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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对太白县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0月9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少敏带领检查组对太白县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太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斌、县长张俊峰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太白县翠矶文旅城项目群众过渡期储物仓库建设、太白县马梁头废品收购站、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视频监管系统、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塘口村民宿和梅湾村民宿发展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贯彻落实《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太白县秦岭生态保护区面积大、责任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效,持续抓好图斑核查、问题整改、民宿(农家乐)发展和生态修复,提升群众对秦岭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凝聚保护合力,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护秦岭生态的良好环境。
  检查组强调,《条例》是保护秦岭的法规,要牢固树立秦岭保护法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担起秦岭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