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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第二十二章 初任省委书记 第三节 平反昭雪冤假错案 |
《马文瑞传》编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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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21日,马文瑞在省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提出,无论在什么运动中定的案,也不管是哪一级领导机关、哪一个领导人定的案,只要是错案就得平反,是冤案就要昭雪。从而打破了陕西平反冤假错案停滞不前的局面。 根据马文瑞的建议,2月初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严克伦等组成的复查纠正“三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同时,还组成了包括省级各部、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的百人工作组(亦称办案组),经过短期培训,分赴关中、陕南、陕北九个地市,协助督促地方党委搞好“三案”的复查纠正。 2月10日,在工作组即将下去之前,马文瑞讲了话。他说,林彪、“四人帮”及其陕西代理人,制造的冤案、假案、错案,严重地打击迫害了一大批干部,损害了党的威信和形象,工作组的任务就是要把颠倒了的政治、思想、路线是非再颠倒过来,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重新取信于民。他说,“三案”问题不解决,就会使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群众背着沉重的政治、思想和生活的包袱,他们的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也心里不安或不平。干部和群众心情不舒畅,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是发挥不出来的,这样,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解决“三案”是带有全局性的一个问题。他要求工作组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严肃、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对冤案、假案、错案进行迅速彻底平反。他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工作组全体成员,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为全省平反“三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为了与工作组在基层平反“三案”工作相呼应,起到上下配合、相互推动的作用,马文瑞选择了几个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亲自参与指导,快速公开处理,以向全社会表明,平反冤假错案一是不分界别,二是完全彻底地进行的决心。 文化艺术系统公开为所谓“柯、马、黄反党集团”成员平反昭雪,他亲自参加马健翎、柯仲平骨灰安放仪式。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一批在陕脍炙人口的戏剧、电影如《游西湖》、《三滴血》、《赵氏孤儿》、《窦娥冤》、《两颗铃》等15个优秀剧目和影片,被分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攻击毛泽东思想”的反党作品。它们的编剧、导演和演职人员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批判和迫害。柯仲平、马健翎、黄俊耀被打成反党集团。当为上述戏剧作品平反、为其受株连者恢复名誉后,在文艺界和社会各阶层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3月1日,马文瑞在统战口复查纠正“三案”汇报会上说,统战工作有它的特殊性,统战口复查纠正冤假错案不仅能体现党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正本清源,而且由于统战对象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在海内外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能够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共同搞好四个现代化的建设。随之,统战系统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复查结案53人,其中爱国人士29人,干部24人,给予平反的39人,作出结论的14人。黄子祥、张镜白、胡景通、王子伟、陈唯然等知名爱国人士得到了彻底平反。 3月16日,马文瑞参加李合邦追悼会,为解放老干部造舆论。李合邦,陕西清涧县人。1928年入团,1934年入党。曾任安定县委书记、绥德地委副书记、陇东地委书记。解放后,历任陕北区党委书记、陕西省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监委候补委员、西北局监察组成员,是党的“七大”、“八大”代表。“文革”中,被加上十条莫须有的罪名,遭到迫害和摧残,1967年7月1日含冤去世。对于和自己共同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奋斗了近四十年的老同志李合邦的被迫害致死,马文瑞认为是党的一大损失。省委书记、省革委会主任于明涛代表省委、省革委会对李合邦一生作了高度评价。马文瑞还相继参加了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省政协副主席刘文蔚、爱国将领孙蔚如的追悼会。在马文瑞的主持下,省委于8月4日,为原省委常委、“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刘子义平了反,又陆续为省委第二书记赵守一,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李启明等平了反。各级党委迅速为受刘少奇冤案株连的381人,全部平反昭雪。 上述几项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在全省震动很大,推动了纠正“三案”政策的落实,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 “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在陕西的代理人残酷迫害老干部,编造出陕西有“彭、高、习旧势力”、“地下党黑线”、“国民党三十八军”三条黑线,并以此上挂下连,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 1979年2月24日,马文瑞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在省委常委研究拨乱反正工作的办公会议上说,“三条黑线”纯系诬陷,对于所有因此而遭受牵连,受到打击迫害的同志都应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被致死致残的应给以必要的抚恤、救济和治疗。对受到株连的亲属子女,应将复查纠正后的结论或证明材料转送所在单位。应清理和销毁已形成的一切诬蔑不实的材料,处理好遗留问题。 省委审干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10月初向省委作出《关于为彭高习反党集团平反的报告》。《报告》中写道: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提法是极其荒谬的,由此而造成很多冤假错案,打击和株连了大批干部、群众,对陕西工作的损害和影响是很严重的,郑重宣布予以平反昭雪。10月12日,马文瑞在这个报告上作出批示,同时让省委常委、秘书长常黎夫改写成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请中央审批,以便公开宣布,并处理有关问题。由此看出,马文瑞对这个案件的关心和加快平反进度的急切心情。翌年1月1日,经中央批准,陕西省委决定,对所谓“彭高习集团”的提法,一概推倒;一切有关批判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文件自然失效,因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而株连遭受批判、打击、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在马文瑞的指示督促下,陕西省委还向中央写了《关于杨虎城和三十八军地下党组织被诬陷为“黑党”、“假党”等同志进行平反的请示报告》,得到了中央批准。为三十八军地下党正了名,为被打击迫害的63名干部和党员平反昭雪。 3月4日,马文瑞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文化大革命’中,康生和林彪、‘四人帮’及其在陕西的代理人,沆瀣一气,诬蔑陕西地下党是‘叛徒党’、‘第二国民党’,把不少在地下斗争中作过重要贡献的同志打成‘叛徒’、‘特务’、‘土匪头子’,以致关进监牢,横加凌辱,整病、整死。这个大冤案,现在已经翻了过来。”他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 对陕西地下党,省委作了这样的评价:陕西地下党在中国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陕西地下党组织是革命的、富有战斗力的,广大党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在马文瑞的过问下,彻底平反了这一冤案。他在省委拨乱反正会议上说,李先念同志1946年率中原解放军突围到商洛、去延安,都是陕西地下党的同志由商洛一站站护送到延安的。李先念同志说,在陕西地下党的掩护下,有一种身在解放区的安全感,怎么能说它是个坏组织呢?1979年1月31日《陕西日报》以《陕西地下党是好的》为题,用地下党的历史和功绩来批驳“文革”中对它的诬陷。 推倒了“三条黑线”,省内普遍关注的“七十三号问题”也得到了彻底公正的解决。七十三号即西安市建国路原省作家协会大院,从1967年3月到1975年4月,省革委会在这里办了一个“监护管理所”,实际上是个监狱,凡关进去的,都当敌我矛盾处理。这里先后关进去55人,其中西北局部长以上,省委书记、省人委副省长以上干部28人,省级副厅长以上、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委副市长以上干部24人,他们分别被关押了六七年以上。1979年5月13日,陕西省委印发了《关于“七十三号问题”的调查报告》,称“这是一起重大冤案,省委决定,为这一冤案彻底平反”。 在平反“三案”的过程中,马文瑞发现农村基层干部中有很多冤假错案,如洛川县在1965年下半年到1966年上半年的“四清”运动①中,处理了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1800多人,占大队、队干部总数的50%以上;18个公社书记撤换了16个;补划了300多户地主、富农成份。从1957年以来20年中搞了11次大的政治运动,从县到生产队四级干部,一共整了一万多人。1979年1月16日,省委发出通知,指出这些案件是在运动中大面积产生的,明显地违背了党的政策,群众和干部早就不满意,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把“社教”②以来错划的地主、富农成份纠正过来,把对干部的错误处分,一律改正过来。 早在1963年夏秋“社教”开始时,陕西省委对本省当时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这样的错误估计:“在陕西地区特别是解放较晚的关中、陕南地区,有些地方民主革命不彻底。陕北老区有些地方,社会主义革命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陕西基层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肯定比三分之一还要多。”③ 正是由于这种过左的估计,“社教”中仅长安县,就补划所谓“漏划”“地富反坏分子”152人,在县、区、社、队各级干部中清除“钻进来的漏划地富反坏分子”493人,其中“钻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460人,补戴各类“帽子”的2306人。就全省来看,1964年为此而逮捕6470人,拘留5000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脱产干部和教师1450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3.2万人。三个“社教”试点县共发生自杀事件430起,死364人。④“社教”运动,严重地搞乱了农村阶级阵线,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遭到毁灭性打击。 1964年11月底,中央派胡耀邦代理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针对“社教”运动中“左”的错误,他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纠正措施。1965年2月14日,他在安康发出《电话通讯》,提出四条干部政策⑤,意在解脱那些含冤受屈的干部。但是,他的主张却受到来自西北局的批评,连省委领导中支持他的人也一同遭到错误批判。6月20日,胡耀邦因病跟随叶剑英来陕视察后同机回京,“社教”运动中“左”的错误继续蔓延。“社教”运动过去13年后的1979年,在马文瑞的关注下,“民主革命不彻底”被完全否定,对胡耀邦主持陕西省委工作也有了公正评价。1月21日的省委决定这样写道:“四清”中,有的同志提出“陕西土改不彻底”、“镇反不彻底”的口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主革命补课,错误地补划了大批地主、富农;“文化大革命”中又大搞清理阶级队伍扩大化,打击迫害了大批干部和群众,造成严重后果。实践证明,陕西的民主革命基本上是彻底的。这“两个不彻底”的估计和采取的一系列做法是完全错误的。胡耀邦主持陕西省委工作期间,反对“四清”运动中形左实右的路线,以及对陕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都是正确的。因反对批判胡耀邦而遭受打击的赵守一、李启明、陈元方同志和省地县的一批干部都予以平反。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全省平反冤假错案19万多起,恢复了1170人的党籍、4765人的公职,纠正了“反右倾”运动错误处理的2900人、“四清”运动错误处理的8691人的问题,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8100多人全部进行了改正,给“四清”、“文革”中错划为地主、富农的6万多农户改正了成份,给长期劳动守法的11.3万名地主、富农摘了帽子,把1.5万名小商贩和手工业者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对省、地、县三级领导班子也进行了清查,据1979年8月统计,查出“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147人,其中省级厅局干部52人,地市级9人,县(区)级86人。 ① “四清”运动:是1963年至1966年5月,先后在全国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工矿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的一次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运动。也叫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于运动中把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所以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② “社教”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叫“四清”运动。 ③ 中共陕西省委给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报告。1963年6月25日。 ④ 《求实楷模——赵守一文选与传略》,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年版,第19页。 ⑤ 四条干部政策:即1.凡属从“社教”以来被处分过重的干部,一律实事求是地减轻下来;2.凡属停职和撤销工作但尚未处理的干部,一律先放到工作岗位上去,待问题完全查清或经过一个时期的考验再作结论;3.凡属去年以前犯有某些错误但已经交代过的在职干部(包括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不再做“洗手洗澡”;4.今后继续干坏事的,不管职务高低,一律从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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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马文瑞传》编写组.—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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