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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西安 长安戏曲》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中国戏曲

  
  作为科学概念的“戏曲”一词,从目前所掌握的史料可知,它最早出现在中国戏曲的第一个光辉灿烂时期——元代,这就是当时著名的戏曲理论家夏庭芝在《青楼集》所说:
  龙楼景,丹墀秀,皆金高门之女也,俱有姿色,专工南戏。龙则染尘暗簌,丹则骊珠宛转。后,有芙蓉秀者,婺州人。戏曲、小令,不在二美之下,且能杂剧,尤为出类拔萃云。
  夏庭芝,字伯和,一作百和,号雪簑,另署雪簑钓隐。江苏华亭(今上海市)人。原为云间“乔木故家”,藏书特富,斋名“自怡悦斋”,早年从杨铁崖(1296—1370)为师,与张择、朱径、钟嗣成同时,晚年隐居泗泾,“座客常满,尊酒不空,终日高会开宴,诸伶毕至,以故见闻博有”。《青楼集》成书于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这就是说,“戏曲”一词出现于元代。此后不久,即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大明。陶宗仪成书于明初的《南村辍耕录》,曾三次运用戏曲一词。
  夏庭芝的“戏曲”一词,从行文看,具体指包括南戏、杂剧和散曲在内的元代戏剧,而陶宗仪的三个“戏曲”用语,却都具体指宋杂剧。到了明清两代,这一词汇,普遍为学术界与戏曲界应用。清末,王国维先后在他的论著《新传奇品》(1908年)《戏曲索源》(1909年)和《宋元戏曲史》(1910年)中,多次使用这一词语。并专门对“戏曲”一词作了界定。说:“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又说:“南戏出而变化更多,于是我国始有纯粹之戏曲。”①由此可知,王国维所说的“戏曲”,包括宋元南戏、元明杂剧、明清传奇和地方戏在内的中国传统戏曲文学,其重点还只是就戏曲文学说的。民国以前,陕西易俗社发起人李桐轩、孙仁玉等在《易俗伶学社缘起》与《易俗社章程》所用“戏曲”一词,却同王国维有其相同处,也有不同处。这就是用“戏曲”一词,概括了包括戏曲文学、戏曲表演、戏曲舞台美术、戏曲音乐及技艺在内的五者高度综合而成的中国戏曲艺术。他说:
  中国旧社会,率由旧戏曲溶铸而成,拟组新戏曲社,编新戏曲,改造新社会。
  本社以编演各种戏曲,补助社会教育,移风易俗为宗旨。
  本社编演戏曲,以下列各类为准:历史戏曲、社会戏曲、家庭戏曲、科学戏曲、诙谐戏曲。
  从此以后,国内学者都沿用易俗社关于“戏曲”的概念,称“中国戏曲”。它有别于欧洲“戏剧”的核心部分是突出了中国戏曲的各种艺术门类的高度结合和以“曲”为显著特点的民族特色。
  ①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7月新1版。
  出处:古都西安 长安戏曲 / 焦文彬著.—西安: 西安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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