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资料>三秦史话>陕南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同乡会

责任者: 孟学范著


    同乡会,是外地来汉中经商、做工及其他行业人员的民间团体。这种会,地域观念很强,以同乡二字为基础,以互助为宗旨。1949年之前,南郑(今汉中市)城区及城固、洋县等县城内,都有许多同乡会。
    建国前,汉中历为陕南商业、金融、物资集散地和文化交流中心,是川、甘、鄂、关中交通要道。外省人来汉中经商者很多,他们为了建立联系,相互关照,增强竞争力,便以同乡之情,自愿组织在一起——建立同乡会。
    同乡会有两种,宗旨一样。一种是在乡间务农或在小集镇上做小生产、做手工者组织的。这种会,只是和同乡人取得联系,大家相互关照,一人有困难大家帮助,没有实力作后盾的松散组织。另一种是在城市里的大商、厂家及政界和其他行业的同乡人组织的。会有常设机构(相似如今在外地的办事处,联络同乡和为同乡办事),推选有会长,有固定办事地址——会馆。除会长,还有副会长及办事人员,专为入会者办事。如遇商业、劳资纠纷,民间诉讼,捐税摊派等事,均由会首和宫府交涉办理;并负责协调会员之间矛盾、纠纷。入会者按其情况(资本、收入)向会里按期交纳会费,人身权益和财产、正当生意等受会里保护。
    到抗日战争时期,华北、华东许多地方相继沦陷,各地大量难民逃来汉中,人们首先投奔的就是同乡会。因此,同乡会相继建立了很多。不但南郑县(今汉台区)有山西会馆、山东会馆、河南会馆、江西会馆等(其他县城也有许多会馆),而且在铺镇、新集等较大的集镇上还设有联络机构。这些组织,到抗战胜利和新中国成立后,已相继自动解散。

出处:汉中民俗/孟学范著.-北京: 中国文化出版社,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