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与西域的政治经济关系
作者:黄志刚


一、政治往来
有明一代,明朝与西域之间就哈密的归属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其实早在进入哈密之前,明朝已先后在嘉峪关之外相继建立了“赤斤蒙古、安定、曲先、阿端、罕东、罕东左”等七个卫所①,亦即所谓的“关西七卫”②,如此便打开了通往西域的门户。所以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都督濮英复请督兵略地,开哈梅里之路以通商旅。上赐玺书曰:‘报至,知所获人畜略地之请,听尔便宜。但将以谋为胜,慎毋忽也。所获马二千可付凉州卫。’”③濮英遂后进兵,兀纳失里惧,遣使纳款。次年“遣长史阿思兰沙马黑幕沙来贡马”④。但好景不长,更由于当时西域前来朝贡者,“多为哈梅里所遏。有从他道来者,又遣兵邀杀之”⑤。这就惹怒了明朝,史书记载:
帝闻之怒。八月命都督佥事刘真偕宋晟督兵讨之。真等由凉州西出,乘夜直抵城下,四面围之。其知院岳山夜缒城降。黎明,兀纳失里驱马三百余匹,突围而出。官军争取其马,兀纳失里率家属随马后遁去。真等攻破其城,斩豳王别儿怯帖木儿、国公省阿朵尔只等一千四百人,获王子别列怯部属千七百三十人,金银印各一,马六百三十匹。⑥
可以看出,哈密为他邀杀贡使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兀纳失里只得逃跑。经此惩罚,兀纳失里“二十五年遣使贡马骡请罪。帝纳之,赐白金、文绮。”⑦到了永乐二年(1404年),明朝封兀纳失里的弟弟安克帖木儿为“忠顺王”⑧。不久,安克帖木儿被“迤北可汗鬼力赤毒死”⑨。明朝一方面遣官赐祭,另一方面将自幼流寓中原的兀纳失里之子脱脱继立为忠顺王。⑩一年之后,“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晟言,哈密忠顺王脱脱为其祖母速哥失里所逐遂。”(11)新立的脱脱被国人所逐,这使得明廷大为不满。但经过一番训斥之后,“由是脱脱得还,祖母及头目各遣使谢罪。”(12)同年(1406年)3月,明廷作出了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即:
设哈密卫,给印章,以其头目马哈麻火者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辜思诚、哈只马哈麻为经历,周安为忠顺王长史,刘行为纪善,以辅脱脱。复命脱脱,凡部下头目可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者具名来闻,授之以职。(13)
明朝通过设“哈密卫”、“忠顺王长史”、“纪善”等措施,成功地在哈密地面建立了一套特殊的管辖体制,即哈密国与哈密卫并存的二元管辖体制。(14)使得哈密地面纳入到明朝的直接管辖之下,正如明代许进所言:“赐以金印,使为西域襟喉,凡夷使入贡者,悉令哈密译语以闻,而诸国之向皆虚实因赖其传报。由是,诸番唇齿之势成,华夷内外之力合,边境守谧余八十年。”(15)此后随着东察合台汗国吐鲁番地面的东侵,哈密出现了“三立三绝”的历史现象,即一立于永乐二年(1404年),一绝于成化九年(1473年);二立于成化十八年(1482年),二绝于弘治元年(1488年);三立于弘治二年(1489年),三绝于正德八年(1513年)。(16)三绝之后,哈密彻底不复,明廷从此置之不问。这也成为东察合台汗国与明朝关系史当中的重要一节内容。
明朝在取得中原后,为了方便与周边部族进行联系和交往,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命翰林院侍讲火原洁等编类华夷译语,以通天下之言,从而能够通达其情,(17)语言沟通问题的解决势必有利于并大大方便双方的交流和来往。到了洪武二十年(1387年),时居撒马儿罕,在汉文文献中被称为驸马的帖木儿遣使向明朝贡,(18)开创了葱岭以西与明朝之间的往来关系。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当蓝玉前往捕鱼儿海追擒元主时,(19)并“获撒马儿罕商人数百”(20)。后来“太祖遣官送之还,道经别失八里。其王黑的儿火者,即遣千户哈马力丁等来朝,贡马及海青,以二十四年七月达京师。帝喜,赐王彩币十表里,其使者皆有赐。”(21)经此军事行动,意外地建立起了明朝与东察合台汗国的联系。所以明太祖甚为高兴,对其使臣加以恩赐。并于同年(1391年)9月命主事宽彻、御史韩敬、评事唐钲使西域。(22)给东察合台的汗王黑的儿火者带去一信,信中内容如下:
朕观普天之下,后土之上,有国者莫知其几。虽限山隔海,风殊俗异,然好恶之情,血气之类,未尝异也。皇天眷佑,惟一视之。故受天命为天下主者,上奉天道,一视同仁,俾巨细诸国,殊方异类之君民,咸跻乎仁寿。而友邦远国,顺天事大,以保国安民,皇天监之,亦克昌焉。曩者我中国宋君,奢纵怠荒,奸臣乱政。天监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中华,生民赖以安靖七十余年。至于后嗣,不修国政,任用非人,致幻纲尽弛,强凌弱,众暴寡,民生嗟怨,上达于天。天用是革其命,属之于朕。朕躬握乾符,以主黔黎。凡诸乱雄擅声教违朕命者兵偃之,顺朕命者德抚之。是以三十年间,诸夏奠安,外蕃宾服。惟元臣蛮子哈剌章等尚率残众,生衅寇边,兴师致讨,势不容已。兵至捕鱼儿海,故元诸王、驸马率其部属来降。有撒马儿罕数百人以贸易来者,朕命官护归已三年矣。使者还,王即遣使来贡,朕甚嘉之。王其益坚事大之诚,通好往来,使命不绝,岂不保封国于悠久乎?特遣官劳嘉,其悉朕意。(23)
从上可以得出,明太祖首先向东察合台汗国说明了他承继国运的合法合理性;其次,希望继续保持向明廷朝贡的这种关系。但是,等宽彻一行到达后,黑的儿火者以“无厚赐”而将其拘留,仅将其他两位副使放回去。(24)但是这种理由似乎比较牵强,据今人研究,此时河中的帖木儿迅速崛起,东察合台汗国实际上处在帖木儿的威慑之下,就不难想象为什么会将使节拘留不归了。(25)然而明朝对此事还是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洪武三十年(1397年)作出如下回应:
朕即位以来,西方诸商来我中国互市者,边将未尝阻绝。朕复敕吏民善遇之,由是商人获利,疆埸无扰,是我中华大有惠于尔国也。前遣宽彻等往尔诸国通好,何故至今不返?吾于诸国,未尝拘留一人,而尔顾拘留吾使,岂理也哉!是以近年回回入境者,亦令于中国互市,待彻归放还。后诸人言有父母妻子,吾念其至情,悉纵遣之。今复使使谕尔,俾知朝廷恩意,毋梗塞道路,致启兵端。《书》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尔其惠且懋哉。彻乃得还。(26)
不难看出,明廷对东察合台汗国的拘留使臣行为进行了质问,并以断绝贸易,甚至武力相威胁。看来在新兴强大的明朝势力面前,东察合台汗国不得不将所拘留的使臣宽彻放归。
明成祖一继位,就“遣官赍玺书彩币使其国”(27)。不久,黑的儿火者去世,其子沙米查干于永乐二年(1404年)遣使贡玉璞及名马,明朝是宴赉有加。(28)永乐五年(1407年),在帖木儿死后,沙米查干提出“撒马儿罕本其先世故地,请以兵复之”(29)的要求,明朝“命中官把太、李达及刘帖木儿赍敕戒以审度而行,毋轻举,因赐之彩币”(30)。比较谨慎地作出了答复。八年(1410年),出使撒马儿罕的明朝使臣在路经其地时受到了款待,明朝因此遣使赍彩币加以恩赐。(31)至永乐十一年(1413年),皇帝在给甘肃总兵官李彬的敕谕中说道:“别失八里王马哈麻敬事朝廷,遣使来贡。如至,可善待之,其市易者听自便。盖远人慕义而来,当加厚抚纳,庶见朝廷怀柔之意。”(32)在明朝看来,只要这些人“敬事朝廷”能够“慕义而来”,朝廷就应该“加厚抚纳”,示以“怀柔之意”,亦即古代中国对待周边朝贡的“怀柔远人”政策,并非什么中国人觊觎朝贡者的产品问题。(33)需要指出的是,永乐十六年(1418年),别失八里遣往明朝朝贡的使臣“具言其王纳黑失只罕为从弟歪思弑之而自立,徙其国西去,更号亦力把里王。”(34)从汉文史料中的记载来看,“别失八里”转变为“亦力把里”,其实质并没有变,依然是东察合台汗国,只是汗国的统治中心发生了转移而已。
大概从纳黑失只汗开始,东察合台汗国与明朝的关系才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集中表现在东察合台汗国诸汗王朝贡的次数非常频繁,朝贡使团的人员也非常众多。此外,明朝也更加积极地直接干预东察合台汗国的内部事务,诸如册立新汗,封赐官职等。但是,这种密切的政治联系并非如同明朝在哈密的实际统辖,东察合台汗国内部汗王的继承及贵族之间的分封依然按照自己的习俗来处理,明朝只不过事后加以追认,属于外部形势,最多施加影响而已,尤其到了明朝后期,这影响变得越来越小。(35)
政治交往还体现在双边的人员往来上,一方面,明朝派遣使臣前往西域地区活动。如永乐六年(1408年)明朝派中官把泰等前往别失八里赐祭沙迷查干。(36)同年继续遣把泰、李达等敕谕哈实哈尔等处开通道路以利于行旅经商。(37)此外,明朝在永乐十六年派遣太监海童等封赐当时游牧在天山以北的瓦剌部众。(38)当然在永乐年间出使西域的人员当中更是少不了多次前往西域鼎鼎大名的陈诚,其出使的巨大成果,便是形成了后来刊印的《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两本书。正统七年(1442年),都指挥佥事陈友、指挥同治李全等往赐脱脱不花及也先书。(39)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而另一方面,当地的居民,尤其是到内地定居的西域回回更能说明这种政治往来的紧密性。仅举相关材料做一简表如下:
根据以上简表,(40)我们可以看出内迁定居的西域人来源广泛,有瓦剌部、哈密地面、土鲁番地面、亦力把里等地面,基本上包含了明代西域的大部地区。此外,这些内迁中原的西域人众基本上都得到了甚为优越的安置,这也许成为西域人前往明朝定居的一个重要诱因。
二、经济交流
西域与中原内地之间经济交流,首先表现在商业贸易道路的状况上来。这一时期,传统的丝绸之路南道逐渐衰微,北道则日益占据了主导地位,成为有明一代西域与中原内地交通往来的主要商业贸易通道。据阿克巴尔所著《中国纪行》一书记言,在明朝时期,从伊斯兰国家经陆路到中国去,有三条道路可走:一是克什米尔路线,二是蒙古路线,三是和阗路线。和阗路和克什米尔路上人烟稠密,一路上有水和饲草。然而走上十五天后,水和饲草就不再多见了。但每经一站都可挖地取水,挖半人深,地就出水,有些地方甚至挖一肱深就可见水。至于蒙古路(即察合台),那是一条很好的路。(41)所谓于阗路即是指传统的丝绸之路南道。蒙古路则由中亚河中地区东北行,经塔拉斯河、楚河流域及伊犁河谷,而后再经吐鲁番、哈密抵达肃州。1419~1422年,中亚帖木儿王朝沙哈鲁的使者即是沿此蒙古路而东行至肃州城的。(42)众所周知,丝绸之路的交通历来都是一幅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过往使节和商旅可依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路线行走。如明武宗(1506~1521年在位,年号正德)时,在意大利威尼斯地理学家赖麦锡所记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的谈话中称:“其归回时,非由去时旧道。若由去时之道而归:由肃州至哈密十五日程。由哈密至吐鲁番十三日程。过吐鲁番经嘉理斯城(Chialis,焉耆),十日行。次至呼治城(Chuche,库车)又十日行。再次至阿克苏城,二十日行。由阿克苏至喀什噶尔城二十日程,皆经荒凉沙漠中。以前所经,沿途皆有人居住。由喀什噶尔至撒马尔罕二十五日程。”(43)商人哈智摩哈美德,乃是波斯里海海滨歧兰省之陀拔思城人,“尝亲至肃州”,曾“运大黄甚多,来威尼斯市出售”(44)。当然,哈智摩哈美德只是当时穿梭往来于中原内地与西域绿洲及其以西的中亚、西亚、南亚等地的众多商贩中的一个而已。1603~1605年出使中国的葡萄牙传教士鄂本笃,则为我们记载了一条由印度经西域绿洲前往中国内地的交通路线。当时他由拉合尔出发,经白沙瓦、喀布尔、塔里寒,而后进入当时控制西域大部分绿洲地区的叶尔羌汗国的治所鸦儿看(今莎车)。由鸦儿看出发后,即沿着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所言的路线前行,最终抵达明代河西重镇肃州城。(45)由喀什噶尔经于阗东行至肃州的道路交通虽有所废弃,但也并不是无人行走,只是当时因此路沿线环境恶劣,过往使节和商旅较少选择这条线路罢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时的行商过客也会选择这条线路。如前述沙哈鲁的使团在由中国返回时,因当时吐鲁番地方发生战乱,而不得不选择穿越沙漠至和阗再至喀什噶尔的路线。(46)
其次,明代西域绿洲与中原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主要采取贡赐贸易的形式。西域绿洲的商贩使团运至中原内地的商品,以马、驼、羊只等畜类及其皮革以及玉石、青金石等贵重矿产为大宗,而由中原内地贩回西域绿洲各地的商品则又以丝绸、茶叶、瓷器、麝香、大黄等物品为主。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即位不久的东察合台汗国新汗黑的儿火者就派遣哈马力丁为使,向明朝进贡马及海青;明太祖大喜,“赐王彩币十表里,其使者皆有赐”;同年9月,命宽彻、韩敬、唐钲出使西域,“以书谕黑的儿火者”(47)。自此拉开了西域绿洲与中原明王朝之间以贡赐贸易往来的序幕。黑的儿火者死后,其子沙迷查干即位,并于永乐二年(1404年)遣使向明朝贡玉璞、名马,又于永乐四年(1406年)夏秋冬三季及次年夏季四次遣使入贡明朝。永乐四年,明朝派遣使臣刘帖木儿随同当时的东察合台汗国入贡使团回访其国地,并“赍敕币劳赐”其主。在这期间,刘帖木儿还顺道访问了吐鲁番、火州、柳城等地,携带彩币赐于其首领。次年,所访诸地皆开始遣使入贡于明朝。
明成祖朱棣为了实现“远方万国无不臣服”的政治宏愿,对四方各国的贡使除大加赏赐外,还让沿途各地驿站为入京的各国贡使提供免费的食宿和接送转运服务。这一政策又为之后的历代明朝皇帝所承袭。据鲁德昭(A.Semedo)记载,当时各国所贡之物,大抵为玉一千阿罗巴(arrobas),品质最佳。马三百四十匹,小金刚石三百枚,绀青一百磅,刀六百把,锉六百把。此为以前规定之数。全数价值约七千克朗(Crowns),而皇帝回酬,则值至五万。(48)依照明朝惯例,入京进贡的使臣,每人可“买食茶五十斤,青花瓷器五十付,铜锡汤瓶五个,各色纱罗绫段各十五匹,绢三十匹,三梭棉布、夏布各三十匹,棉花三十斤,花毯二条,纸马三百张,颜料五斤,果品、沙塘、干姜各三十斤,药饵三十斤,乌梅三十斤,皂白矾十斤”,还可在所住驿馆内“开市五日,除违禁之物并鞍辔弓箭外,其余段匹纱罗等项不系黄紫颜色龙凤花样者,许官民各色铺行人等持货入馆,两平交易”(49)。中原地区的茶叶、瓷器、丝绸等物品,一直都是东西方商业贸易中的紧俏商品。巨额的商业利润,极大地刺激着西域胡商们进入中原经商贩货的敏感神经。据称,当时中国“付价购玉,出赀之多,无有过于皇帝者。……以此之故,人皆争欲为使,以重价自商队长购之也。必要之时,此等商人,冒称国王代表,伪造国书,谀媚皇帝。”(50)在这种情况下,遂出现了“西域之使岁岁不绝”的贡赐贸易盛况。这些来自西域及中亚等地的胡商贩客们“率伪称贡使,多携马、驼、玉石,声言进献”;入关以后,则“一切舟车水陆、晨昏饮馔之费,悉取之有司”;返回之时,又多“缘道迟留,多市货物”(51)。其中尤以哈密为著。哈密自永乐四年建卫后,至成化九年(1473年)被吐鲁番速檀占领为止,在近七十余年的时间里,哈密卫历代忠顺王先后一百六十五次遣使入贡,平均每年多达两次多,其中尤以永乐、宣德、正统三朝为最;后因其遣使入贡过频,导致明朝沿途驿站“疲于迎接”,“府库竭于赏赐”;明朝政府遂不得不对其遣使频率和使团规模加以限制,于成化元年(1465年)规定:哈密每年一贡,以八月初旬验放入关,多不过三百人,内起送三十人至京。(52)同年,明朝政府还对吐鲁番、亦力把里等其他西域绿洲国家的入贡频率及使团规模做出了限定:土鲁番三年或五年一贡,贡不得过十人;亦力把里三岁、五岁一贡,使者不得过十人。(53)还有许多不能进入中原及京师贸易的西域胡商,则不得不停留在肃州就地进行商品交易,这使得肃州重镇成为明代西北边陲的一个商贸中心。据葡萄牙传教士鄂本笃所记,当时肃州分成两部:“一部为中国人所居。回教徒称之为契丹人;他部为回教徒所居。其人皆来自西域喀什噶尔等地,专为营商,多有在此娶妻生子者,家室缠绵,因留于此,不复西返,遂籍入土人之列”,肃州成为当时“西方商贾荟聚之地”(54)。
这种政治经济上的密切往来,使得明朝的中央货币也沿着丝绸之路流向西域地区。如在奇台地区就曾发现有洪武、永乐、嘉靖、万历、天启、崇祯等年号的通宝钱,其他各地,如哈密也发现了宣德、万历、崇祯等年号的钱币。(55)从这些发现的中原钱币年号来看,明代中原地区与西域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交流几乎贯穿于整个有明一代,足见这种政治经济往来的紧密与频繁。
①〔明〕杨一葵:《裔乘》,卷8,《玄览堂丛书本》。转引苗普生、田卫疆:《新疆史纲》,280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
②“关西七卫”具体所指哪七个卫所,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高自厚:《明代的关西七卫及其东迁》,载《兰州大学学报》,1986(1),认为是“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罕东左、赤斤”七卫;而程利英:《明代关西七卫探源》,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06 (4)等文中认为是“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赤斤蒙古、哈密”七卫。按:《明史》,卷330,《西域二》开列的卫所为“安定卫、阿端卫、曲先卫、赤斤蒙古卫、沙州卫、罕东卫、罕东左卫”。所以嘉峪关之“关”西七个卫所应依《明史》的记载,哈密卫本身还承载着一套王府体制,所以不同于东部几个卫所,不应将“哈密卫”列入“关西七卫”。
③《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三年四月丁亥条。
④《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乙未条。
⑤《明史》,卷330,《西域二》“哈梅里”。
⑥《明史》,卷330,《西域二》“哈梅里”。
⑦《明史》,卷330,《西域二》“哈梅里”。
⑧《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六月甲午。
⑨《明史》,卷329,《西域二》“哈密”。
⑩《明史》,卷329,《西域二》“哈密”。
(11)《明太宗实录》,卷50,永乐四年正月辛酉条。
(12)《明史》,卷329,《西域二》“哈密”。
(13)《明太宗实录》,卷50,永乐四年三月丁巳条。
(14)侯丕勋:《哈密国“三立三绝”与明朝对土鲁番的政策》,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 (4);施新荣:《关于明永乐初年哈密的两个问题》,载《西域研究》,2009(2)。
(15)〔明〕许进:《平番始末》,上卷,丛书集成本。
(16)侯丕勋:《哈密国“三立三绝”与明朝对土鲁番的政策》,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 (4)。
(17)《明太祖实录》,卷141,洪武十五年一月丙戌条。
(18)《明太祖实录》,卷185,洪武二十年九月壬辰条。
(19)《明史》,卷132,《蓝玉传》。
(20)《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1)《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2)《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3)《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4)《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5)田卫疆:《丝绸之路与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170~171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
(26)《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7)《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8)《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29)《明吏》,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30)《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31)《明史》,卷332,《西域四》“别失八里”。
(32)《明太宗实录》,卷141,永乐十一年七月丙午。
(33)〔美〕莫里斯·罗萨比著,姚胜译文:《明代中国与吐鲁番,1406~1517》,119页,载《吐鲁番学研究》,2009 (1)。
(34)《明太宗实录》,卷197,永乐十六年二月庚戌条。
(35)田卫疆:《丝绸之路与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172~173页,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
(36)《明太宗实录》,卷76,永乐六年二月甲午条。
(37)《明太宗实录》,卷81,永乐六年七月丁未条。
(38)《明太宗实录》,卷199,永乐十六年四月甲辰条。
(39)《国榷》,卷25,见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233页。
(40)有关明代西城内迁中原定居人员比较详细的研究成果,可参见张鸿翔:《明代各族人士入仕中原考》,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41)〔波斯〕阿克巴尔著,张至善、张铁山译:《中国纪行》,38页,北京,三联书店,1988。
(42)〔伊朗〕志费尼著,何高济译:《世界征服者史》,110~11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3)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462~46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44)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459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45)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513~53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46)〔伊朗〕志费尼著,何高济译:《世界征服者史》,1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7)《明史》,卷332,《西域四》。
(48)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539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49)《大明会典》,卷112,《礼部七十·给赐三》。
(50)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53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51)《明史》,卷329,《西域一》。
(52)施新荣:《明代哈密与中原的经济交往——以贡赐贸易为中心》,载《西域研究》,2007(1)。
(53)《明史》,卷329,《西域一》;卷332,《西域四》。
(54)张星烺编著,朱杰勤校订:《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537~53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55)张忠山:《中国丝绸之路货币》,88页,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
丝绸之路货币研究/黄志刚主编.-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0;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