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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和遏制腐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李鸿义 王中新

  腐败,在政治领域是指由于对公共权利的滥用而形成的政治思想、政治行为和政治组织、政治制度的腐朽、败坏、黑暗、混乱和堕落。最常见的表现是行贿受贿、权钱交易、买官卖官、敲诈勒索等。腐败对一切政治组织、公共权力机构特别是对执政党是一种足以致命的病毒。腐败盛行,就谈不上政治文明。因此坚决反对腐败、提倡廉政自然也就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腐败必然导致执政党的衰落和自我毁灭
  1989年夏,在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平息之后不久,邓小平就指出:“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反对改革开放的口号,口号比较集中的是反对腐败。当然,这个口号在某些人来说是一种陪衬,其目的是用反腐败来蛊惑人心。但对我们来说,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①针对此后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向全党敲响警钟,他说:“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胡锦涛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②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再次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反腐防变的能力。”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论述和中央的《决定》,充分地阐明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看一看世界上的一些老党、大党是怎样衰败或垮台的,可知腐败是一个共同的致命的原因。无论执政的历史有多长,过去的政绩(包括创造过经济发展的奇迹)多么大,也无论手中掌握着多么丰厚的执政资源(包括掌握着军权)、曾经怎样明确地把执政地位写入宪法(如苏联),一旦沾染上腐败,这种致命的病毒便会迅速扩散。如不能及时遏制,一旦达到不可救药时,这个党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落,甚至毁灭。
  例如中国国民党,从孙中山于1894年创立其前身——兴中会算起,已有百年历史,可谓中国政坛上的“百年老店”。自从被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蒋介石夺取了领导权以后,虽然拥有多达800万的军队,但在大陆只存在了22年,便溃败到台湾去了。2000年,又在台湾的选举中落败,沦为在野党。国民党在大陆和台湾的失败,归根到底,最本质的原因是它失去了民心,而失去民心的一个直接的原因则是它的政治腐败。这一点,就连全力支持国民党政权打内战的美国政府也看得很清楚。早在1944年6月美国副总统华莱士访华后,看到国民党的政治腐败之不得民心,就告诉罗斯福总统:“中华民国政府很快就会垮台”,“只有奇迹才能阻止中国政府覆灭”。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的文武官员在接收敌伪公私财产的过程中,贪污、敲诈、勒索、抢夺,大肆中饱私囊,把接收变成了“劫收”。当国民党政权行将在大陆覆灭的时候,美国政府以题为《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的白皮书把失败的原因归结于国民党及其政府的腐败和失去民心:“它的部队已经丧失斗志,它的政府已经失去人民的支持。”国务卿艾奇逊在给美国总统的信中说:“国民党文武官员的行为一下子就断送了人民对国民党的支持,断送了它的威信。”蒋介石在败退台湾后,也对他的失败作过反省。1950年3月,他在一次讲演中说:我们这次“之所以失败,并非敌人真有多大的力量打倒了我们,而是我们本身具备了许多失败因素”。他承认导致国民党失败的各种因素中,官员的“廉耻丧尽,丑态百出,贪污成风”是重要的一条。蒋介石当然不愿也不可能说出他失败的全部的和本质的原因,但他对国民党腐朽的党风政风的认识,确是道出了一个致命的原因。
  再例如,苏联共产党在执政70多年以后轰然塌台,国家解体。其原因虽然也很复杂,但腐败无疑是一个致命的因素。苏共长期实行一党执政,忽视民主政治建设,在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中衍生出了以苏共高层领导为代表的官僚特权集团和以党政官员为主体的既得利益阶层,使党失去了先进性,严重地脱离了群众,威信扫地,逐渐失去了民心,“八·一九”事件后,苏共被解散,苏维埃联邦雪崩似的解体。
  江泽民指出: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和在台湾失去政权,“尽管各自的原因很复杂,但人心的向背的变化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对这些历史和现实的事例,我们应该明鉴啊!”江泽民还尖锐地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党内一些干部是容易产生所谓既得利益思想倾向的,希望全党同志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③
  (二)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与腐败是格格不入的,党在防止和反对自身的腐败方面,始终认识清醒,态度坚决,从建党之初就抓住不放,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对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党和党领导的政权在群众中树立了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有着光辉的反腐败斗争史。
  早在大革命时期,在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以后,一部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并在国民政府或革命军中任职。有的人便头脑发昏,出现了热衷于做官的倾向,有的在官位上经济财务不清。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通报全党:“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地洗刷出党”。12月,又致信江西地方党组织,要求“严厉取缔党中机会主义做官热的倾向”,对“有不服从党的命令而自由猎官、猎高位的人,亦须严厉警告,不听即断然公开开除”。这些严厉的举措,对防止共产党员在国共合作中的官僚化、坚持廉洁从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开辟了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在开始建立自己的财政财务的同时,就颁布了《惩治贪污浪费办法》,同时组建了工农检察部严格监督执行。当时规定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即可处以死刑。瑞金县苏维埃财政干部唐达仁贪污大洋2000元,被依法处死。这些严厉的肃贪措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了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开创了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政风。毛泽东说:“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④边区的老百姓热爱自己的政府,向边区政府敬献了“爱民模范,廉洁政府”的锦旗。中国人民和国内外一切不带偏见的人士从共产党领导的边区和国民党统治的地区获得了明显的对比,他们在这一对比中部分地明白了国共两党政权更替转换的原因,他们把共产党领导的边区和后来的解放区称为中国的未来和希望之所在。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中国共产党即将成为在全国执政党的历史时刻,党中央和毛泽东就对地位变化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可能有一些共产党人,在资产阶级的“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因此及时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⑤针对建国、执政以后在一些党员、干部中逐渐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发动了一次次整党整风运动,掀起了一次次反腐风暴,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了一批腐化变质分子,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全社会的震动。从1951年底开始的“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是共和国成立后掀起的第一场整风反腐风暴。中共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书记张子善,堕落成为大贪污犯。尽管他们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功劳,但触犯了法律,经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1952年1月,为了反击资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的猖狂进攻,开展了“五反”运动(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主要是整饬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揭露和查处干部的经济犯罪行为。这两场斗争都是采取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的,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声势浩大,运动中发生过一些偏差,但大都得到了及时的纠正。两大运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挽救了犯错误的干部,清除了一批腐化分子,有力地改变了旧社会恶习和抵制了资产阶级的腐蚀,对于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奠定新中国的良好政风和社会风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为人们所怀念和称道的建国初期的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是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其中的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汲取。
  (三)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不幸的是,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党风、政风也像其他方面一样,遭受了空前的破坏,出现了空前严重的倒退。粉碎“四人帮”之后,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进展,也开始了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开放20多年来,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也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进展。近几年,党和国家对克服腐败现象一直抓得很紧,保持着高压的态势。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从近几年来处理过的案件看,凸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越来越多的高官落马,受贿案呈增多趋势,受贿金额巨大。全国共有省部级干部2000多人,其中现仍在一线工作的1000多人。2001年至2003年的三年中,平均每年落马16到17个,比例是1%到2%。2004年全国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厅局级干部198人,省部级干部11人。这一方面说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另一方面也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和艰巨性。
  2004年全国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万件。许多犯罪分子动辄行贿受贿数十万元、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有的已将赃款转移到国外或携款外逃,涉案人员逾千人,金额达500多亿美元。
  二是窝案串案增多,在一些地方出现买官卖官现象。一些直接掌握着财权、物权和各种审批权、检验权、监督权的部门历来是腐败案件的多发部位。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组织人事部门也成为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部位。黑龙江省中共绥化市委原主要领导以“党管干部”的权力,明码标价贩卖“官帽”。市委书记马德七年卖官敛财达603万元,涉及到当地领导干部260多人,市属10个县市处级以上干部有50%以上都卷了进去。当地的干部一般都知道买一顶什么级别的“官帽”大概要投入多少钱。某局一名处长给马德送去10万元,很快便坐上了局长的位子。黑龙江省中共绥棱县委原书记为感谢马德的关照,上任之后便给马德送去人民币32万元、美元1万元。然后转手大肆卖官,收入219万元,被判无期徒刑。据《半月谈》杂志披露:福建省周宁县是一个人口仅19万的山区贫困县,2004年的财政收入刚刚突破3000万元,然而这里却出了一个腰缠百万的县委书记林龙飞。有关部门查明,林龙飞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占该县财政收入的1/5强。林掌握着全县干部的任免权。1996年至2003年他提拔调整干部1000多人,收受贿赂230多万元。林龙飞被立案查处后,在原县领导班子中先后有一名县长、一名组织部长、两名副县长和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涉嫌给林龙飞送钱买官被查处,该县县级机关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几乎全部有行贿受贿、买官卖官行为。
  三是在职务犯罪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党官犯罪”、“党职犯罪”的案例。党委工作部门一般被视为“清水衙门”,但近年来也出现腐败多发的趋势,令人震惊。党职干部是指只有党的职务并不兼任行政职权的干部。近些年,频频出现了利用党职、党权搞以权谋私的“党官犯罪”和“党职犯罪”现象。他们中有身居省市县“一把手”高位的省委书记、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也有党委秘书长及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如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等等。2004年有两位省委组织部长落马,一个是中共江苏省委原组织部长徐国健。2004年年初,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为了进入省级后备干部名单,一次性送给徐现金近200万元。另一个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原组织部部长韩桂芝。虽然韩桂芝最后公职是省政协副主席,但她涉嫌受贿80万元则发生在任组织部长期间。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宗海,利用主管宣传文化事业的权力,受贿300万元。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安徽省的县委书记岗位已成为该省腐败案件的“第一重灾区”。近年来,安徽全省有18个县(区)委书记(有的已离任,但犯罪事实集中在县委书记任内)因卖官受贿被查处。其中,中共定远县委原书记陈兆丰在四年任期内卖官受贿900多万元,在当地被称为“陈千万”。中共蒙城县县委书记孙礼文任职两年多,受贿300多万元,月均受贿10万元。他们之所以如此,除了这些人的党性不纯、品德操守不好及对他们的监督不力等原因以外,显然也与至今未能得到解决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弊端和党的领导机关工作部门功能行政化、党的干部官职化,不适当地掌握或直接行使了国家机关的某些公权力有关。
  种种情况说明,腐败问题仍然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多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很有成绩,应当肯定。不然,就会丧失信心。另一方面又要深思:为什么腐败之风刹不住,仍然如此严重?为什么许多贪官至今仍敢于顶风作案并且能够做得成?为什么其中的一些人在被提拔重用的时候却正是他们在大搞权钱交易的时候?特别是为什么会不断出现“党官犯罪”、“党职犯罪”这一在世界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不容易出现也很少出现的现象?这除了说明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及必须常抓不懈以外,也说明在新的历史环境中,反腐败必须寻求新的思路、新的办法,必须建立健全新的机制和制度,更需要有更坚决、更果断、更有效的举措,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坚决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执政改党建设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历史性重大课题。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决定》同时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对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其基本精神是加大治本的力度,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和建立机制、制度上预防和反对腐败。其要点是抓好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环节,三者并重,缺一不可。
  第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根据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共中央做出安排:从2005年1月开始,大约用18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党6960万党员参加,分批开展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中央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带头廉洁自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这次教育活动。特别强调这次教育要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就是事关党的兴衰成败的反腐败问题。特别希望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能够在这一方面取得突破性的成效,这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可谓当务之急。
  掌握思想教育是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这是延安整风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先进性的教育也要像当年延安整风一样,从学习入手。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认识,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修养;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兴勃亡忽”的前车之鉴,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进行法律、纪律的警示教育和道德操守教育,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的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表彰勤政廉政的典型,进行发扬延安精神、坚持“两个务必”的革命传统教育,永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反腐堤坝,拒腐蚀,永不沾。
  第二,建立健全端正党风政风和防止与反对腐败的机制、制度。机制和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廉政记录之所以比较好,主要的经验就是靠比较健全的制度规范。我们的不少干部之所以身陷腐败泥潭不能自拔,从根本上说固然是他们思想作风蜕变的结果,但也与现行的体制、机制与具体的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有关。“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⑥因此,要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用制度规范治国、治党、从政行为和靠制度办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使贪污腐败之徒无所施其伎,无法通行无忌,不敢干坏事或想干坏事也难于干成。至于像“党官犯罪”、“党职犯罪”这样的现象,要想根治,那就显然非得从改革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入手不可。要通过深化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和创新、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
  总结多年以来的实践经验,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坚持和完善以下一些业已出台的制度:(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制度;(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3)建立与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及质询制、问责制、引咎辞职制、弹劾制、罢免制;(4)对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5)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听证会制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6)建立健全党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议的处理、回复制度;(7)考查、任免干部的党政正职人选无记名投票制度,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及竞争上岗制度等。有些党内制度需要转换为国家意志的,要通过法定的途径及时立法建制。
  好的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完善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出台之后的执行和落实。实践表明许多制度确实很好,关键还在实行。如审计制度的有力推行,在2004年掀起了一场震动全国的审计风暴,使全党、全国人民为之振奋和鼓舞。而相当多的好制度,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本来是借鉴国外监督腐败的有效经验而建立的好制度,但在许多地方至今还只是停留在纸上。领导干部不报告,也没有认真去督促、检查、核实,以至虚有其规,几乎和没有一样,倒引起消极的反映。因此,制度不定则已,一旦出台,就必须严格执行。对制度的规定和执行的情况,要加强宣传,不但要使干部都知道、使党员都知道,也要尽量使更多的老百姓知道,以便监督执行。有些制度的条款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则需制定具体的操作、执行细则。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项出台的制度,要像抓案件一样,一项一项地组织落实,以使各项制度得以落实、完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三,强化监督,注重防范,严格惩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在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是把关的一环。监督贵在严格、及时、有效。严格,就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一把尺子,决不姑息迁就。及时,就是事前及时敲警钟、拉警报、发训诫;事后及时发现,迅速立案查处。有效,就是扎扎实实,解决问题,不走过场。为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必须增强公开性、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决策公开,使广大党员、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不应封闭、孤立地由专门机关进行,而应建立多元的、开放的体系。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等,要各自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形成覆盖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构成强大的合力,像一面巨大的天网,使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很难隐蔽、无法掩盖、难于逃脱,能够及时暴露、揭穿、曝光。这是一个现代的、民主的健全发展的社会应当具有的社会机制,也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监督要取得成效,在方法上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突破重点。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就是事关党的兴衰成败的反腐败问题。中央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是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的违法乱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办腐败分子。抓住这两个重点,取得突破,就会使党心、民心大振,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
  ②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月10日。
  ③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74、475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48页。
  ⑤《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8-1439页。
  ⑥《邓小平文选(1975-1982)》,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