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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明代海上丝路由盛转衰 4 走私贸易与走私贸易港的兴起

作者:杜瑜


  我国海外贸易历来有官方贸易与民间贸易两个渠道,宋元以来大有民间贸易重于官方贸易的趋势,但到了明代只重视有限的官方“朝贡贸易”,不发展民间贸易。由于长期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违反客观规律,官逼民反,民间贸易不得不采取走私形式来进行,所以走私贸易便应运而生。
  走私贸易在官方看来就是“海盗”、“海寇”,实际上商寇难分,《筹海图编》卷十一《叙倭原》中引唐枢的话说得好:“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关键在于是开海还是禁海,开则为商,禁则为寇;海禁愈严,走私愈烈;官方使用军事镇压,海商被迫进行武装对抗。明代以海上走私为目的的武装贸易集团的出现,在以往的历史上是很罕见的,也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产物。有明一代,可以说走私贸易贯穿始终,从未间断。
  太祖朱元璋一再诏令,严禁交通外番,不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诸多禁令的同时,海盗反而猖獗。洪武六年(1373年),占城国王入贡时,于途中遇上张汝原、林福等“海寇”,国王败之,获其舟20艘,苏木7万斤。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广东香山县三灶岛居民吴进添通番。永乐、宣德年间,海禁稍弛,私人海外贸易日渐增多。苏门答腊四方商贾辐辏,华人往者,以地远价高,获利倍他国。到了成化、弘治年间,便更活跃,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
  嘉靖年间海禁最严,海盗亦最猖獗,仅以嘉靖十九年(1540年)来说,就有海商许松(许一)、许栋(许二)、许楠(许三)、许梓(许四),徽州的王直(王五峰)、徐惟学(徐壁海)、叶宗满、谢和、方连助、李光头等,相继联*(左舟右宗)聚集在双屿为基地,南通南洋,东接日本,大规模经营海上走私贸易。胡霖、李剪船队往来双屿与南洋各地,贩运中国的丝绸、棉布和南洋的胡椒香料。甚至有沿海地区的官吏、士绅,依仗其政治权势参与海上走私贸易,进行庇护、窝藏、接应,保证走私贸易的顺利进行。有的民众因怨恨官府,不顾安危支持海盗,如万表的《海寇议前》就记:“杭州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如铜钱用以铸铳,铅以为弹,硝以为火药,铁以制刀枪,皮以制甲。及布、帛、丝棉、油麻等物,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盗贼。”更有甚者,连剿寇的军队,因对现实不满而率众哗变,与海盗合流。
  隆庆以后,虽已开禁,但并非可以自由出海贸易了,仍有种种限制,如制其船只之多寡,严其往来之程限,定其贸易之货物,峻其夹带之典刑。可见对出海船数、航程、货物等等都有限制,当时规定海船止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此时的东西二洋,已与明初不同,明初郑和下西洋时的“西洋”,是指广大印度洋水域,此时那里早已为西方殖民者控制,中国商船已不能问津了。明代后期律令:东洋若吕宋、苏禄诸国,西洋若交趾、占城、暹罗诸国。均在马六甲海峡以东的南洋地区,范围已相当狭窄,何况还不包括日本。再说对出海贸易的商船施以种种苛税和抽分,为抵制这些变相海禁,仍有不少私人商船进行走私贸易。
  走私贸易是一种非法贸易,当然不能在正常的对外贸易港口活动,他们要生存、要发展就得找一些具有港口条件、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的地方作为活动基地。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说得好:“滨海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鹜,往往至岛外瓯脱之地。”也就是说,必须找一些官方监管不到的地方,或在不为人注目的江口,或在离岸不远的海岛上。从而走私贸易港便应运而生,诸如浙江宁波港外舟山群岛中的双屿港,福建漳州附近的月港,粤东的潮州港、南澳岛等。
  双屿港 现名双峙港,在今宁波市东南约50公里,是舟山群岛中六横岛与佛渡岛之间的一个港湾。港面由两对峙小岛呈八字形,故名双屿。这里为国家驱遣弃地,久无人烟,但地势险要,位置优越,为南北海上交通要道,系倭夷贡寇必由之路,正是进行走私活动的天然良港。初由海商许楠(许二)、王直等来此盘踞,自嘉靖二年(1523年)宁波市舶司因“争贡事件”而罢废后,这里便发展成为走私贸易港了。嘉靖五年(1526年),邓獠招引葡萄牙人来双屿交易,从此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开始入侵双屿港,以后便成了葡萄牙殖民主义者走私据点。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王直又勾引日本浪人来双屿进行走私贸易。葡萄牙人在六横岛上建立馆舍上千所,天主教堂两所,还有医院、市政厅等;设立一套市政机构。全岛仅有3000人,而葡萄牙人有1200人。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官兵一举捣毁该港,用木石筑塞了南北水口,彻底平毁了这个走私港。
  漳州月港 月港在今福建龙海县海澄镇,地处闽南偏僻海隅,九龙江出海口,由此顺流向东出南港,经海门岛、圭屿、厦门岛出海,交通便利,港汊曲折,港湾环境优越,也是发展走私贸易的好地方。自景泰四年(1453年)后,民多货番,闽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成化、弘治年间,朝贡贸易日衰,中外商船皆往漳州海面私自驻扎交易,这里有“小苏杭”之称,而广州市井反而萧条。正德以后这里海外贸易不仅超过福州,而且也超过了广州,成为当时最繁荣的外贸港口。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国商船纷至沓来,嘉靖二十年(1541年)仅葡萄牙商人居于漳州的就达500多人。隆庆以后,海禁开放,海外贸易更加发达,隆庆二年(1568年)福建重设市舶时,先设于漳州诏安县梅岭,隆庆六年(1572年)移至月港。月港至万历年间,月港已成为闽南一大都会,海外贸易中心之一,其海舶遍及东西洋各国,因地近吕宋,是太平洋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始港。可惜先天不足,港道水浅,难以适应海舶需要,明末便转向其外侧水深港阔的厦门港。
  潮州港、南澳岛 这里地处闽粤交界处,为韩江出海口,唐宋时已有舟船继路,商使交属,明时这里诸多港湾悉皆通番。尤其是南澳岛,位于韩江口外,四面环海,素有潮汕屏障、闽粤咽喉之称。岛上港湾众多,位于岛西北的深澳天后宫,记为宋时番舶建,说明宋时已有异邦海舶来此停泊。有人记载,明初这里已为诸夷贡道所必经之地。严如煜的《洋防辑要》记:“嘉靖初,倭舶于此互市。既而倭自福建之浯屿移泊南澳,建屋而居。”说明当时南澳已是中外舶商进行民间贸易重要场所。潮州饶平柘林港为商舶臣舰往来之所,《读史方舆纪要》中记,明时暹罗、日本及海寇皆泊巨舰于此。饶平人陈栋冒险入海去暹罗、日本等国交易,自此日本商人方来华进行私人贸易。另有澄海人林道乾也于此率众数千,去交趾、安南、暹罗等地进行海外贸易。
  明代由于长期实行海禁政策,只发展有限的朝贡贸易,沿海市舶受到种种限制,难以得到充分发展。随着官方贸易的衰退,沿海对外贸易大港也日渐衰落。相反,由于民间走私贸易不可遏止地蓬勃发展,沿海走私贸易港却日益兴盛起来。
  明代浙江宁波市舶司是唯一接待日本勘合贸易的港口,到嘉靖二年(1523年)因发生“争贡事件”而被罢废。此时走私贸易日盛,宁波对岸海中双屿港已成走私贸易基地,集结中外商人万余人,停靠商舶千余艘。直至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才被官军捣毁。隆庆以后虽已“开禁”,使宁波港得到了复苏,但对日贸易一直没有恢复,宁波港只是国内民间贸易的、南北货运转口贸易港而已。
  福建泉州市舶司在明代只是对琉球贸易而已,由于港口条件不利,琉球贡使因图方便,改由福州,故在明中叶市舶也随之移入福州。而福州市舶毕竟对外贸易有限,难以发展;而这时期漳州月港却因走私贸易的活跃而兴盛起来,成为福建对外贸易的中心。到万历年间,已成为东南一大都会,一年得税二万余两,以充闽中兵饷。只是它属内河港口,出海必经河口厦门,故明末为天然良港厦门港所替代。
  广州历来为我国对外贸易大港,明代也不例外,它是明代三大市舶司之一,而且它面对南洋,接待的国家最多,自泉州港衰退以后,它又恢复为全国第一大港。特别是嘉靖年间,浙江、福建两市舶司被撤销后,它便成了全国唯一对外贸易口岸,长期处于垄断地位。虽然粤东潮州港在民间走私贸易中得到发展,但广州依然保持它原有繁盛状态,即使在对墨西哥的太平洋上“丝绸之路”的“丝银贸易”中,它也发挥一定作用,向马尼拉提供大量丝绸和生丝。只是澳门被葡萄牙所占后,对广州的发展不无一定影响,葡人占取了欧洲与东洋的贸易,广州原来的对外贸易基本上为葡人所垄断,澳门已成为广州的外港,实际成了各国贸易中心。
  明代海外贸易由盛转衰,我国港口发展也随之由盛转衰,代之而起的一些走私贸易港,虽有很大发展,但毕竟有限,只是起到对外交往中的“窗口”作用,不能替代以往贸易大港的“门户”地位。
  

海上丝路史话/杜瑜.-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