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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思


  王九思(1468—1551)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敬夫,号渼陂,别号碧山野叟。陕西户县人,出身于书香仕宦之家。明弘治九年(1496)进士及第,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后任吏部郎中。是明代“前七子”之一。明正德五年(1510),因受刘瑾案牵连,被贬寿州(今安徽寿县)同知,次年 (1511年),又被削职为民,罢官归里。
  王九思一生著作甚丰,体裁形式也多种多样。有诗文集《渼陂集》十六卷,《渼陂续集》三卷,散曲集《碧山乐府》上下两卷,《碧山新稿》、《碧山续稿》、《乐府拾遗》各一卷。小令《南曲次韵》一百首和《户县志》。戏剧作品有《中山狼》院本一折、《杜子美沽酒游春》(简称《杜甫游春》)杂剧一种。
  王九思从罢官至1551年病卒的四十年间,与康海等一起,对关中流行的曲子、山歌、樵唱、道情进行了大量的收集整理与演出,形成了具有慷慨激越、粗犷畅达风格的“康王曲”。二人志同道合,遂成曲场搭档,剧坛盟友。曾与康海“每相聚*(左氵 右片)东杜户间,挟声伎酣饮,制乐造歌曲,自比俳优,以寄其怫郁。”先以重赀延聘名师,杜门三年学习琵琶、三弦,“尽其技而后出之”。(《曲藻》)结果“得其神解”。王九思经常向民间艺人学习,“尽态车薪采风谣”,并组家庭戏班,拥有玲珑、雪儿、小蛮、小环、小红、樊素等艺人歌姬。每有新词遂送歌伎演唱,并不断导律循吕,进行修改。
  “其乐洋洋手舞足蹈,忘其身之贫而老且朽矣!”(《碧山续稿序》)他俨然剧坛领袖,梨园班首,每日里“赏月登楼,遇酒簪花,皓齿朱唇,轻歌妙舞,越女秦娃。素指拨琵琶,把一个碧荷简忙吸罢;翠袖舞烟霞,把一个领绛罗袍典当咱。”(《新水合?归兴》)八十多岁时,仍兴致勃勃地到处“赶牛王会”。
  王九思的剧作《中山狼》院本,开明代单折杂剧之先河,寓意深刻,结构严谨。《杜甫游春》是其代表作。系据唐朝李林甫、杨国忠专权误国和杜甫在长安做左拾遗的历史事实编撰而成。王九思目睹并体验了明王朝的黑暗统治,他把对权奸的痛恨倾注于剧中,借杜甫之口骂尽世间一切权奸恶吏:“空皮袋,无学问,恶心肠,忒忌恨,笑吟吟掌定三台印,慢腾腾送了千人俊。”“那贼啊,心肠毒狠,偏生岔,太不仁,残害了些忠臣。”真是痛快淋漓。此剧艺术上的成就在于,塑造了杜甫与李林甫两个对立的艺术形象。他们忠奸各异,势不两立,形成了鲜明对比。语言奇妙,结构完整。
  王九思家居四十余年,除了热心于戏曲活动和戏剧创作外,还很关心家乡人民的疾苦,造富乡里,亲自主持修复涝河石桥,深受当地群众的赞许。明万历初年,皇帝下诏建立陕西名臣坊,王九思被列入名臣。嘉靖三十年,(1551),他八十四岁病逝以后,入户县“乡贤祠”,葬于涝河东岸之王氏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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