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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一五七 汽车用油多 |
陈嘉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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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到渝时,组织部派一辆汽车来寓,指定专供余等之用。该车系普通大型式车,按在新加坡每加伦油可行卅公里,在重庆至少亦当行二十至廿五公里。余坐六七天,每天按行不上五六十公里,应需油三加伦左右。然每天支油五加伦,每加伦十四元,应七十元。即告招待员另换他车夫,或换别辆车,交涉数天无效,余即将该车辞去。数天后须复用车,告招待员另备一车,因该机关有多辆可替换,而驶来之车及车夫仍同前,每天如加行二三十公里,须支油至七八加伦。该车又无行程表可验,明知舞弊,无法改善,而逐日另给该车夫五元茶费。至用油虽多,乃政府之事,我何必干预。第花费无度,不忍坐视不言,不图屡言亦无效。如此足知重庆官员,费用公共物件,似无关痛痒,由下人自由出入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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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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