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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中华邮政)陕西邮政管理局派员洽谈通邮密令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1949年3月
  视字第元号
  抄送:内业股
  收文者:视察员戴沧洲
  事 由:派该员洽办通邮
  相关文件:总局二〇九二、二一〇六及二一三二、二一三四、二一四七号通令
  (一)迭奉总局右述各通令饬就地试办恢复国共通邮以利人民通讯。
  (二)兹派该员前往,以铜川为起点经宜君中部洛川而至延安与共方洽商通邮事宜,仰即克日启程前往,遵照办理洽商情形,随时主报备核。
  (三)邻近已撤退各邮局仰遵照右述二一三四号通令规定设法前往洽商复局,如已由共方设有邮局者亦应接洽遣送原局员工前往。
  (四)关于通邮技术问题列示原则数项于后以备参考:
  1.双方指定地点由我方派遣邮差来往运输邮件,如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利用应尽量利用之。
  2.邮件送达双方交换邮件处所后,应各自改用最迅速运输工具接运。
  3.互换邮件种类暂以一般商民之平常信函及明信片为限,其他挂号快递等类邮件视邮路交通情形继续洽商逐渐恢复收寄。
  4.双方互换已贴邮票之邮件应照予投递,不涂抹或撕毁其邮票,已贴邮票盖有欠资戳记之邮件,在未洽妥双方邮资数额折合比例前,暂不作欠资办理,仍予投递,但如并未贴有邮票概按欠资办理。
  5.相互关系处平行地位以公函行文。
  6.运输邮件人员应洽请当地机关保护。
  7.关于检查邮件应以尽量做到免予检查为目标,惟检查邮件因不属邮局权力范围内之事务,如不克达此目标双方当能互相谅解(如对方并未提出此点洽商特即不必再提)。
  8.运送第一次邮件时可参照右述总局二〇九二通令三节三次规定样式备具公函送达接收局。
  9.通邮范围:共方寄来之邮件无论寄往我方何地,均可代转,我方寄往共方者,寄达地方亦应以不加限制为目标,惟如有困难,可暂以接近交换邮件处所者为限,但不受省界之限。如铜川可承转陕北晋北之邮件,灵宝可承转豫省及晋南之邮件,如此则去晋豫陕各地之邮件可不必绕道空运上海,发由平津前转运递当较迅捷,惟寄往共方上述以外各地之邮件如发由铜灵转能较发沪前转尤为快捷时再行继续洽商,将铜灵承转邮件范围予以推广。
  (五)关于办理通邮事项应绝对严守秘密不得宣泄。
  代局长蔡远焯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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