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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第十七章 身处“大跃进”热潮 第五节 实行编制定员 |
《马文瑞传》编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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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编制,是指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所谓定员,是指人员配备。开展企业编制定员工作,是计划经济时期劳动组织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是根据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确定组织机构和定员人数,确定企业内部各单位、各岗位应该配备多少人员和配备什么条件的人,以保证生产、工作对人员的需要,合理地使用劳动力。 早在1953年,某些企业就开始了编制定员工作。有些企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本系统的企业编制定员标准;有些企业主管部门虽未制定编制定员标准,却提出了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直接生产工人与辅助工人等各类人员的控制比例,发给所属企业参照执行。企业则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定员标准或各类人员的控制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按照生产设备、工作岗位、劳动定额和各类人员、各工种之间的比例关系等,拟订出本企业的人员配备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批,或者作为劳动计划的附件,送请领导机关核准执行。但是,由于过去对编制定员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管理,缺乏经验,特别是有些干部对编制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以致许多企业长期没有建立编制定员制度。有些企业虽然建立了编制定员制度,但没有把这项制度坚持下来。有些企业在制定编制定员标准的时候,没有采取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而是只由少数干部去测定和核算定员定额,结果使制定出来的编制定员标准往往不切合实际,一家一个样。如冶金方面的三吨转炉,有的用129人,有的用384人,相差将近两倍;电力方面平均每千瓦的用人数,有的企业只要3.6人,有的要用8人、10人,相差一二倍;纺织方面每30支细纱一万锭子用人数,有的是188人,有的是261人,相差半倍;商业方面每千元日营业额,有的商店只用3.1人,有的用8.3人,相差一倍半。 “一五”计划初期,就多数企业来说,由于对编制定员工作的意义缺乏认识,存在“人多好办事”的思想,国家对这项工作的要求也时断时续,管理很不健全。企业的机构不断增加,人员越来越多,机构臃肿和人浮于事的现象日趋严重。据中央工交各部的粗略估计,1956年工交两个系统大约多余十几万人。各部人员构成的共同特点,也是直接生产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比重越来越小;而管理人员和非生产人员的比重,却一年比一年增大。 在1958年“大跃进”中,这种情况更趋严重。随着“大办钢铁”、“大办电力”、“大办交通”等等一系列的“大办”,基本建设规模越来越大,生产指标越来越高,各行各业都无止境地增加人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大跃进”之前的1957年,全国共有职工3101万人;而“大跃进”的第一年,即1958年,仅全国工业和建筑企业就增加新职工达1900多万人,其中1000多万来自农村。职工人数的过快增长,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人力和物力浪费,给城市和工矿区的物资供应带来困难,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严重不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共中央于1959年1月5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招收新职工和固定工临时工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59年的劳动计划必须报经中央批准,批准以后要严格按计划招工。随后,有些地区和企业从1959年下半年开始,在整顿劳动组织工作中,开始进行定员工作。 鉴于1958年增加职工过多的教训和1959年部分企业定员工作的经验,为了合理地配备和使用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当时许多企业还在叫喊要从社会上招工情况下,马文瑞于1959年11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劳动计划工作会议。在会上,他把搞好编制定员作为加强企业劳动力管理的一项办法提了出来。他说,劳动力管理办法主要有这么几条: 第一,搞好劳动计划,既要保证需要,又要控制招人。在劳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中,要抓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指标。 第二,管理权限要适当集中,超过劳动计划用人,须经中央批准。 第三,搞好编制定员。编制定员标准必须先进,不能超过标准用人。 第四,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没有经过批准增加的人员,银行不支付工资。 这四条办法,在当时极左思想还笼罩社会之际,曾一度引起很大震动。即便地方劳动部门的同志,意见也不完全一致。好在大家经过反复座谈,总算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统一了行动。 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展,马文瑞又于1960年1月6日至16日在山东青岛市召开了全国企业编制定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劳动部门、中央和地方的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业、基建、运输、邮电、商业等企业的代表共四百多人。大会以介绍交流企业编制定员工作的先进经验为主,也讨论了这项工作的方针和当年的工作安排等问题。在会上,马文瑞和劳动部副部长刘亚雄分别作了报告。其中,马文瑞着重讲了为什么要搞先进的编制定员、编制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定先进的编制定员的基本做法、编制定员工作的管理。他说:“先进的编制定员,可以使得每一个职工都能够充分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就是鼓足干劲。先进的编制定员可以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如劳动组织、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等方面达到先进,这就是力争上游。先进的编制定员可以更好地实现用尽可能少的人,创造出尽可能多的财富,这就是多、快。先进的编制定员可以促进职工技术业务水平的提高,做到优质、安全,这就是好。先进的编制定员可以做到不窝工、不浪费劳动力,这就是省,而且是最大的最根本的省。所以,先进的编制定员是真正的大跃进的措施,是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观点的做法。”会后,劳动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工作的几项规定(草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试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试行《规定(草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中共中央在1960年9月26日批转国家计委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当前劳动力安排和职工工资问题的报告》时,又特地指示:劳动力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浪费劳动力是最大的浪费,节约劳动力是最大的节约。必须把节约劳动力当作增产节约运动的一个中心环节,从各方面把一切可以节省的劳动力节省下来,用之于直接的生产劳动,保证工农业生产,首先保证粮食生产。中共中央还指出:许多工矿企业由于生产管理不善,劳动组织不合理,编制定员高,生产定额低,浪费劳动力的现象十分严重。三年来的经验证明,这种状况,如果再不重视,再不大力扭转,就会给国民经济的持续跃进带来新的困难,甚至成为重大错误。各级党委和全体同志必须深刻认识这个问题,必须下定决心,三五年之内不从农村中招收工人。 1960年底,中共中央根据“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总结大跃进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对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并于1961年1月20日发出了《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共8条,其中第7条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计划,各部门、各地方不许突破。计划内规定增加的职工,应当首先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所属范围内进行调剂,不足时,再经劳动部门统一解决。计划外增加人,必须报经中央批准。各企业、各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招收工人。”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中共中央还于1961年9月发布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把定人员、定机构作为企业进行“五定”的主要内容。要求企业根据生产条件,按照国家确定的生产规模、生产任务和劳动定额,认真进行定员工作,坚决消灭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象;要求企业在定员工作中适当增加生产工人和技术工人的比重,努力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为贯彻“工业七十条”,做好定人员、定机构的工作,马文瑞又于1961年12月签发了劳动部《关于在进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试点工作中做好人员和机构工作的研究和总结经验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劳动部门除了积极地推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在试点中认真地进行定人员、定机构的工作外,要抽派一部分干部参加试点工作,以便取得定人员、定机构的经验。同时,要求各地区劳动部门注意研究在进行定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根据上述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从1960年到1965年,把编制定员工作作为加强企业劳动力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60年代前期的编制定员工作,是全面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健全企业各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编制定员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按照实际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调整了组织机构;在人员大增后又进行大减的情况下,通过定员工作,调整了人员分布不合理的状况,按照生产、工作的需要,定岗位、定班级,人员相对稳定,巩固了精简成果;无论是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还是企业领导、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经过编制定员,开始做到用人心中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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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马文瑞传》编写组.—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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