、舟楫、釜、甑、碗、碟、衣着、乐器以及宫室的或建等,特别是还设有“木正”和“陶正”来管理这方面的手工业生产。以上简单的介绍,足以说明黄帝时代,符合恩格斯所说的对天然物进一步加工的文明标志。  
  3.一夫一妻制。这一条也是恩格斯提出来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就等于说社会上出现了小家庭,在它的背后潜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丰富,私有制的产生,男子在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仰韶文化半坡遗址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在半坡、姜寨、龙岗寺元君庙等遗址,都发现有成年男女合葬墓;在大汶口文化多处遗址中都发现了成年男女合葬墓,而且男女合葬多为男左女右,随葬品男性一侧较多。这种葬俗多数学者都认为是一夫一妻的反映。文献记载黄帝时代在婚姻方面建立了规矩,虽然没有具体指明,但从多种文献记载分析,黄帝时代为父系社会是毫无问题的。考古资料所提供的历史信息是可靠的,可以说黄帝时代出现了一夫一妻制。
  4.城市。许多学者把城市的形成作为文明社会形成的标志之一。西方的城在多数情况下,是政治、军事、经济的中心。中国早期的城主要是政治、军事中心。有的学者认为:没有城墙而有祖庙、宫殿,具有政治、军事中心的条件,应该称为城市。《史记·封禅书》和《汉书·郊祀志》都说:“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事物纪源》引《轩辕本纪》说:“黄帝筑邑造五城。”又引《黄帝内传》说:“帝既杀蚩尤,因之筑城阙。”在郑州西山发现了仰韶文化时期的古城,古城始建于庙底沟类型时期,大河村类型时期继续使用直到废弃,其绝对年代大体是距今5500—4900年。在这座古城周围分布着同时期的聚落遗址约70余处。在海岱地区也发现了几座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古城,如五莲县的丹士古城,阳谷县的王家庄古城,其绝对年代距今6000年。还有滕州市的西康留古城,此城始建年代在距今5000年以前。大汶口文化中的古城,其周围都分布着一个聚落群。
  5.第三次社会大分工。这是恩格斯单独提出来的。所谓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社会上出现了商人阶层,专门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背后,是各类产品的剩余,社会财富相对来说比较丰富。第三次社会分工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手工业专门化。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出现了手工业者进行商品生产的实例,同时,还出现了外地商品流入本地的迹象。虽然文献没有记载黄帝时代有商人阶层,但考古资料是最好的历史缺环的补充。
  6.阶级和国家。许多学者都主张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特别是恩格斯说:“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我不主张国家与文明等同起来,但是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作为文明社会的要素还是应该的。五帝时代的国家模式是酋邦制国家。文献记载,黄帝时代有万诸侯,当时著名的族团有少昊、蚩尤、共工、祝融等。黄帝族团本身好像是诸多族团的联合体,或许是衰落联盟,或许是酋邦联盟。如果对照考古资料,那时聚落群星罗棋布,聚落群中的聚落形成了金字塔结构,诸多聚落群又组合了群团。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发掘的墓葬中,发现有非正常死亡和被殉葬的奴隶,发现有一贫如洗的墓葬,发现有随葬上百件器物的特富墓,有的大墓不但有木棺葬具,甚至还有人殉。这种现象普遍发现,反映了贫富分化和阶段的出现。从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的古城出现,还有金字塔结构的聚落群出现来看,这时出现酋邦国家是意料中的事。
  7.礼仪性建筑。这主要是指礼仪活动的建筑设施,这种建筑多数是祭祀活动的场所。文献记载,黄帝曾经祭过泰山,在洛汭祭天,得河图洛书,合符于釜山与合鬼神于西泰山,都是大型的祭祀活动。考古资料表明,良渚文化中的祭坛和红山文化中的女神庙、祭坛均属于礼仪性建筑之列。在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用石块铺成的祭祀遗址;枣庄市建新发现椭圆形祭祀坑;含山凌家滩发现用石块、鹅卵石和黏土搅拌铺设而成的大型祭坛,在祭坛表面发现有几处祭祀坑和几处积石圈,同时还发现了用红陶块铺成的大型广场,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在仰韶文化中发现属于礼仪性建筑,如秦安大地湾的大房子,总体面积约400平方米,灵宝铸鼎原西坡遗址发现的大型房子,其建筑面积约500多平方米,从发掘迹象看,有可能属于酋邦上层人物举行礼仪活动的场所。
  8.宫殿庙宇。这是少数学者提出来的,其实它与礼仪性建筑比较接近,但是又有较大的区别,特别是宫殿建筑,它代表了另外一层含义,即国王在国都中生活、工作的地点。文献记载,黄帝时代营建宫室,上栋下宇,但不知具体形状。目前考古资料还没有学者确认仰韶时代某一处属于宫殿建筑,还都在探讨之中。大地湾901号房子,有主室,有两侧室,主房前有棚房,有的专家撰文认为它是“前堂后室”、“四阿重屋”的格局,实际上就是后世宫殿建筑的先河。灵宝铸鼎原有回廊的大房子,房顶属于“四阿重屋”,亦当近似宫殿式的房子。关于庙宇建筑,红山文化中的女神庙已被学术界所公认。
  9.巨型建筑。这是少数学者提出来的一项标志。多大的建筑属于巨型建筑,没有明确的说法,只能相对而言。灵宝铸鼎原西坡遗址发现仰韶中期大房子,在秦安大地湾的仰韶晚期大房子,从目前看可以说是最大的房子,相对而言都可以称为巨型建筑。红山文化中的女神庙和祭坛以及“金字塔”建筑,也可以列入巨型建筑之列。良渚文化中用土堆筑的大祭坛和莫角山的“台城”,工程浩大,可以称为巨型建筑。大汶口文化中的凌家滩祭坛和红烧土大广场,工程也不小,当属巨型建筑。仰韶文化中的郑州西山古城,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中丹土古城、王家庄古城、西康留古城,挖地基、挖城壕、筑城墙,其工程之大不言而喻,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它应该是最巨大的建筑了。
  10.青铜器的出现。文献记载,黄帝取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蚩尤族团在几个地方都发现了铜矿,并且铸造了各种兵器。这些记载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去考察落实,只可以作为一个历史信息看待。但是与黄帝时代相对应的仰韶文化,确实发现了铜器和炼铜的迹象。例如在西安半坡遗址发现了青铜残片,在临潼姜寨遗址发现了黄铜器。另外,在河北武安赵窑遗址发现了炼铜渣。在山西榆次源涡镇遗址也发现了炼铜渣。与中原仰韶文化晚期约同时的甘肃马家窑类型文化中,也发现了铜器。红山文化中也有炼铜的迹象。因此说青铜器出现在黄帝时代是可信的。
  以上10项文明要素,或称为标志,是国内外诸多学者的观点归纳起来的,但是这些文明要素在黄帝时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实还有不少先进的事项也应该是文明的要素,例如发明了犁耕农业,为古代文明奠定了基础,制陶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慢轮制陶和快轮制陶技术,原始瓷器的萌芽,制陶业率先走向专业化道路;家畜的驯化奠定了几千年“六畜”的基础;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了民族建筑风格的基本模式,出现了“前堂后屋”、“四阿重屋”宫殿式建筑,特别是出现了原始水泥和人造轻骨建筑材料;还有编织、纺织、衣着装饰以及绘画雕塑等都有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天象历法方面的科学成就,“天圆地方”、“东宫西宫”的理论,以及八卦的出现,对后世都有深远的影响。以上这些与前边谈到的10项,都是文明社会的写照。因此,我再次重申: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
  注释:
  [1]《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中州学刊》1992年第1期;《再论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4期。
  [2][3][9]《五帝时代研究》第2章第2节,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5—6章。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炭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5][6]《追溯铸鼎原的历史辉煌》,载《炎黄颂》(中集),中国经济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
  [7][8]《灵宝西坡遗址发现仰韶文化大型房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19日;2002年5月8日。
  [10]《陕西仰韶文化聚落群的启示》,《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
  [11]《再论黄帝时代是中国文明的源头》,《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4期。
  



黄帝祭祀与中华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帝陵基金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09

黄帝祭祀与中华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帝陵基金会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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