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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持续开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宣传《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7月14日上午,鄠邑区秦岭保护局组织相关部门、沿山街道及部分网格员在石井街道蔡家坡开展了省、市《条例》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5000余份,引导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夏日炎炎,但丝毫没有消减人民群众对保护秦岭父亲山的热情。活动现场,热火朝天,秦岭生态卫士们向群众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介绍保护秦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秦岭保护意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保护秦岭的社会氛围。
  此次活动,对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市条例》的知晓度。下一步,鄠邑区将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好秦岭,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秦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