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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边区第一届议会给各级工会指示信(1938.10)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
各级工会负责同志们!
边区政府,为使边区民主政治建设更进一步的向前发展,为使边区更能成为全国抗战的模范地区,边区政府更成为国民政府的一个坚强的地方政府,为切实实现蒋委员长在国民参政会议上所指示的建立全国民主政治意旨,适合抗战要求,为了奠定“抗战必胜”、“建国必成”的信心,决定在十一月十五日召开边区第一届议会。这一会议的召开,更反映出边区民主精神,具体的表现出边区民主政府切实地执行了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对于坚持统一战线,坚持抗战到底,争取抗战最后的胜利。因此,各级工会负责同志,每个干部,每个工人,首先应该热烈地拥护边区第一届会议,拥护边区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在议会上要深刻的讨论边委发下的宣传大纲。在工人群众中,广泛地深入去宣传边区议会的伟大意义,组织宣传队,在工厂、作坊、炭窑、瓷窑、各个乡村角落,进行深入的宣传,使得每个工人群众,切实地了解议会的主要任务,不仅对边区人民既得利益有很大的巩固,而且对于全国抗战,实现民主政治起着推动的作用。为了实现政府筹委会的决定,(延安十一月八日起举行宣传周,十一月十五日开幕那天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一律放假一天,动员全体学校机关人员,赠送匾额、礼品呈送政府。)
在各县、区、乡进行讨论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这个会议,是边区人民自己的会议,不管工人、农民、商人、士兵、学生、店员、学徒,只要不是汉奸、托匪,都有向政府建议权,享受政府法令所规定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权利,而且这些权利,边区人民很早就得到了。今后更要普遍的实施,尤其要保护人民既得利益(房屋土地)进一步的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和巩固边区民主的作风。
二、这个会议,是为选举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和为民族利益而奋斗到底的政府,每个人民,凡是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除汉奸卖国贼外,不分男女、老少、阶级、财产差别,都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利。
三、在会议中,大家应该讨论国防经济建设和大众教育等,希望各级工会热烈的讨论以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提案交自己所选举的代表带来,尤其对于工人的切身问题,劳动保护条例及不能解决的劳资纠纷等,都应该根据当地具体情形,多多的提出来。
四、现各地原先或现在都选出政治坚定、人民爱护的议员,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为民族解放事业而斗争到底的优秀分子。同时在代表来延安时,要发动当地人民欢送他们,使得他觉得自己能够真正的代表群众利益的代表,兴高采烈的出席参加政府议会。
五、各级工会准备彩帐、礼物送到政府来,写贺电、贺信,庆祝边区第一届议会的成功,完成真正的民主建设任务。我们工人,要在这次议会中起推动和模范作用,我们要继续发扬我们工人在任何工作中的优良传统,保证第一次议会胜利的完成。希望各级工会负责同志接到这个指示后,热烈的讨论和执行,真正拿出我们少说多做的精神来庆祝边区议会完满成功!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
(《新中华报》1938年10月15日)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上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