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资料>三秦史话>陕南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八、明(公元1368——1644年)

责任者: 陈君铎

    明代初年承元制,用行省制。设直棣二和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性质与省相同。改路为府,下辖州、县。这样省以下有府、州、县三级。史料中商洛政区变动如下。
    《方域考证》:明洪武七年降为商县,属华州。成化十二年复升为州,属西安府。
    《大清一统志》:为商县属华州。成化十三年升为州,属西安府。
    《陕西通志》:商州在府东南二百六十里(明一统志),洪武七年降州为县,隶西安府。成化十三年盗王彪平,巡抚原杰析商县东为商南县、南为山阳县,升商县为州。并洛南镇安属焉,隶西安府。

出处:商洛史话/陈君铎.—商洛:商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