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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关于边区邮政与中华邮政合并的通知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1946年5月1日
  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统一陕甘宁边区邮政管理工作一案,边区邮政管理局即根据此项议案于4月下旬向中华邮政邮务视察员李谈先生提出商谈统一合并边区境内各邮局事项,经先后商谈两次后于4月28日在边府办公厅会议室召集李视察员及肤施邮局局长王生鑫先生等开会讨论座谈,一致认为际此和平开始,邮政建设事业必须统一领导,若仍如过去情况,不惟糜费财政开支并徒增工作分歧,大家同意将边区内邮局应一律完全合并(现肤施邮局已行合并)。其合并办法议决如下,希各该地邮局接此通知后应即遵照本办法迅速进行合并,并将合并情形呈报边区邮管局以便汇报邮政总局。
  合并办法
  (一)对所有在边区内邮局服务的工作人员一律欢迎,仍行留用。
  (二)各地邮局名称不变,中华邮政人员待遇,仍照其原来薪水津贴支付。
  (三)各地邮务人员配备由边区邮管局与李视察员商同决定,但调动后之名额仍留原局,在原局照支原来薪津。
  (四)在业务工作方面原则确定去友区邮件贴用原中华邮票,去各解放区及本边区内邮件一律贴用边区邮票,如去友区邮件则照中华邮政原来手续办理,各局照旧向西安领票领款,请领器材,并作业务上之报告,其报告同时须呈报边区邮管局一份,至于帐项可转所在邮局。
  (五)各局所有之动产不动产、款、票、印纸及一切邮务器材等均于合并时登记清楚,并造册呈报边区邮管局,不得私自动用。
  (六)为了加强邮政工作起见,各地邮局除受邮管局直接领导外,同时应受当地政府之行政领导,此次合并工作须由各该当地政府负责主持。
  中华邮政视察员 李 谈
  边区邮政管理局 刘义维 张又明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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