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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法院:司法保护秦岭再添“一个基地、五大平台”
  近日,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在秦岭南麓的柞水县营盘镇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设立“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协同建立了以特色宣传引领全民环保风尚、以司法之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以专家协作助力环资审判现代化、以府院联动共筑环境保护合力、以生态修复优化绿色大美秦岭的“五大平台”,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商洛绿水青山,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位于秦岭南麓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国家4A级景区——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该基地由柞水县人民法院筹备设立,依托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原生态景观独具一格、珍稀动植物资源丰富、“国之大者”政治文化底蕴深厚的平台优势,为柞水法院环资审判构建集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于一体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横跨秦岭主脊南北坡,面积2123公顷,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4A级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景区内原始森林、潭溪瀑布、峡谷风光、石林景观、高山草甸、冰川遗址等独特景观令人惊叹,亦富含以全国最大的冷杉古树林、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等为代表的珍稀动植物资源,是秦岭东部的绿色明珠。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就是牛背梁,在月亮垭首次提出“国之大者”,用“和合南北、中央水塔、民族祖脉、文化象征”定义秦岭,提高了秦岭的生态、文化和政治地位。
  柞水法院充分依托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搭建起司法保护、宣传教育、专家协作、府院联动和生态修复等五大平台,不断推进特色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深化环资审判全方位功能,真正用法治力量护卫秦岭绿水青山。
  以特色宣传引领全民环保风尚
  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和提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人民法院在发挥司法审判功能的同时,亦要重视延伸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了广阔平台。
  柞水法院充分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突出景区特色,形成以全国最大的冷杉古树林、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等为代表的牛背梁珍稀动植物资源宣传资料;把握重点节点,结合3.12植树节、4.20秦岭生态卫士日、6.5世界环境日等,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突出重点人群,依托牛背梁国家4A级景区和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优势,针对广大游客和青少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编印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矿产资源、大气污染等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深化庭审教育,挑选涉生态保护的重大案件,依托基地进行公开审理、集中宣判,让热点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形成“知识科普+节点普法+案例警示”的特色宣传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进一步提升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共同保护秦岭的良好氛围。
  以司法之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之一。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成,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构筑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柞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担当意识,胸怀国之大者、当好生态卫士;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三审合一”制度,整合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诉讼体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恢复性司法等理念,因地制宜、因案施策,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为保护秦岭绿水青山、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以专家协作助力环资审判现代化
  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中立的科学的专家意见,有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专业性和客观性。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成,为充分丰富和利用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资源、促进环资案件公正审理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柞水法院依托司法保护基地平台,积极与先进法院协调共建专家协作机制,从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专业技术机构、科研院校中,选定在水环境、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等众多技术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范围涵盖专业技术、司法执法、鉴定评估、法律学术等门类;坚持专业化建设、开展专业化审判、提升专业化能力,实行专家参与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专家证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法庭技术专家制度和专家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专家辅助平台;在审理环资案件过程中,科学运用专家库功能,让专家接受法院当面或书面咨询,客观明确解答专业问题,出具专业意见建议,有效提升环资审判质效,促进人民法院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化解环境资源纠纷、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有效助力环资审判现代化。
  以府院联动共筑环境保护合力
  强化府院联动协作机制,共享行政执法和审判执行信息资源,能够发挥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成,为实现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全社会推进环境治理创新搭建新的实践平台。
  柞水法院推进建立与行政机关的外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带案指导、法治培训、点评研判案件等活动,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环境执法的双向有机衔接机制,确保前端与后端协同发力;对环资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秦岭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公检法纪宣五部门“快查快处机制”,构建专业咨询和信息互通渠道,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与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沟通、强化对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秦岭区域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和协同保护,增强司法保护合力,促进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以生态修复优化绿色大美秦岭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基地生态修复功能,是整治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核心工作。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成,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加丰富的生态修复科学样本。
  柞水法院结合景区珍稀动植物资源优势,在基地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放养区”“古树名木保护区”等,在案件多发地设立“增殖放流区”“补植复绿区”,加强对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修复保护;在审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含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积极合理适用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理念和方式,在司法保护基地、专门修复区域,由专业部门制定修复方案,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探索“碳汇”认购等方式实施生态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平衡发展;在案件审理中收取的生态修复金、损害赔偿金等,优先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维护及后续管理,建立生态恢复治理长效机制,实现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实现环资审判可持续发展,促进大美秦岭绿水青山和谐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