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资料>三秦史话>关中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渭桥惊驾

责任者: 张世民主编


    汉文帝时,朝廷有个公正无私、执法严明的官吏。他刚直不阿,敢于直谏,多次“冒犯”皇亲国戚,甚至搞得皇帝下不了台。这人就是南阳堵阳人张释之。
    有一次,太子刘启和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司马门也不下车。按照规定,文武官员公车出入司马门,都必须下马下车,否则处以重罚。当时张释之为公车令,他上前拦住太子和梁王,不许他们闯进宫门。接着又以“不敬”的罪名弹劾太子。文帝道歉说:都怪我教育儿子有问题。薄太后听说后,派使者拿着圣旨赦免太子和梁王,张释之这才放他们入殿。文帝由此敬重张释之,拜他为中大夫。
    使张释之誉满天下、流芳百世的,是他依法审判“渭桥惊驾”这场官司。有一次,文帝出外巡行,张释之以廷尉的身份随驾前往。路过中渭桥时(桥在今渭城区窑店镇南附近的渭河上),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过,车骑受此一惊,差点把文帝摔了下来。文帝大怒,命令把这人交廷尉衙门严加治罪。张释之亲自审理这件事,按照有关法律条款,处罚该人四两金子。文帝知晓后,生气地说:“这人惊动车驾,多亏我的马性子温和,如果换了别的马,岂不把我摔下来了吗?怎么只罚他四两金子就算完事呢?”张释之回答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件事按照法律就该这么处理;如果轻罪重判,人们就不相信法律。若当时皇帝派人把他杀死,便也罢了。现在既然交给我,我的职责是执行法律;法律这样规定的,就这样处理。如果皇帝可以随便更改法律,那必然上行下效,各级官吏都可以随意更改,这样一来,老百姓该怎么办呢?请皇帝详察。”文帝听后,觉得张释之讲得有道理,说:“廷尉说得对,就按你的意思办”。
    后来,有人盗取了高祖庙里供奉的玉环,逮捕后送交廷尉衙门治罪。张释之根据盗窃宗庙服饰器物的有关法律,判这个人杀头之罪;并把判决情况奏报皇帝。文帝大怒说:“这人如此无道,竟敢盗窃先帝庙里的器物!我把他交给廷尉衙门,本想让你把他全家都杀了,结果你只判他一个人的死刑,那怎么行呢?”释之免冠顿首,坦然回答说:“按照法律,这样处罚已到最大限度了。如果盗取宗庙器物就杀了他的全家,万一有人胆敢盗掘高祖长陵的话,又该如何治罪呢?”文帝把张释之的话禀报太后,太后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只不过是压迫劳动人民,维护封建统治的手段而已。最高统治者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可以随时随地更改法律。在这种人治而非法制的社会里,张释之能够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惜多次“冒犯”皇帝,这在古代社会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出处:三秦史话-咸阳史略/张世民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