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边区军事领导人 > 郭洪涛 > 全文图书 > 郭洪涛回忆录
|
四、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成立东北铁路总局 |
郭洪涛著 |
|
|
1946年5月20日,我们到达哈尔滨。原北满铁路管理局从北安已撤到哈尔滨,只有局长陈大凡和一个干部,加上我们东满铁路局来的干部,合起来仍叫北满铁路管理局,机关设在中长铁路办公楼内。那时国民党军队已侵占四平、长春、吉林等地,我军在吉林以东消灭了国民党一个团,阻止了敌军北进,形成敌我沿松花江隔岸对峙的局面。 那时东北解放区铁路通车里程已有4600多公里,占全东北的40%,有些铁路单位是由各地党组织建立并领导和各自管辖的。其中,有北满铁路管理局下属彭敏同志领导的绥化分局;唐恒同志领导的林口铁路办事处;孙鲁光副局长领导的图们铁路办事处;另有马钧、黄铎同志领导的西满铁路局。 铁路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不利于集中指挥和配合我军作战。因此,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于1946年7月成立东北铁路总局,统一领导。吕正操同志任总局长,我和陈大凡、马钧同志为副总局长,政治部主任李明哲,护路司令苏进,副司令王光文。不久东北局又决定陈云同志兼任总局长兼政委,李富春、陈正人同志兼任副政委。总局成立后撤销北满铁路管理局,新成立哈尔滨铁路管理局。总局下设:经理部(部长朱绍天、副部长廖诗权),运输部(部长周侠平、副部长甄陶),材料部(部长赖萍),厂务部(部长叶林),工电部(部长武可久),总务部(部长王维恭)。总局成立后,即派苏进同志代表总局视察各地铁路,传达东北局决定成立总局的指示。 铁路总局首先抓的工作是整顿运输秩序。那时铁路沿线很乱,多次发生我军战士持枪拦车事件,严重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路内纪律差,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也不少。不扭转这种无政府状态,铁路无法完成军运任务。总局决定组建军事法庭,惩处破坏铁路秩序的不法分子。当时,判处的两件案子震动很大。一件是某部队战士开枪拦车判处死刑;另一件是苏联籍司机在哈(尔滨)牡(丹江)线亚布力站酗酒开车闯红灯,造成严重事故,也被判处死刑。此后,铁路运输秩序开始好转。 第二件事是健全规章制度。当时,由于运输繁忙,来不及制订新的规章,我们采取“拿来主义”,组织专人将伪满的铁路规章制度,结合我们的情况,改写成通俗易懂的条文,使运输活动有章可循了。 |
|
郭洪涛回忆录/郭洪涛著.—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