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于10月初发布命令,指出:“延安市为边区政府所在地,关于市政、公安、防空、消防、卫生、建设等工作极关重要。特根据市民要求,组织延安市政府,受本政府直接领导。兼任命马南风同志为延安市市长,刘护贫同志为延安市公安局局长。”新建的市政府机关驻城内凤凰山东麓(今市中医院后半山腰)一排土窑洞内。
日本飞机轰炸延安城后,市政府开始在南关市场沟口南侧修建新址,竣工后即迁此,计有石窑洞10余孔及一部分房屋。建国后,是延安县委的办公地。
延安市政府成立后,为加强对市区的统一管理,将全市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政府下设财政、民政、文教、建设四个科和公安局、地方法院。先后任过市长的有:
第一任:马南风,1937年10月—1938年4月;
第二任:高朗亭,1938年4月—1940年2月;
第三任:高述先,1940年2月—1941年11月;
第四任:李景林,1941年11月—1943年2月;
第五任:曹力如(兼)1943年2月—1944年12月;
第六任:马豫章,1944年12月—1945年10月;
第七任:姚安吉(代)1945年10月—1946年5月;
第八任:谢怀德,1946年5月—1947年6月。
1949年2月,延安市撤销。1972年重新成立延安市。1997年,延安地区改为延安市,原延安市改为宝塔区。
2001年,根据城建规划,在原市政府遗址处改建大楼。所存遗址被全部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