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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投资合作
作者:马莉莉,任保平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在地缘经济的基础上,亚欧国家开拓出的一条新的区域合作道路。在交通、能源、农业、工业、信息、贸易等领域,中国与中亚国家的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合作基础牢固,前景广阔。因此,深化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投资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能源、金融、通信、农业等领域合作,有利于加快双方经济转型,推动中亚国家摆脱“经济凹陷带”的尴尬,缩小与俄罗斯、西欧之间的差距,建立世界经济新格局。
一、投资合作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1.投资合作巩固深化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合作关系
西汉时期张骞的“丝路之行”首次开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往来的新纪元,东汉时期“丝绸之路”在地域上进一步延伸。由此,2000多年的商贸交流,为中国与中亚各国、西亚国家以及欧洲国家的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奠定历史基础。1992年,苏联解体后,中国与中亚五国先后建立外交关系,随后搭建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在发展经济、维护地区安全等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坚实的政治基础为双边投资合作提供多方位的政策支持,有力推动了中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随着中亚五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地缘政治作用凸显,其丰富多样的能源资源、潜力巨大的投资空间以及广阔的市场需求已逐渐引起美欧、俄罗斯、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关注,合作呈现递增趋势。2013年中国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后,引起中亚国家的高度重视,为双方投资合作提供更多契机。中国作为中亚国家的近邻,应当在原有投资合作基础上,把握契机,进一步促进深层次、宽范围、多领域的融合。
2.投资合作带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
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的自由化进程,加强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贸易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不仅是全球发展的趋势,更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合作的关键。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化投资为交通、能源、农业、工业、信息、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奠定资金基础,促进西部内陆经济开放新格局的形成。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投资合作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中国对中亚的直接投资流量达34亿美元,其中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流量为29.96亿美元,成为中亚国家中第一投资大国。①两地之间的投资合作,不仅为中国的出口寻求新的发展方向,发挥农业、工业、新型产业方面的优势,同时也带动沿线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
3.投资合作有助于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
受科技发展限制,短期内,可替代能源难以实现普遍应用,传统能源在未来仍为主流,因此,如何在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保障能源安全已成为近年来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图8-7所示)。
中国能源的对外依存程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以石油为例,1993年,中国成为原油净进口大国,短短十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进口国。2008年,中国原油对外依存程度首次超过国际50%的安全警戒线,进口量为1.78亿吨②。2013年,中国原油的对外依存程度达到58.1%,原油进口量为2.8亿吨。而国内供给情况不容乐观。1993年,中国的原油产量为1.45亿吨,2008年,原油产量为1.70亿吨,2013年,中国的原油产量仅为2.1亿吨,不能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③所以,如何获取足够的能源,保障经济运行,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资料显示,目前,中国70%的原油进口来自于政局动荡的中东和非洲地区,进口的80%经过马六甲海峡,其运输方式主要为海上运输,具有来源集中、运程长远、运输方式弊端多等特点,使中国能源进口易受“马六甲困局”的影响,从而埋下能源安全的隐患。④相比之下,中亚地区能源储量丰富、品种繁多、品质优良,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陆路运输以及管道运输成为可能;且作为其出口产业的优势部分,中亚地区有望成为中国能源的重要来源地之一。与此同时,与中亚地区的能源投资合作可有效避免与日本、韩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东海、南海海域能源开采的冲突,建立安全长久的能源储备基地。
4.投资合作有利于中亚国家推动工业化进程
由于独立时间短,中亚受到苏联经济发展战略影响深,轻工业发展水平低,工业化进程慢,产业结构失衡。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投资合作中,中亚国家希望与中国扩展合作领域,借以调整国内产业结构。目前,轻纺、食品加工、民用品等轻工业领域已成为中亚市场极具潜力的项目。因此,切实提高轻工业领域的投资合作水平,有助于中亚国家在经济方面实现产业多元化,平衡产业结构,推动工业化进程;在社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保障社会稳定。同时,有助于中国过剩生产能力转换,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实现双赢。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合作现状
1.投资主体
丝绸之路经济带范围广泛,沿线国家多,跨越经度广,东与亚太经济圈相连,西与欧洲经济圈相连,在此主要研究中国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南四省区市(重庆、四川、云南、广西),以及中亚经济带中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五国。
(1)政府间的投资合作
中国西北五省和西南四省中,新疆对中亚五国投资规模较大,经济合作关系更为密切。由于地理位置以及交通的因素,目前,中国西北五省区和西南四省区中,新疆与中亚五国的投资合作程度居于首位,对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出大于资本流入。1999—2011年,中亚五国对新疆的资本流入占世界各国对新疆资本流入的比重为4.69%,而中亚五国对新疆的资本流入占中亚五国对中国资本流入的比重为18.92%。并且,从资本流出的角度看,新疆对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出占世界对中亚五国资本流出的比重为11.72%,新疆对中亚的资本流出占中国对中亚五国资本流出的比重为16.62%。从1999年到2011年13年间,新疆对中亚的投资整体表现出对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出大于对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入。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资本与金融账户收入达2.39亿美元,支出达2.69亿美元,其收支差额为-0.29亿美元(如表8-22、8-23所示)。
(2)企业间的投资合作
直接投资企业中,能源类企业数量居多,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中国在中亚地区投资的企业中,能源领域投入比重较大,在能源类企业中,国有企业的数量居多。原因在于中亚地区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吸引外资体制不完善,外企投资合作风险较高,短时间内难以适合大规模的民营企业进入。而国有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等企业相比,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对风险能力较高,可为之后其他企业的进入搭建平台(如表8-24所示)。
(3)投资合作主体逐渐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中国向西开发的步伐加快,中国与中亚地区经济交流逐渐深入,其投资合作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中亚地区已进入中国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的投资视线。以哈萨克斯坦为例,由中兴通讯、华为、东方物探等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和以新康番茄加工工厂、茂林有限公司、亚联中国商贸城等为代表的中小型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地位和知名度,其卓有成效的投资对中哈之间的投资合作起到重要作用。此外,中国对中亚地区投资合作主体的多元化在省份投资中也逐渐均衡化。近几年,随着经济带口岸和交通的发展,中亚地区已经成为中国西北五省和西南四省的投资新热点。以西安为例,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城市,西安与中亚国家在经贸领域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2012年,西安地区企业在中亚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达2700万美元,涉及电力、石油测井、交通等多个行业。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趋势发展,西安将不断推进西安—中亚—欧洲班列的开通,加快亚欧大陆桥经济带口岸物流枢纽和集散地的打造,建立投资合作机构平台,优先支持企业面向中亚和东欧业务合作,注重投资合作总量和质量共同发展,加强西安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往来。⑤而在与中亚投资合作多元化的基础上,中国同西欧地区的经济交流和经贸发展也将出现新的突破和进步。
2.投资规模
(1)中国对中亚地区直接投资流量
1)中国在中亚五国投资流量小、波动大。2003—2012年,中国对亚洲10年的累计投资流量为2723.75亿美元,其中,对中亚五国累计投资流量为60亿美元,占比仅为2.2%。与中国对亚洲其他地区投资额相比,投资流量仍显不足。中国在亚洲地区直接投资总流量基本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而在中亚地区的直接投资总流量波动幅度明显,后期呈现递减趋势,与中国对亚洲直接投资总趋势未能保持同步上升。2012年,中亚投资占中国对亚洲地区的总投资额647.85亿美元的5.21%,达到最高比例,与2011年相比,中亚地区直接投资流量总额增长了6倍。目前,中国在中亚未来的投资空间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表8-25所示)。
2)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分布不均。2003—2012年,中国对中亚地区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其他三国投资较少。截至2012年,哈萨克斯坦是中国在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流量最多的国家,累计金额达46.03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流量规模的比重高达76.71%,成为中亚五国对中国直接投资流量规模最大的国家。吉尔吉斯斯坦是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流量规模第二大国家。2003—2012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的直接投资流量达5.97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总流量的9.95%。与哈萨克斯坦相比,两国之间的流量差高达40.06亿美元。而对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的累计金额分别为3.96亿美元、1.17亿美元、2.87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为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流量规模的末位,与哈萨克斯坦相差44.86亿美元的直接投资流量差额。同时,中国对中亚五国各年的直接投资流量变化较大。对哈萨克斯坦整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11年、2012年,直接投资流量大幅增长。但在2009年和2010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直接投资流量下降明显。对土库曼斯坦的直接投资流量从2003年到2010年逐年增长,而2011年出现负的直接投资流量,2012年有所回升。从2003年到2012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投资流量趋势变化相对较平稳,而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表现为持续稳定的高速增长。
(2)中国对中亚地区直接投资存量比较
1)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存量小,趋势呈现逐年增长。2003—2012年,中国在中亚地区的累计投资存量为207.48亿美元,占中国在亚洲地区的直接投资总存量的1.44%,此间中国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也基本为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2006年中国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为4.46亿美元,2007年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为8.89亿美元,2008年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为19.42亿美元,连续三年翻番增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增速放缓。2012年,中国对中亚国家的关注提高,经贸往来频繁,直接投资存量为78.23亿美元,与2011年相比,投资存量增加37.90亿美元,大幅增长(如表8-26所示)。
2)中国对中亚投资在地区分布不均衡。截至2012年,哈萨克斯坦成为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存量中规模第一的国家,累计投资存量147.95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总存量的71.31%。吉尔吉斯斯坦成为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存量中规模第二的国家,累计投资存量为23.57亿美元,占直接投资总存量的11.36%。之后依次为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其中,乌兹别克斯坦从2003年到2012年,累计直接投资存量为6.14亿美元,与规模最大的哈萨克斯坦相比,直接投资存量相差141.81亿美元。中国对中亚五国的直接投资存量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增长。
(3)资本流动差额
1)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各年份差异较大。从1999年到2011年,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差额波动明显,数值基本呈现增长趋势,累计资本差额达-2930.11万美元,表明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在13年间的资本流出大于资本流入。具体来看,从2001年到2007年,除2005年外,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出入差额为正值,说明此段时间内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资本流出规模大于资本流入规模,且规模逐年增加。1999—2000年,以及2008年之后,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差额为负值,表明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的资本流入大于资本流出(如表8-27所示)。
2)中国(新疆)与中亚各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差异较大。从1999年到2012年,中国(新疆)对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资本流出入差额为正,表明其资本流入大于资本流出,同时,对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资本流动差额为负值,表明其资本流出大于资本流入。受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以及资源禀赋的制约,中国(新疆)和哈萨克斯坦最早开始资本流动,2003年开始与吉尔吉斯斯坦进行资本流动,2005年先后与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开始进行资本流动,与土库曼斯坦的资本流动则在2008年进行。
3.投资领域
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投资合作领域近年来逐渐扩大,合作层次逐渐加深,双方之间的合作主要涉及农业、矿业、畜牧业、食品加工业、建筑业、化工、轻工业、通信、交通、服务业等领域,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在中亚五国中,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合作程度最高,合作领域最宽泛,规模最大,目前两国在能源、铁路、电信、矿产资源等领域合作趋势加深。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投资合作主要以轻工业和农业为主,投资合作整体规模与哈萨克斯坦相比较小。而与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土库曼斯坦的投资合作占据总体合作比重较低,未来合作程度上升空间大(如表8-28所示)。
2007年8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签订《比什凯克宣言》,为中国与中亚之间能源的经济交流加强政策支持。2004年,中国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供9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2009年,中国向上海合作组织提供100亿美元的贷款总额。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提供大量经济援助以及优惠贷款政策支持,为中国与中亚地区的投资合作奠定资金基础。由此,两地之间的投资合作项目规模呈现大型化,投资合作领域趋势增多。据土库曼斯坦官方统计,截至2008年8月1日,我国在土库曼斯坦注册的中资企业数量已达30家,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11家;中方参与的在建合作项目49个,合同总金额14.949亿美元,主要涉及油气、化工、交通、电信、纺织、建筑等领域,从而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在2008年的投资总额明显提高。据中国海关统计,截至2011年12月,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注册的中资企业约250家。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铀矿勘探开发、电站、泵站和电信网改造、土壤改良设备供货等业务。而2013年9月,上合组织元首峰会期间,中吉双方签署30亿美元的经贸合作协议,在交通、轻工业等领域投资比重明显提高。
4.投资效益
近几年,中国与中亚国家已经达成合作共识,在交通建设、能源开采与管道运输、经济贸易、农业等众多领域上签署高达数亿美元的投资合同。作为制约中亚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各国在交通建设领域的投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哈铁路、中吉乌公路、塔乌公路以及跨境铁路等交通运输的修建,带动沿线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中国和中亚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同时,通过对航空、信息高速、数字城市、特高压电网的修建和完善,区域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已显雏形,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在能源开采与管道运输方面,中国累计投资达上亿美元,未来获利可观。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来看,中国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北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接壤,南与众多东南亚国家相毗邻,东受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的制约以及海洋因素的限制,难以保证能源资源供给的安全性和长期性。而与中亚的投资合作,不仅为中国提供新的能源供给,同时也有助于打通与伊朗等中东国家、欧洲国家之间的战略通道。目前,中国在中亚地区油气资源的开采已取得一定进展,开发领域已有向里海和咸海等地延伸的趋势。同时,中石油、中国核工业等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在中亚各国设立合资企业,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亚—中国输油管道等管道建设陆续运营生产,不仅有助于中亚国家在经济转型、国家建设、社会稳定、民生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和经济共同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中国能源战略的实施。
随着综合交通网络体系的健全,新疆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已逐渐凸显。在依托沿线交通和管道运输的基础上,新疆对中国西部和中亚地区的经济贸易和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不仅确保中国获得稳定、安全、畅通的能源供应,对中亚国家的资金流、物流、人流、信息流的流动也起到重要作用。
5.重要投资合作项目
近年来,中国与中亚五国之间的投资合作程度逐年加深,双方投资合作的项目也向多国参与、规模大型化、技术尖端化的趋势发展,特别在交通建设、管道铺设、能源开采方面的合作,为两地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带来显著的改善(如表8-29所示)。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合作存在的问题
1.投资环境
(1)不成熟、不完善、不规范的市场经济。首先,与发达国家相比,中亚五国整体经济实力较差,市场成熟程度较低。目前,中亚五国中仅有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中仍缺少土库曼斯坦。因此,在国内经济转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等问题上缺乏必要的经验交流和指导,导致国内市场弊端较多,短期内难以建立成熟的市场机制以满足“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要求。其次,作为连接中心城市和城市经济带的纽带,立体交通网的建设仍处于初步阶段,受地势、经济发展的影响,公路、铁路、航空和管道的网络构建覆盖面依然不足。导致现代化服务业集聚区难以形成规模,金融机构的跨地域业务、现代物流业等服务的开展困难重重。此外,外资企业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信息错误、信息延误的问题,使得企业难以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政策变化。再加上过高的税负、频繁的地下交易,使得中亚地区的市场发展极不规范,远超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哈萨克斯坦的公司为例,每年30%的所得税、16%的增值税以及15%的净收入附加税使得国内企业处境艰难、濒临破产,企业通过地下交易活动逃避税收的行为屡见不鲜,加重了市场风气的负面性。⑥
(2)政府职能未能较好履行。一方面,政府政务体系公开度透明度不足,缺乏强力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类似吉尔吉斯斯坦的库姆托尔金矿公司政权腐败这样的政府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⑦部分中亚官员的道德素质不高,权力寻租、索贿受贿现象让外商投资企业备受困扰。另一方面,政府办事效率普遍低下。部分国家虽然简化了相关证件的办理手续,但外资企业经营所需的必要证件冗杂烦琐,手续复杂,审批机关较多,证件延误现象时有发生。
(3)法律法规不健全且多变,难以建立互信机制。近年来,中亚国家虽不断强调保护境外员工的利益,但劳工制度仍然不健全,劳工纠纷案卷频频发生。另外,由于人才引入与培养机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导致国内新型科技人才纷纷外流,国外高素质人才长期就业意愿较低,合资企业内部难以形成良好的互信关系。此外,中亚各国法律修订的随意性,导致中亚法律缺少稳定性和权威性。频繁的变动和修改影响了优惠投资政策的连贯性和持续性,外资企业与中亚政府之间的互信体系难以建立。
(4)大国角力的背景下,中亚国家观望心理较重。随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对中亚地区的关注度明显提高。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丰富的能源资源储备,俄罗斯、西欧、美国争先转变经济战略,加强与中亚地区的投资合作,特别是“9·11”事件之后,美国在中亚地区频频以经济合作、政治反恐为依托对中亚国家政治形势施以影响,以此牵制俄罗斯和中国经济发展,间接干扰中亚对中国以及印度的能源运输,保障其现有地位。而大国角力同样也促使各类联盟的形成,以俄白哈关税同盟为例,2010年6月,哈撒克斯坦签署新版的《地下资源及其利用法》,在资源类产品关税规定的修改,缩小了中方外资企业的盈利空间。由于中亚国家观望心理较重,中国与中亚之间的经贸投资缺乏稳定性,不利于中国与中亚之间的深入发展(如表8-30、表8-31所示)。
2.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中亚国家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高负债经营现象严重,破产风险较高。因而,中小企业支付能力较低,信誉能力普遍不高,存在违约风险。
(2)外汇紧缺。由于进口技术、设备、商品过多,贸易逆差较大,中亚国家的外汇短缺现象越来越明显。长此以往,中亚地区的进口将受到很大限制,影响国家经济正常运行。
(3)投资策略。在中亚国家的投资项目中,部分领域如能源、资源勘探等竞争激烈,西方国家的进入加剧了竞争,利润减少。因此,选择正确的投资合作方式至关重要。另外,由于沟通障碍,对中亚行业缺乏了解,较高的风险评估误差,往往会出现贸然的投资,给投资者造成不小的损失。
3.投资保障
优惠政策内容变化较多,优惠期限只减不增,缺少稳定性。受到前期优惠政策的吸引,投资者往往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当优惠内容和期限发生改变时,投资者常受到双方贸易合同的约束和限制,自身利益易受影响,不利于双方贸易的长远发展。优势投资领域限制较多。在能源、资源等领域,由于政策限制,投资者的投入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获得预期收入。再者,一些新型投资领域法律不完善,部分领域仍为空白,导致传统投资领域竞争激烈,新型投资领域门可罗雀,加上投资合作的保障机制尚待完善,市场潜力难以发挥(如表8-32、表8-33、表8-34所示)。
4.投资结构
能源类投资占据多数,投资规模普遍较小,领域集中,结构不合理。目前,中国对中亚投资的领域多集中在采矿业、交通运输、制造业三大领域,其他领域虽有涉及,但相比之下数量过少,总体投资额不高,投资规模较小。以哈萨克斯坦为例,作为中国在中亚地区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2013年在哈萨克斯坦开展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中资企业有国家开发银行哈萨克斯坦工作组、中国银行哈萨克斯坦分行、中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和中兴通讯、中石油阿克纠宾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油集团、阳光酒店集团、新康番茄制品厂、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中国地质工程公司等,直接或间接涉及能源领域的占到60%左右。⑧由此可见,能源领域投资数量较多,加重了中亚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同时,受中亚五国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以及政策限制的影响,中国外资企业在中亚地区的规模普遍较小,应对风险能力较差,难以保持长久的投资合作。不仅如此,与西欧、美国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跨境投资项目多集中在传统领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新兴领域投资合作的项目数量较少,在自动化、机械化生产的实现上程度较低。
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合作的策略
1.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合作战略目标
牢牢把握丝绸之路经济带总方针,关注沿线经济支点的建设发展,实施分步走投资战略,不断加强中国西北五省和西南四省城市群的建立,促进西三角城市群、河西走廊城市带、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优化升级,扩大内陆地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中国长期西向战略合作发展,为中东地区、欧洲地区的投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在国家安全战略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要考虑地缘政治平衡、反恐战略需要和国家能源安全三个方面,⑨为区域化发展建立安全的战略环境。
2.明确投资合作的基本原则
(1)互利共赢。坚持互利共赢是中国与中亚地区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首要选择。要发挥优势,弥补劣势,加强国际投资合作。
(2)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在投资合作中,应相互尊重,以公正平等的处事原则,与中亚各国共同谋求双方经济效益。同时,避免与第三方利益发生直接冲突,影响投资合作友好关系。
(3)重信守诺。双方在国际合作中注重履行承诺,展现真诚友好的合作态度,建立互信机制,保障中国与中亚各国投资合作。
(4)维护国际形象。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背景之下,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加深和西欧国家的合作交流,避免“中国威胁论”等言论的中伤,树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理念。
(5)积极参与,共同进步。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国应积极参与,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扭转“经济凹陷带”的局面。
3.完善投资合作的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设立政策性保险机构,对外资企业的风险予以充分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服务平台,健全信息搜集网络和信息评估体系,通过多渠道的投资融资方式,更好的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改革经济体制,完善行政管理,规范法律法规,健全监督体系,营造一个稳定、公平、安全的投资合作环境。
4.优化投资方式,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中国在中亚地区的投资中,要坚持以合资经营为主要方式,有选择的进行援助投资。切实提高投资合作的灵活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投资合作项目商讨,增强中国在多边合作中的发言权和主导权,维护中国国家利益。同时,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打造新的合作亮点。外资企业应注重服务、效益、质量的提高,打造国际品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5.鼓励民间交流,拓宽民间投资合作的渠道
两地之间显著的文化差异,是阻碍投资合作不小的壁垒。历史经验表明,民间的文化交流是两地加深理解,消除误会,解决热点问题的绝佳方式。尊重文化多样性,鼓励深层次、多领域的文化融合,以文化交流带动经贸合作共同发展,有助于为民间的投资合作开拓新的渠道。不仅是投资合作深度和广度的实质性突破,也是两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全面深化。
6.优选投资合作的重点领域
(1)建立能源资源共同体,开发新能源。双方在友好邻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完善地下管道运输网的建立,加大对跨国管道的维护和管理,共同建造多元、稳定、安全的能源共享网络。同时,也不应忽略同俄罗斯、西欧国家的经济交流,建立能源资源共同体,推动生产和经营的集约化发展,为信息交流和技术研发,特别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技术创新提供合作平台,共同推动民用核能、清洁能源的应用和普及,发展可持续经济。
(2)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建造新兴绿洲城市。近年来,水资源短缺,工业污染加剧,沙漠化等现象日益加重,时刻制约着两地可持续发展。中国与中亚各国应共同确立环境保护机制,将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提到战略进程上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排污标准,加强立法监督体系,鼓励行业内部净化技术、治污技术的研发和交流,关注世界领先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建立新型绿洲城市,发展生产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绿色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
(3)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绿色农业。在与中亚的投资合作中,中国应积极发挥农业中小型机械制造的优势,因地制宜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形成机械技术和农业加工技术相结合、有机农业技术和无机农业技术相结合、传统畜牧业和现代观光农业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与陕西、甘肃、新疆的农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注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研发,顺应国际市场发展潮流。
(4)推动轻工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在纺织工业、食品加工、生活用品等方面,中国经验丰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有助于弥补中亚地区产业结构失衡的弊端。因此,在与中亚的投资合作中,应在市场规模较大、优惠政策稳定、劳动力廉价且素质较高的国家投资建厂,转变中国生产过剩的能力,带动中亚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多元化,产业结构平衡,从而共同受益。
(5)建立科技共享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中亚各国在互联网、通信、电信、IT、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缓慢,而中国在此类技术上优势比较明显。目前,由上海合作组织事业家委员会和银行组织搭建的合作平台,为双方科技共享、科技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学习环境,是双方友好互动、共同进步的体现。同时,中国也可通过工程承包、建立合资企业等方式,积极参与到中亚国家生产经营中,开拓中亚市场巨大潜力,切实带动中亚地区通信、信息等领域发展,互利共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2012年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EB/OL].http://kz. mofcom. gov. cn/article/jmxw/201303/20130300067568.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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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报告2014/马莉莉,任保平编著.-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