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鄠邑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尚旭时间:2023-10-12
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庄长兴率执法检查组赴鄠邑区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韩一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龚晓燕,省人大环资委委员王军平,及部分省人大代表、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环保咨询专家一同检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涌、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鲁强、市秦岭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秦岭保护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鄠邑区委书记李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鱼成龙、区政府区长汪国栋、副区长崔科峰及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调阅相关资料的方式,主要围绕秦岭“五乱”问题的动态排查整治,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鄠邑区高冠山庄项目整治及“一站三中心”智慧秦岭建设情况,鄠邑区秦保局局长滑益平现场汇报。
检查组一行对鄠邑区“五乱”治理及智慧秦岭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我们要时刻心存敬畏、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