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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明清陕西会馆“会底银两”的资本运作方式

“会底银两”是明清时期工商会馆募集经费中扣除支付维持会馆各项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是会馆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如何使用这笔资金对于了解工商会馆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这一问题并未引起研究者充分的注意。我们通过对明清以来山陕会馆会底银两的分析,发现会底银两既存在着向土地投资转化的落后性,又存在着向工商投资转化的进步性,特别是后一种转化使会馆日益作为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反映了会馆性质的部分质变和包含着的市场化因素。
  第一节 陕西会馆“会底银两”的形成及其性质
  会馆经费是会馆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各会馆自成立之日起莫不把筹措经费作为首要功课。而作为行帮办事机构的工商会馆更形成灵活的筹集资金机制。这主要包括:一是对同籍商人的抽厘和派捐。河南周口山陕会馆道光二年(1822)《春秋阁院创修牌坊两廊看厅工作等房铺砌甬道院落布施抽厘积银钱碑》对此有详细说明:“斯举也,共计费银二万两有奇。所以来者有二:一则出之于吾乡之铺户也……与嘉庆十四年挨行募化,量本金之大小为捐数之重轻,统计得银一万六千二百两。一则出之于吾乡之行商也……于嘉庆十四年仍循往例,千钱抽一,至道光元年共计得银一万二千九百两”①。可见,抽厘派捐是工商会馆筹集创建资金的主要渠道。河南社旗山陕会馆就使用乾隆四十七年(1782)抽厘8068两和嘉庆八年至道光十六年(1803—1836)抽厘72858两②,才修建成功的。开封山陕甘会馆也是“铺中每进一千,抽取二文,银数亦然。自嘉庆四年(1799)五月初二日起,泊十三年正月初二日止,共抽钱383147文”③修建而成。其他如陕西丹凤龙驹寨船帮会馆是由“每担洋布杂货抽用及扣脚价回头获利不过二钱之谱”④修缮建成。湖北荆门沙洋镇的山陕会馆规模很大,可驻军一个团,该馆的筹建资金来自每匹布抽两个制钱的“厘头金”⑤。应山县的陕西会馆“于每卷(布)内抽钱五文,以作圣会用款”⑥。二是临时募捐。会馆建成后,利用庙会活动对同籍商人实行募捐,是会馆获得日常经费的重要途径。汉口山陕会馆光绪七年(1881)春秋楼的一次开光活动收取的捐款计有“共收布施银4708两,共收开光费银4708两,共收筹捐银210010.3两;三宗总收银249066.83两”⑦,给人印象是数量很大。社旗山陕会馆的一次“同乡大宗捐输”⑧就获银14930两。三是定期收取同籍商人会员费,成为会馆日常经费的又一重要来源。如河南阜阳山陕会馆“由来阜经商的山陕籍人士集资兴建。学徒工每人每天一个铜板,学徒三年以上者两个铜板,老板经理每人每天六个小钱。每逢年终,逐店逐人,按花名册收取”⑨。青海西宁的山陕会馆“按四季摊收会费,大商号每家每季度缴纳会费十二三两,小商号分定班次照常缴纳会费”⑩。四是经营同籍商人的绝产。新疆奇台山陕会馆“对同籍商人的遗产,会馆可予代管。原籍有人的,会馆负责将其遗产变卖,把款寄回原籍交其亲人,绝产则归会馆,作为公益之用”,并且“会馆管理山西同乡的绝产,财产相当雄厚”(11)。山西邹县山西会馆就是在柴姓商人捐献绝产的基础上重修而成。《续修邹县志稿》载:“柴一贯,晋人,乾隆末来邹。年逾四旬,弃家室,掷商业,易俗装而道股,投师谈玄,住持山西会馆”(12)。五是对同籍商人的违规罚款。这些筹资渠道保证了会馆丰裕的资金供应,使会馆每每财力雄厚,长袖善舞。在我们检索到的山陕会馆资料中,尚未发现因会馆财力短绌而倒闭的史实。
  在会馆筹措的资金中,扣除维持会馆开支所需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便构成会馆的“会底银两”,成为会馆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的标志。由于山陕商帮当时是全国著名商帮,垄断着中西部的商品流通,业务又处在蒸蒸日上之际,故山陕会馆的“会底银两”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数额甚巨。如成书于光绪年间的《津门杂记》就记载说:“山西会馆在锅店街,凡山西盐、当、杂货等商,馆内各有公所,栋宇巍焕,局面堂皇,内杞关帝圣君,无僧道主持。该馆存项甚巨,皆本省人捐纳。”(13)清《穆宗实录》卷113记载,甘肃布政使恩麟奏:“陕甘富商巨贾,在川贸易各属地方,公建陕西会馆,历年积有会底银两,盈千累万,为数甚巨。”(14)但这些仅是模糊的形象语句,尚缺乏对会馆“会底银两”精确的量化测算。好在许多山陕会馆的碑刻、志书为我们保存了较为真实的数字资料,使我们可以测算出当时山陕会馆“会底银两”的基本情况。
  河南社旗山陕会馆《重兴山陕会馆碑记》碑阴镌刻有该会馆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十六年(1869—1890)历年的收支情况,据该碑文言:“布施商号及捐银数共126个,共收厘金72858两,布施合银14930两,二宗共合银87930两正。”而同期“十一宗共出银87780两正”(15)。收支相抵,结余150两,数量并不够大。但如果联系该会馆嘉庆二十二年(1817)朝邑大荔帮捐献铁旗杆的情况看,会底银两数量并不小。该会馆《铁旗杆记》碑文载:“朝邑一属所募捐除公用外独赢三千余金,庙之壮观不可有加,又不可折金以入私囊,因铸铁旗杆二株,重五万余斤,树于大门左右”(16)。仅一帮之捐款盈余达“三千余金”,说明该会馆积存银两数目仍很可观。
  广东佛山山陕会馆《重修山陕会馆福地碑记》对该会馆的财务明细账有详细记录,不妨赘录如下,以便进行分析:
  接老首事前存银八百八十五两三钱六分二厘,
  入厘金银四千五百六十七两二钱四分八厘,
  入香积银一千二百三十六两零二钱六分,
  入房租银八千二百八十三两五钱八分,
  入利息银三千一百三十两零三钱五分,
  入批头银一百七十七两六钱正,
  入各号布施银三十一两九钱六分,
  入余平银四十三两五钱六分八厘。
  以上八宗共计入银一万八千零四十九钱零八厘。
  祭神演戏会馆福地一应杂项支银九千五百九十八两五钱零二厘。
  会馆修补置物与众房客修补一应杂项支银一千六百零八两一钱八分八厘。
  出和尚养廉支银一千九百四十八两正。
  出周年八音班支银二百三十五两正。
  出送乡亲茶仪支银四十三两五钱正。
  重修福地、会馆、砖瓦木料油漆又工碑匾勒石共支银一千三百三十九两七钱三分八厘。以上八宗共出银一万四千九百三十三两九钱三厘八分。(17)
  收支相抵,结余三千一百一十六两一钱四厘二分。“会底银两”数量亦不算小。
  光绪二十二年(1896)刊印的《汉口山陕会馆志》也比较详细地记载了该会馆的财务情况。其中《重建西会馆筹收厘金布施小引》对从咸丰到同治年间的收入总情况有所记载,其志曰:“我两省商人公议筹捐厘金以资工筑,其近二十五年仅收布施三万四千有奇,厘金则数倍过之,共陆续捐厘金银并息二十五万之谱,光绪二十七年功筑八九圣帝开光费四千七百余万两”(18)。三项共计入银288700余两。其后《支销银总》条对历年74宗资金支出有汇总,“共出曹平足纹银271461.01两”(19)。两项相抵,会底银两结余为17239两,数额仍在万两白银以上。
  以上三所较大的山陕会馆财务状况说明,那一时期工商会馆存储的“会底银两”数量不小,恩麟所言“盈千累万,数额甚巨”并非虚话。这些巨额会底银两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山陕商帮在流寓各地业务的发展程度。如河南社旗山陕会馆乾隆年间创建春秋楼抽厘商号423家,抽厘8068.82两,其中抽厘100两以上仅5家。同光年间重修山陕会馆抽厘商号483家,抽厘71778两,其中1000两以上12家。(20)再如佛山山陕会馆,嘉庆年间第一次续修时抽厘商号191家,道光年间第二次续修时增加到208家。其中复义生号第一次捐银271两,第二次为277两;西永泰号第一次捐银为73两,第二次为228两;兴隆泰号第一次为48两,第二次猛增为351两,反映了山陕商人资本和利润迅速增长的概貌。(21)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会馆本身的资金的积累和增长。这些“会底银两”是山陕商人的共同财产,是属于山陕会馆商人集团所有制的公共资金。如何使用这些剩余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商会馆未来的发展命运。
  第二节 明清陕西会馆“会底银两”的资本运作方式
  在明清时期,工商会馆是商帮办事机构,作为封建行会组织,会馆不可能超越它的历史局限。因此,“会底银两”转化为土地投资,是会馆的首选目标。因为在封建社会重农抑末的政策体制下,赁地出租是最稳定的赚钱方式,因而在明清时期工商会馆占有和经营土地是普遍现象。河南杞县山西会馆宣统三年(1911)《山西会馆清理公产碑记》载:“杞邑旧有山西会馆,不知创自何年。经前首事累次购地数十亩(据调查咸丰时为20亩,后增购到60亩),作为会馆公产,以每岁所得课租办会馆公益”(22)。山东邹县山西会馆“有15、16亩的菜园,当时全部出租,亩租为200多斤小麦”(23)。青海西宁山陕会馆在西宁东郊曹家寨附近,占地数十亩,称作山陕义地,也叫香粮地,全部出租给当地农民耕种,收取实物地租,作为维持会馆存在的一项经济来源。(24)会馆“会底银两”转化为土地投资,且采取赁田出租,收取实物地租的方式,表现了会馆与封建剥削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工商会馆依然承袭着传统,在主体上仍然是封建性的行帮组织。
  但是,明清时期工商会馆又是在中国已经产生了市场经济萌芽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便使得会馆“会底银两”的运作不得不与市场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其所有者又是以市场经营起其家的商人,“寻常之物一经波斯之眼,使身价百倍”,商人自会以其独特的市场目光,在将“会底银两”作为工商投资的运作中,使其转化为资本。而这正是明清时期工商会馆从封建行帮组织开始向独立市场组织转变的重要表现,也是工商会馆具有生命力的所在。
  在明清时期,工商会馆创造了“会底银两”转化为工商投资的多种渠道,表现了封建商人娴熟的资本运作技巧和丰富的资本经营经验。
  首先是房地产投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形成很早,土地及房地产的商品化是极生利的经营事业。因此,许多会馆的会底银两转化为房地产投资,在收取房地产租金时带来稳定的利润。河南开封山陕甘会馆的经费来源一是商户捐摊,其次是“房屋土地之租赁收入”(25)。社旗山陕会馆同光年间重修时,用地十分紧张,就这样会馆仍然决定馆墙内缩,周边多辟市屋,招租出赁,使会馆成为当地的商业中心,至今仍然保留着这样的市场格局。佛山山陕会馆《重修山陕会馆福地碑记》的收入账中亦有“入房租银八千二百三两五钱八分”,仅房屋一项收入就有八千多两,足见其房屋租赁规模之大。而十分珍贵的则是《汉口山陕会馆志》中有一岁入账目,总计19宗收入中,市屋租赁9宗,岁收租钱981.20两;房基地出租8宗,岁收租金202.4两;出租市茶楼1宗,收租银“二百两十年后以三百两收之”。这里的“市屋”并非一般居住用房,而是沿会馆四周的临街商业用房,本身具有扩大市场化的因素,而且出租“泰山庙东首市茶楼一座”更具有市场运作的性质。这说明在明清之际“租赁制”已成为会馆“会底银两”资本营运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是借贷生息。经营钱庄、票号、典当是明清山陕商人的主体产业,山陕商人积累了丰富的货币资本营运经验,他们懂得“银钱必须生利”的市场理念。因此,将“会底银两”在借贷生息中转化为资本是其资本运作的又一重要形式。而这种“借贷生息”又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运作方式。一是将“会底银两”贷放给当地钱庄、当铺,或贷放给非同籍商人,作为生息资本发挥作用。如河南周口运河南岸的山陕会馆《金龙四大王庙碑记》载:“乾隆年间……粮油商人公议每千百抽存什一,乾隆初年计得四百余金,经营生息三十年”。佛山《重修山陕会馆福地碑记》的账目表中亦列有“入利息银3130.035两”的记录。成书于清代的市井小说《歧路灯》中也有该书主人翁汴梁当地富商盛希侨“在关帝庙(山陕甘会馆)取得了山陕社一千两银子……是我与谭贤弟做生意的本钱”的描写。说明“会底银两”转化为借贷资本,博取利息是会馆资金进行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
  二是会馆“会底银两”作为会馆独立投资向同籍商人提供资金资助。而这又分为三种不同的形式,表现了会馆资本运作的不同特点和灵活性。
  一种形式是,“会底银两”作为会馆的公共资金,向会员提供资金帮助。按照全汉升先生的研究,当时工商会馆存在的一般惯例是“会馆的剩余款项,会员只要有相当的保证,便可借用,定利每月六厘,按期纳付,返还之时以五年为限”(26)。这里“会底银两”并非作为独立资本发挥作用,而是作为“同乡互助金”为同籍商人提供社会化保障,应属于社会化保障基金的范畴。
  另一种方式是,“会底银两”作为会馆独立投资与同籍商人合资经营产业。据任文斌先生的研究,西宁山陕会馆“剩余现金以会馆名义应某商号的要求,投入商号生息取利……是会馆现金收入的主要使用方向”(27)。这与青海省图书馆编撰的《清末民初至1929年建省前的西宁商业情况》中提供的西宁山陕帮分为内外帮,“入会馆者为内帮,不入会馆者为外帮。但加入会馆当内帮的商号,每家要交会馆本银24两,规定本银不交会,仍存本号营业。但每月按本银之数,每两交纳二分半的利息,作为会馆的经费”的记载基本相同。在这种方式下,会馆的“会底银两”是作为独立投资与同乡商人合资经营产业,并且是应同籍商人的要求,投资生利的。这里的“二分半利息”已是商业利润的转化形式。只不过是在这种会馆与同乡商人合资经营中,会馆资金不占主导地位罢了。
  再一种方式是,“会底银两”作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商贸事业,直接转化为工商业资本。清末包括晋陕会馆、陕西会馆在内的乌鲁木齐六大会馆就有规定,“同乡人中有愿从事商业者,可以从会馆‘领东’,或与会馆合资,个人与会馆立有字据,部分盈余由会馆提取”(28)。而乌鲁木齐素负盛名的老药铺“凝德堂”,就是陕西华县李姓商人领陕西会馆的生意。(29)这里会馆的“会底银两”已完全转化为独立的工商资本,会馆是资本所有者,领东人作为“掌柜”仅仅是会馆资本的经营者,比较充分体现了资本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较高层次水平资本运作。
  总之,明清时期工商会馆的“会底银两”无论是作为房地产投资,还是作为借贷资本生息取利,或是作为独立投资兴办产业,都表现了会馆包含着的愈来愈浓的市场化因素,展现了工商会馆从封建行帮组织逐渐向独立的市场组织转化的历史轨迹,并且表现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历史过程和灵活多样的转化方式。说明工商会馆在明清之际因市场化因素的存在本身发生了部分质变,它已不是纯粹的封建行会组织,而是逐步转化为商人自治团体和独立的市场组织。从这些转变过程,我们可以真切感受到明清以来中国封建社会所面临的出现现代化因子后所发生的变化。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明清工商会馆“会底银两”的资本运作方式为我们透露了这一历史发展的新消息。
  ① 许檀:《清代的河南重镇周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
  ② 河南古建筑研究所:《社旗山陕甘会馆》,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③ 韩顺发:《开封山陕甘会馆》,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2页。
  ④ 《秦中官报》,《秦事汇编》,第3页。
  ⑤ 赵振业:《荆庄大布》,《荆门文史资料》第6辑,第198页。
  ⑥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料选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册,第242页。
  ⑦ 《汉口山陕会馆志》,光绪二十二年汉口景庆义代印本,第26页。
  ⑧ 《社旗山陕会馆》,第4页。
  ⑨ 周世中:《山陕会馆及其他》,《颍州古今》第4辑,第10页。
  ⑩ 《清末民初至1929年建省前的西宁商业情况》,青海图书馆油印本。
  (11) 刘燕斌:《古城的会馆》,见《奇台文史资料》第22辑,第26页。
  (12) 《续修邹县志稿》(民国),卷四,《人物》。
  (13) 刘文铎:《山西商人与梆子戏》,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21页。
  (14) 《穆宗实录》,卷113,第52—53页。
  (15)(16) 河南古建筑研究所:《社旗山陕会馆》,文物出版杜1980年版,第3—4、378页。
  (17) 《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4页。
  (18)(19) 《汉口山陕会馆志》,光绪二十二年,汉口景庆义代印,第20、28页。
  (20) 许檀:《清代河南社旗镇的商业》,《历史研究》,2003年第3期。
  (21) 谭棣花:《从<佛山街略>看明清时期佛山工商业的发展》,《清史研究通讯》,1987年第1期。
  (22) 张广耘:《杞县山西会馆》,《杞县文史资料》第5卷,第121页。
  (23) 刘锡山:《我所了解的邹县山西会馆》,《邹县文史资料》第5卷,第30页。
  (24) 任文斌:《略论青海山陕会馆和山陕帮的性质及作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
  (25) 冯荫楼:《旅汴同乡会及同乡会馆》,《河南文史资料选辑》第21卷,第169页。
  (26) 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新生命书局1934年版,第117页。
  (27) 任文斌:《略论青海山陕会馆和山陕帮的性质及作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
  (28) 昝玉林:《会馆漫记》,《乌鲁木齐文史资料》第8辑,第83页。
  (29) 安冠英:《中华百年老药铺》,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478页。
明清陕西商人经营管理制度研究/李刚,赵沛著.-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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