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责任者: 张世民主编

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极力颂扬秦始皇平定天下实行郡县制的功绩。但主张恢复分封制的博士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面谀”不以为然,并大唱反调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大觉扫兴,就令主政大臣进行评论。丞相李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上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呢?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应该不同。现在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势必对君主权势形成损害。因此,他建议:(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收藏的儒家经典、诸子之书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脸上刺字),或罚充城旦(输边筑城);(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全族;(三)、严禁私学,欲求学者“以吏为师”。秦始皇立即采纳实行。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
那时候,一些给秦始皇进献仙药的方士,因为时间久了没有效验,怕骗术被拆穿,私下诽谤秦始皇。应命给始皇找长生不老药的侯生和卢生又找不到此药,害怕被治罪,以攻为守,批评秦始皇“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秦始皇听后十分恼火,下令查讯。方士与儒生转相牵连告发,结果查出犯禁者460余人。于是秦始皇以“为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把他们全部坑杀于咸阳。此即“坑儒事件”。
关于坑儒事件还有一个传说:始皇下令焚书之后,恐怕天下诸生不服,于是把儒生700余人招到咸阳,封为郎官。又在骊山多温泉的陵谷向阳处种下冬瓜,让其早日成熟,然后始皇把儒生们骗到骊山陵谷中,让他们说出缘由。儒生们所言不同,始皇就让他们到谷底验看。其实那里早已布下机关,当儒生正在争吵不休时,上面的士兵们纷纷把土填下,将儒生全部活埋。此地便被称作“坑儒谷”,在今西安市临潼区洪庆堡。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师古”与“师今”两种政治思想斗争激化的表现。他通过打击“以古非今”的思潮,维护中央集权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民间大批的书籍被烧,给古代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以吏为师”,专学法律,窒息了文化的发展,为秦国的灭亡种下祸根。“焚书坑儒”后,秦始皇完全陷于闭目塞听、专横跋扈的境地,更加速了秦国的灭亡。到了后世,“焚书坑儒”成为始皇暴政的标志。唐朝诗人章碣为此写下了《焚书坑》的著名诗篇: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出处:三秦史话-咸阳史略/张世民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