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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履职守护略阳绿水青山
  青山不老树为本,绿水长流林是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略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以“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活动为引领,聚焦河湖四乱、耕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以检察监督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服务保障县域绿色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牢记国之大者提认识。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学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以学增智、以学铸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利用身处秦岭范围的优势,以检察履职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凝聚工作合力促落实。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为重点,积极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针对巡河发现的嘉陵江有人设网捕鱼的情况,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将案件情况反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针对“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推动“一域”治理;结合县域天麻发展特点,对天麻产业依法规范采砂用砂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切实解决好产业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以检察监督助力产业发展;针对河道内乱堆乱放砂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通过座谈、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凝聚多头监管合力,共护“一江十河”水清岸绿。依托“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巡田护田活动,对巡田时发现的某公司非法占地情况,及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督促违法企业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并按期恢复耕地原貌。
  开展专项行动抓重点。施工扬尘污染往往具有污染面广、时空分散不均匀、随机性大等特点。略阳县院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围绕施工防扬尘各项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域内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调查走访,针对发现的施工现场防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要求相关行政单位切实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通过深入了解发现施工主体未主动申报环境保护税问题突出,该院遂走访税务、环保、行政审批、住建、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摸清环境保护税漏征少征的问题根源,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方式,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国家税款应征尽征;为了从源头上堵塞环境保护税征管漏洞,会同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切实解决因信息不对等、配合不顺畅等问题导致的环境保护税征管难题,从而倒逼企业及时落实防尘环保措施,改善人居环境。
  深化品牌特色提质效。今年5月以来,略阳县院立足略阳生态资源禀赋,部署开展了守护秦岭古树名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在“检察蓝”守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品牌理念的引领下,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守护秦岭古树党员办案团队,该团队成员由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党员干警组成,办案团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检察监督助推秦岭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与相关单位座谈交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调查,聘请植物学专家“把脉会诊”,梳理排查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古树生长环境不佳、养护责任落实不力、人为原因破坏等问题,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加强了对古树名木的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强化了日常巡查和保护,加大了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凝聚了各方合力共同保护好秦岭古树名木资源。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展望未来,略阳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保护民生公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