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知识窗 > 趣味问答

以大欺小?你可能涉嫌抢劫了



    路遇抢钱

    “子悦,你怎么了?怎么今天心不在焉的?”乐乐将手中的球传向子悦,没想到子悦竟然没接住。这已经是子悦在短短十分钟之内第三次失误了,至于他自己投篮的效果就更别说了,一个没进。最主要的是今天的子悦看起来有些木讷,不但没有平日的活泼好动,还总是玩着玩着就出神发呆。乐乐真担心他会被篮球砸着。

    “是啊,子悦今天不争不抢了,对手太弱了,实在没意思。”大李抱着从子悦那里截过来的篮球,一边运球一边附和。

    “你今天可太反常了,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一向毫无烦心事的子悦闷闷不乐呢?”趁着休息时间,乐乐和子悦并肩坐在马路边,乐乐忍不住问道。

    子悦嘴唇动了动,又咽了咽口水,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说吧,也许我能帮你分析分析,总比你一个人闷在心里好。”乐乐伸出胳膊搭在子悦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他。

    子悦一次次欲言又止,最终,他用弱得不能再弱的声音怯怯地说:“他们找我要钱了。”

    “什么情况?”乐乐睁大了眼睛。

    子悦犹豫了片刻,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乐乐。

    原来在昨天晚上放学的路上,子悦被四个人拦住了去路,其中一个曾和子悦、乐乐同校,是前不久办理了休学的郝博文。郝博文在校时比他们高一个年级,因为总是和同学打架而被全校熟知。其他几个人也和郝博文年纪差不多。

    郝博文一行人拦住子悦,气势汹汹地说:“身上有钱没?给哥儿几个花花。”

    子悦低着头没有说话,下意识地把手掌贴在了裤兜上。妈妈给他买文具的零花钱,他还有25元放在裤兜里呢。

    “没听清吗?捂什么捂?”和郝博文一起的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少年用右手捏着子悦的下巴,将他的头抬起来吓唬道。

    “自己拿出来,还用哥哥们动手吗?”另一个个子稍高的少年对着子悦捂着裤兜的手踹了一脚。子悦不得不缩回了手。

    郝博文跟同行的人说:“别太用力了,万一打伤了不好。”

    黄头发少年把左手伸进子悦的裤兜里,将里面的零花钱一把抓出,搓开看了看,又用右手拍了拍子悦的脸蛋,骂了一句:“穷鬼!下次出来多带点儿。”随后,他们扬长而去。

    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子悦的手再次紧紧捏着早已空荡荡的裤兜,眼泪也吧嗒吧嗒掉下来。

    勇敢求助

    “你回家也没有和爸妈说吧?但你又不知道自己怎么办,所以,今天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乐乐认真听完子悦的倾诉,半询问半分析道。

    “嗯,我不敢,觉得说出来也没啥用,说不定还会被妈妈数落半天。”子悦轻轻叹了一口气说。

    “可是,我们不能就这么忍气吞声,我们越容忍,他们就越猖狂。”乐乐觉得如果这次子悦不说出来,郝博文等人肯定还会来找子悦,“还有,我听传言,其他班也有同学近期被人拦着要钱了,应该就是他们几个,他们一定还会再来的。”

    “那我们能怎么办?他们天天就在学校附近转悠,看见谁单独走的时候就下手,我们又不敢反抗。”子悦也听说了学校里其他同学被要钱的事情。

    “我觉得他们这像抢劫,但我不确定,我得问问我妈妈。”乐乐说着就拿起电话手表,要给妈妈打电话。乐乐的妈妈是一名律师。

    “你可别说是我呀。”子悦还不忘叮嘱一句。

    “我先问问我妈妈,咱们再看怎么办。”乐乐一边等着妈妈接听电话,一边拍拍子悦安慰他。

    “喂,乐乐,你打完球了吗?妈妈正忙着做饭呢。”每个周末,妈妈都尽量腾出时间给乐乐做好吃的。

    “妈妈,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您。假如有几个比我大一两岁的人向我要钱,法律上有解决的办法吗?”乐乐向妈妈简单描述了子悦遭遇的事情。

    “首先,就你刚才所描述的场景,这个情况已经构成抢劫,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若是你们同学遇到了,你一定要提醒并帮助他报警。”妈妈又提醒乐乐,“其次,若对方年龄已经超过14周岁,犯抢劫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以大欺小”可能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所以,郝博文等人不只是简单地以大欺小,他们对子悦进行了暴力威胁,强行劫取了子悦的25元钱,侵犯了子悦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子悦的财产,已构成抢劫罪。

    “子悦,我妈妈说的你也都听到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不能纵容他们犯罪。如果你不站出来,也没人报警,那么,你们的纵容只会让郝博文等人更猖狂。”乐乐义正词严地说。

    子悦觉得乐乐说得对,他当即打电话告诉了爸爸这件事。乐乐也帮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他们一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经过刑事侦查民警的调查取证,发现郝博文等人最近在乐乐他们学校周边作案6起,抢走多名学生10元至100元不等的金额,已涉嫌抢劫罪。同时,警察经过审查发现,其中郝博文、黄头发少年和另一名高个子少年都已满14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另一名不满14周岁的少年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所以,同学们,我们在遇到霸凌、强拿硬要时,千万别以为只是普通的“以大欺小”,对方可能已经构成犯罪,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勇敢地站出来,指出对方的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当然,我们也要明白,绝对不可以欺负别人,更不可以触犯法律,我们要努力做一名知法守法、也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刘金龙 摘自《文学少年》2024.7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