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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一五六 重庆嘉陵宾馆 |
陈嘉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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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原称巴县,左右有两江,一为扬子江,一为嘉陵江。在嘉陵江岸上高坡处路口建一大门,标名曰“嘉陵新村”,山坡上孙科院长建一间住宅,名曰圆庐,盖其山峰形略圆,所建之宅亦圆形也。其下公路畔建旅馆一座,名曰“嘉陵宾馆”,建筑新式,颇堂皇。凡政府诸宴会,多在该处,如蒋委员长招待慰劳团及参政员,两次均在该馆设宴,政府各机关宴慰劳团,亦在该处,余均有参加。该旅馆为营业性质,其东主乃属孔祥熙院长。余初到重庆虽闻人言,然不信有是事。至不信理由有二:一服官人员安能作营业与民争利。一孔院长尊严高官,安肯经营旅馆事业。迨至后来孔院长因事到该旅馆,自言为渠开办不讳。余至此乃深讶我国政治,与外国相差远甚。英国政府公务员,不但不得私设营业,亦不得买卖公司股份,虽地皮业产、银行及政府债票亦然,防弊綦严,违者立即开革科罚。缘自昔经验而来,若不如是限禁,则彼可乘机操纵,以私害公。设要置一所住宅,亦须用其妻子名字,然清廉守法之官员,多洁身自爱,不肯假借妻子姓名,代其购置。我国法律官员可否兼作营业,余未详知,若可者,则自来立法错误,若不可者,则有法律而不行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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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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