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始建年代,陈景富《法门寺》一书已作详细考证,但仍有可商之处,现就有关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一、寺存千佛残碑的年代
千佛残碑是法门寺现存碑石的最早者。碑阴左边有刻铭一行,上下两端都已残缺,中间尚存铭词是:“己卯三月己丑朔十七日乙巳仏弟子淳于舍□”十九字。“朔”字,左偏旁仅存残痕,右偏旁月比较明显,但位置偏右,不在字行的正中线。联系上下日干支,恰为十七天,知其为朔字无疑。“仏”字为北周石刻“佛”字的一种写法。见于北周天和四年的《王某造像记》(《金石萃编》卷三十七)。末一字,上半存“干”,下半残泐,无可确知。但其下部碑石断缺较多,当另有二至三个人名,则半残字应是另一人名之姓,有可能是个王字。除此其它各字均清楚可辨。“己卯”为年干支,其上应有年号,因上部碑石断缺,已无法辨认。可以利用历日推算,以求其具体年代。
从此碑佛像造形和佛字写法可以断定它的刻石年代,当在北魏至北周这段时间里。查这段时间共有三个己卯年:
第一个是北魏太延五年(439年)。《魏书·世祖纪》太延五年载:“三月丁卯,诏卫大将军、乐安王范遣雍州刺史葛那取上洛”,“四月丁酉。鄯善、龟兹、疏勒、焉耆诸国遣使朝献。”按三月丁卯至四月丁酉共31天,三月大30天,丁卯为三月朔,则丁酉为四月朔。这与碑铭“三月己丑朔”不合。如以三月一日为己丑,则三月不得有丁卯、四月不得有丁酉。故知碑铭历日与太延五年不合。
第二个是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魏书·高祖纪》太和二十三年载:“夏四月丙午朔,帝崩于谷塘原之行宫。”按四月丙午朔,丙午前一个干支即是乙巳,则乙巳在三月三十日或二十九日,而不在十七日。这与碑铭“十七日乙巳”的记载不合,故知此碑也非太和二十三年所造。
第三个是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年)。《周书·明帝纪》载:“武成元年春正月己酉,太师晋公护上表归政,帝始亲览万机。”“三月癸巳,陈六军。”“四月戊午,武当郡献赤鸟。”“五月戊子”诏令制历。“闰月庚申,高昌遣使献方物。”这一年记有闰五月,而无朔日记载。细寻四、五两月干支,中间似有规律,知其当为朔日而未记朔字。按四月戊午至五月戊子共31天。四月大30天,朔日戊午,至五月朔正是戊子。按此三月当是小月29天,由四月戊午倒推29天,则三月朔日为己丑,十七日乙巳,与碑铭所记正合。再用相临年份的朔日来检验:据《周书·明帝纪》武成“二年春正月癸丑朔”,则武成元年各月的朔日分别是:十二月甲申,十一月甲寅,十月乙酉,九月乙卯,八月丙戊,七月丙辰,六月丁亥,闰五月丁巳,五月戊子,四月戊午,三月己丑,二月己未,一月庚寅,也得三月己丑朔。这就证明:法门寺千佛碑历日,与北周武成元年历日完全吻合,千佛碑应是武成元年三月十七日所立。
武成元年是北周明帝即位第三年改元的年号。前两年没有年号,所以武成也是北周政权的第一个年号。据《周书·明帝纪》载,此明帝在登极之同年曾先“进柱国、转岐州诸军事、岐州刺史。治有美政。。黎民怀之”。此千佛碑之作,当与明帝登极改元,州、郡欢庆有关。估计法门寺这时或有新的修建。
法门寺另有宋《普通塔记》碑,是用寺内旧碑重刻的。其碑侧尚残存原旧碑刻铭,记有“宇文周太祖文皇帝”、“宇文周太师大家宰晋国公”、“高阳郡公”“申国公”等北周官员及其亲属。知此碑原先也为北周石刻。这样则法门寺北周时的石刻原共两块。难怪唐人写《集神州三宝感应录》时,把法门寺塔列为北周塔。唐距北周不远,所记当接近实际。
二、唐碑所记扩建法门寺的年代
法门寺原存唐大历十三年《大唐圣朝无忧王寺宝塔碑铭并序》碑(下简称大历碑),现于塔下石室又出土了唐咸通十五年《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碑(简称咸通碑)。这两块唐碑虽记述的是唐代历次修建塔寺和迎送佛骨的事,但对唐以前建寺情况也作了简要追记,为研究该寺始建年代提供了依据。
大历碑载:“此寺大圣真身宝塔者,昔摩伽王之系孙阿育王之首建也”“虽灵奇可睹,而载记莫标。昔者汉□□□,齐梁鼎峙,遭时毁歇,晦迹丘墟,菅蘘不生,□藜无种,祯祥异气,往往间出,故风俗谓之圣冢焉”,“厥有太白二三沙门,摄心住持”,“精诚克孚,指掌斯获,验其铭曰‘育王所建’,因以名焉。”
这段碑铭,记述此寺最初所建的塔,当“齐梁鼎峙”之际已毁为“丘墟”,当地称它为“圣冢”。这时有太白二三沙门在此住持,从圣冢里获得佛指骨,还发现“育王所建”的铭刻,于是恢复此寺,仍叫它“育王寺”。由此可知法门寺最初的名称叫育王寺。这和唐代浙江宁波府鄞县的阿育王寺初名育王寺的情况类似,说明佛教初传,民间对阿育王这个名称还很陌生,就以中国的习惯称他为育王了,这反映出此寺在这时是刚刚初建。
碑铭又载:“大魏二年,岐州牧,小冢宰拓跋育以为:事出于古,名同于今。乃削旧规,创新意,广以台殿,高其闬闳,度僧以资之,刻名以记之。”这是记述太白二三沙门恢复育王寺名称之后,大魏二年拓跋育对此寺的扩建。这次扩建,扩大了台殿,加高了围墙和门房,并给寺里度僧,让其供养佛骨。拓跋育扩建此寺,是由于他认为育王传教的事虽出在古时,而“育王”一名却和他这个当代拓跋氏王朝的宗室王子“育”同名同王。事后,他还刻名记载了这事。大历碑铭可能是据拓跋育的所记而记的。
咸通碑载,“元魏二年,岐守拓跋育初启塔基,肇申供养。”与大历碑铭相对照,知元魏二年即大魏二年。肇申供养即度僧资之。但谓“初启塔基”却是大历碑所没有的。是否拓跋育在“广以台殿”的同时,还建有塔。
那么上述“齐梁鼎峙”和“大魏二年”究指何时?
南北朝时,南方的宋、齐、梁、陈之间,不是鼎峙关系,而是废与立的替代关系。构成“齐梁鼎峙”的时间应在北齐、南梁、西魏三足鼎立之时。《通典·州郡一》谓“自东西魏之后,天下三分,梁陈有江东,宇文有关西,高氏据河北”,正指此时。由此可知太白二三沙门恢复育王寺的时间是在西魏时期。“大魏二年”亦应是西魏某世之二年。按“大魏”实非年号之专名。附以“二年”,应是此魏帝没有年号而作的特殊记年。西魏自大统以后,有废帝元钦和恭帝拓跋廓两世只改年而无年号,且这两世都有“二年”,也都有州牧和小冢宰职的设置,因此要判定碑铭“大魏二年”是废帝还是恭帝,需从魏宗室复姓拓跋和拓跋育降爵出任州牧、小冢宰上作具体分析。
魏帝本姓拓跋氏,太和二十年改姓为元。至西魏废帝末年,宇文泰又复其姓为拓跋氏。《周书·文帝纪》魏废帝三年下载:“自元烈诛,魏帝有怨言。魏淮安王育、广平王赞等垂泣谏之,帝不听。于是太祖与公卿定议,废帝,尊立齐王廓,是为恭帝。”《资治通鉴·梁纪》承圣三年载:“泰废魏主,置之雍州。立其弟齐王廓。去年号,称元年。复姓拓跋氏。九十九姓改为单者,皆复其旧。”则复姓是在魏废帝三年,即恭帝元年,亦即梁承圣三年,此拓跋育与淮安王元育,同名同姓,又同时代,应是一人。拓跋育应是元育改姓后的名字。淮安王元育是随魏孝武帝元修入关的元氏宗室之一(见《魏书·元伟传末附》),大统年间,曾为魏十二大将军之一(见《周书·侯王陈崇传未附》),魏恭帝二年(555年)降爵为公(见《资治通鉴·梁纪》绍泰元年),则他任“岐州牧,小冢宰”职,当是降爵后出任的。这时他已由姓元复姓拓跋氏,故叫拓跋育。这时他已由王爵降为公爵,出任州牧和小冢宰,故称岐州牧、小冢宰。这时是西魏恭帝二年,故称大魏二年。这样姓氏、职名与年份就完全相合,否则就不相合。由此可知,“大魏二年”应即西魏恭帝二年。
有同志引魏前废帝元恭登基诏文“以魏为大魏,改建明二年为普泰元年”的话为依据,说:“可见大魏之名由此始。大魏一年即建明二年,亦即普泰元年。”此说不确。
首先,魏前废帝元恭时尚未形成“齐梁鼎峙”的局势,这与大历碑铭所记不合。其次,大魏之名也非从普泰元年才有,而是早已有之。《魏书》诸传和北魏石刻多有记载。《高允传》记太和二年,高允上《酒训》中说:“今大魏应图,重明御世。”《高闾传》记太和三年,高闾表曰:“大魏应期绍祚,照临万方。”《程骏传》记太和五年二月,沙门法秀谋反伏诛,程骏上《庆国颂》谓:“于皇大魏,则天承祐。”这一类称大魏的例子,还见于《魏书》李彪传、甄琛传、广平王匡传、郑义传、孙绍传和《魏书·历志》、《魏书·礼志》等。见于北魏石刻的有太和七年的《孙秋生等造像记》、孝昌二年的《元宁造像记》、神龟年的《魏故济青相凉朔恒六州刺史高植墓志》和永平二年《嵩显禅寺碑》等。以上所举均比元恭登基年早。可知大魏之名不是始于元恭登基,而是早在登基前的五十三年,即太和二年就已使用了。并且直到西魏时仍在使用。如“大魏大统五年”《曹续生造像记》“大魏大统十五年”《吴神达等造像记》可证。拓跋育的“大魏二年”,实际也是西魏称大魏的一例。再次,大魏即魏,它是对魏的尊称,二者之间,不意味有换代的关系。同时,元恭所改的年号确为“普泰元年”,而不叫大魏元年。故知普泰二年,实非“大魏二年”。至于对元恭登基诏文“以魏为大魏”应如何理解,当联系诏书上下文意作具体分析。诏书下文有“官任仍旧”、“品封依旧”、“普汛四阶”、“普汛六级”等语,似意味有他登基的此魏,仍是原来的大魏,因此官任、品封等都依仍其旧。那么此“以魏为大魏”的“以”字,就当从因字义,即:因魏仍为大魏的意思,而不是从这时起魏就变成了大魏。第四,如以元恭的普泰二年为碑铭之“大魏二年”,也与拓跋育“小冢宰”的职名不合。按小冢宰一职始于西魏大统年间,是宇文泰实行六官之制以后才有的。《周书·文帝纪》魏恭帝三年载:“初,太祖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知六卿官为宇文泰专权时的大统年间所置,则小冢宰职也当始于此时,而元恭普泰二年,西魏尚未建立,六官之制尚无,小冢宰一职未置,淮安王元育尚居洛阳,他不可能任“岐州牧、小冢宰”职。加之,此时他尚姓元,还未复姓拓跋氏,他也不可能署名“拓跋育”。显然此普泰二年,不是碑铭所记的“大魏二年”。
另有同志把大魏二年说在魏孝文帝延兴二年(472年),这不仅与拓跋育小冢宰职不能相合,而且与“岐州牧”一职也相抵触。《魏书·地形志》“岐州”下载“太和十一年置”。知岐州的设置,始于太和十一年。太和十一年为公元487年,比延兴二年晚十五年,则延兴时尚没有岐州的建置,拓跋育怎么能在延兴二年任“岐州牧”呢?由此可知,大魏二年也绝非延兴二年。
大魏二年即西魏恭帝二年(555年),这年扩建育王寺,至三年底恭帝禅位于北周,只一年时间。至北周武成元年(559年),即寺存千佛碑的刻石年,也仅四个年头。据此知拓跋育扩建后的阿育王寺,已具规模,日益兴盛。
三、育王塔始建年代推测
佛教传入中国,立塔常称阿育。扶风“圣冢”出有“育王所建”铭记,知其当属塔庙一类建筑。此塔毁而成冢的时间,在“齐梁鼎峙”之际,则塔的始建时间,必在“齐梁鼎峙”之前。但此塔不可能是早期的塔。
《魏书·释老志》载:“今洛阳、彭城、姑藏、临淄皆有阿育王寺。”未记扶风,知扶风育王塔寺,不属早期所建。
北魏太武帝毁佛,于太平真君五年杀害当时高僧释玄高、慧崇等人,于太平真君七年三月,又诏坑沙门、毁佛像,毁佛达到高潮。就在此七年二月,太武帝“军次陈仓,诛散关氏害守将者,还幸雍城,田于岐山之阳。”(见《魏书·世祖记》)。但在岐山之阳,未见记有毁佛的事。知太武帝毁佛时,岐山之阳实无育王寺。
郦道元(466~527)生长在北魏佛教盛行时期,他在《水经注》里每有浮图、佛寺的记载。可是他在《水经·渭水注》雍水下,对扶风育王塔附近的岐山、岐水、周原、周城、中水乡成周聚等记载较详,而对育王塔寺却只字未记。由此知此时岐阳也无育王塔寺的古迹。即便此时已有,也当是初建雏形罢了。
依据上述记载,此岐阳育王塔寺的始建时间,最早不能早于魏文成帝“初复佛法”之年。
《魏书·高宗纪》裁:文成带于“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于永安前殿。大赦,改年”。又在兴安元年十二月载,“乙卯,初复佛法。”此兴安元年就是正平二年。文成帝十月即位,十二月就“初复佛法”,可见文成帝复佛法的紧迫心情。《释老志》记有文成帝复佛法时的诏文,谓“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任其财用,不制会限”。此诏下达后,释老志载,“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岐阳育王塔位于美阳重镇,为当时“众居之所”。在州郡县承风修建佛图的情况下,有可能修建了此塔。但它不属于“往时所毁”,而系初建。
文成帝之后,显祖、高祖、世宗、肃宗等都是敦信佛教的。特别是到世宗时,崇佛达到高峰,几有泛滥的局势。《释老志》谓:“世宗笃好佛理,每年常于禁中,亲讲经论,广集名僧,标明义旨。沙门条录,为《内起居》焉。上既崇之,下弥企尚。至延昌中,天下州郡僧尼寺,积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七所,徒侣逾众。”同时当世宗之世,西域诸佛教国遣使朝贡,络绎不绝。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到魏肃宗时,修建佛寺,已发展到不可不加限制的地步。《释老志》载:“肃宗熙平中,于城内太社西,起永宁寺。灵太后亲率百僚,表基立刹,佛图九层,高四十余丈,其诸费用,不可胜计。景明寺佛图,亦其亚也。至于官私寺塔,其数甚众。”所以在神龟元年,司空公、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表奏谓:“今之僧寺,无处不有。或比满城邑之中,或连溢屠沽之肆,或三五少僧,共为一寺。梵唱屠音,连檐接响,像塔缠于腥臊,性灵没于嗜欲,真伪混居,往来纷杂。下司因习而莫非。”并谓:“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著城邑。”他奏请朝廷“自今外州,若欲造寺,僧满五十已上,先令本州表列,昭玄量审,奏听乃立。若有违犯,悉依前科。”由此可见,此时僧寺已发展到必须严加限制的地步。因此,岐阳育王寺的建立,就不可能在魏肃宗以后了。
综上所述,岐阳育王塔的始建时间,应在北魏世宗至肃宗神龟初年。最早不可能超过魏文成帝“初复佛法”之时。如为复佛法后建,至大魏二年,已百余年,至“太白二三沙门”时,也近百年。这与此时塔毁成冢的情况是相符的,如在魏世宗景明时建,则至大魏二年,也五十余年。至太白二三沙门,也约四十年。情况也可相合。总之,按实际推测,它的始建时间当在这五十年内。
四、法门寺历代更名与扩修略述
法门寺建于北魏佛教盛行时期,距今已一千五百四十余年。即从“大魏二年”算起,至今也一千四百三十多年。从寺存千佛碑刻石年代计算,也已一千四百三十多年。它是我国现有佛寺中的较早者。
法门寺初名育王塔。大魏二年扩建后名阿育王寺。隋开皇中,改名成实道场。唐武德八年改名法门寺,中宗旌为圣朝无忧王寺,塔曰大圣真身宝塔。文宗开成年改名法云寺。懿宗咸通年,又名重真寺。唐以后,或称重真,或称法门,沿用至今。
法门寺为皇家寺院,历次修建多与皇室有关。始建时,为州郡承拓跋氏王朝“初复佛法”之命,于“众居之所”修建的浮图之一,大魏二年扩建。拓跋育本为西魏宗室王子,加之此时宇文氏代魏继立的政局已定,岐阳又为宇文氏的根基地,故拓跋育扩建岐阳阿育王寺,实际是向即将代立的宇文氏政权讨好的。后来北周官员及皇亲把育王寺作为皇家佛寺来供养,现寺存石碑北周刻铭可证。
隋代李敏复修阿育王寺,也与隋文帝毕生崇佛有关。据《隋书·李敏传》记载,敏父死于王事,文帝养敏于“宫中者久之”。后李敏娶乐平公主之女娥英为妻。此乐平公主是隋文帝的长女,为北周宣帝的皇后。文帝曾假皇后诏“受遗辅政”,遂夺取了北周政权。文帝以乐平公主对他有功,就封李敏为柱国。于是李敏成为文帝宠爱的外孙女婿。因此,他“历蒲、邠、金、华、敷州刺史,多不莅职,常留京师,往来宫内,侍从游晏,赏赐超于功臣”。后来文帝幸仁寿宫,又命李敏当了岐州刺史,复修岐阳阿育王寺当在此时。由此可知,李敏的复修,实为逢迎文帝之所好。
到了唐代,历次对法门寺的修建、改名和从法门寺迎送佛骨等,更是唐王及其大臣亲自所为。史书已有记载,这里不再赘说。宋徽宗为法门寺题词,曾御笔亲书“皇帝佛国”四字。南渡后,金大安二年,德顺僧师伟《奉赞法门寺》诗谓:“百代王孙争供养,六朝天子递修鲜。”正道出了此寺的实情。确实,自“大魏二年”起,历北周、隋、唐长达三百五十余年,法门寺一直是王室所苦心经营的佛寺,它是中国唯一的“皇帝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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