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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角表演的手势美


  台湾作家施叔青女士在她的 《西方人看中国戏剧》一书中,说中国戏曲里旦角的手“是会说话的手,是灵巧实用的手,是勾勒出心理风情的手”,“手臂、手掌、手指的线条与姿势是美的讲求焦点”。唐代黄幡绰的《明心鉴》,在“身段八要”中,也首先提出“手为势”一说。“凡形容各种情状,全赖以手的指示”。前辈艺术家传给我们的戏曲诀谚说“手能语,脸能变”,“手是心口代表,应知手描目跟”,“不出无情手,脚步不频移”,“手不乱动,动必有因,出手必有韵,一动值千金”等等。这些论述和戏谚充分说明,手在表演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戏曲表演艺术大师梅兰芳先生,在塑造人物时,十分重视手的表现力。他在谈表演艺术时说:“运用手势,表达喜、怒、哀、乐复杂表情和各种动作,而使之成为优美的舞式”。他在艺术实践中,创造发展了许多优美的手姿。同时,这些手姿都能结合剧中人物的思想情感和动作,有目的地设计出来,象工笔画那样,细腻地展现给观众。在《贵妃醉酒》一剧中,杨玉环一上场唱到“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早又东升”,随这句唱词,右手打开扇子,身子向右微微倾斜,左手兰花指,从右向左划一条孤线,向上指去。这一优美的形体及手势动作,不仅表达了人物欢畅的心情,也使观众得到造型上的美感享受。
  梅先生的指法,不但变化多端,富于美感,而且蕴含着种种涵义,苏联剧作家特列季亚科夫,在他的一篇题为《杰出表演艺术》的文章里说:“梅兰芳的十个手指,乃是没有进入剧目表里的十个附加人物。你可以听不懂伴奏音乐,但你无法不被他那始终在运作的手所吸引”。芭蕾舞大师乌兰诺娃一九五二年访华时,观看了梅先生的《贵妃醉酒》,回国后发表文章说:“我应该说,看过这种演出后,未必再能忘记它——演出者是那样具有天才,那样善于再现,他的手势是无法比拟的,每个手指头的运作都体现了美,贵妃渐渐醉了,我们从她的手上,从她的视线里,从她运动的两三个步伐上,看出了这一切,而主要的是从手上”。
  几十年前,外国艺术家对梅先生手姿的赞美与评价,使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旦角的手势美,是戏曲整体形式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旦角的手势,如果仅停留在图解台词的“手语势”,误解台词的“乱动势”,不做设计的“随意势”这几个层面上,就会破坏艺术的整体美。
  旦角手的姿式,是以兰花为依据,以工笔画的审美特质,来创造各种指法的。唱、念、做、打、(四动),手、眼、身、法、步(五法)是一个和谐的整体,都有形式美的严格要求。各方面的表现都不能忽视。在“五法”中,起首就是“手”的法则。可见,手在表演中起着导向作用。做为一个旦角演员,在表现人物时,不懂得手的语言,手的暗示,手的优美舞姿,不潜心研究如何用手“勾画出心理风情”,那么,她塑造的人物形象,就会大失风采及审美意义。
  齐如山先生在他的《国剧艺术考》这部著作中,对手势的形态,例举了一二百种。一九三五年,他在《梅兰芳艺术一斑》的书中详细介绍了梅先生的各种手姿,有五十三种之多。每种都有一个专称。如:陨霜、吐蕊、伸萼、迎风、露滋、蝶损、雨润、承露、弄姿、垂丝、并蒂等等,真是千姿百态。单从这些指法的命名,就能看出前辈艺术大师在追求手姿的美感上,所表现出的丰厚艺术修养及文化底蕴。
  戏曲是注重形式美的艺术,但它绝不是只求其形式,不计其余。那样的话,就只能徒有其形,而失去美。形式美是要以深厚的文化修养,艺术素质,艺术思维,审美意识为前提的。俗语说:“水常易涸终因浅”。宽泛地来理解这句话,一方面是,我们没能在前人的基础上,创造出更新的舞姿,更美的手势,是因为我们没有刻意地加强文化艺术素养,没有可供再创造的资本;另一方面,我们对戏曲艺术永恒独特的魅力认识浅薄,为暂时的现象所迷惑,不去研究、继承戏曲艺术的传统,这种模糊认识,阻碍了艺术美的发展和再创造。我们决不能为了暂时而放弃永恒。戏曲艺术独特的光辉是不灭的,值得我们之为终生探究,努力创造具有现代意识的舞台美。我这篇管见拙文,无法完整地回答戏曲的全部问题,只能从旦角手之艺术这个角度,来重新观照戏曲艺术的审美价值,以就教于方家。
  出处:当代戏剧. 1999年/当代戏剧杂志社编.西安:陕西省戏剧家协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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