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读《鲁滨孙漂流记》
“我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们从来不听我建议。”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主办的高能论坛上,当一个年轻人崇敬而惶恐地举着话筒,请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丁肇中给年轻人一些建议时,这位87岁的老人诚实而幽默的回答立刻引得台下笑声一片。
40岁就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丁肇中曾在自传中说,希望孩子长大能接自己的“班”,继续搞物理研究。但3岁就清楚地认识各种仪器且有过目不忘本事的大女儿对生物情有独钟;小儿子后来则成为法学博士,对计算机犯罪颇有研究。三个孩子中没有一个听他的建议、按照他的心愿成为物理学家,但都由着自己的喜好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路。
事实上,丁肇中自己也不把前辈的建议放在心上。找到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钥匙——J粒子的过程,是他对业内定论的否定过程,也是他赌上名誉前程、独辟蹊径的过程。他一生的研究,都是在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这样“才能站到人的前面”。科学创新是这样,人生也是这样。人类文明之所以能进步,往往是因为年轻人不听老一辈的话。所以,在读《鲁滨孙漂流记》时,你一定不要把它看成是一个简单的荒岛求生的故事,也不要把阅读的重心放在鲁滨孙和星期五的关系上,而是要更多地关注故事中那种按捺不住的反叛和时时涌现的内省精神,以及生而为人的自豪。
小说固然赞美了大自然的神奇伟力,但更多的是对人类文明成就的礼赞;鲁滨孙固然时时忏悔,但内心“再来一次依然这样选择”的坚定决心从未改变。
“中间阶层”的反叛者
尽管鲁滨孙的故事堪称传奇,创造鲁滨孙这个人物的作家笛福的人生却比故事还精彩。他用一生证明了“生命不息,折腾不止”这句话的意义,并且作为“中间阶层”的反叛者,走出了一条与父辈不一样的路。
1660年5月6日,丹尼尔·笛福出生于英国伦敦的一个商人家庭。父亲希望儿子能成为教士,笛福却梦想航海经商,并真的随着商船出海,饱尝了海浪的拍击、晕船的痛苦和海盗的袭击等滋味。虽然一趟下来没挣到什么钱,却强健了他的体魄。笛福是个富于幻想且雄心勃勃的人,他一边欠债一边投资买庄园、商船,同时做着好几笔生意,可经验、时运等种种因素,又使他的人生如在海上般起起伏伏:他破过产,坐过牢,办过杂志,主持过彩票发行……晚年回忆自己的一生时,笛福说,我13次成为富人,后又沦为穷光蛋。但一颗不服输的心支撑着他至死也不向命运投降,并且在59岁那年,笛福出版了人生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后来成为18世纪英国作家的代表人物、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
18世纪是英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也是“中间阶层”壮大分化的时期。早在17世纪末,英国人口统计学家格雷戈里·金就把当时的英国社会划分为“最贫穷者”“中间阶层”和“生活状况较佳者”三部分,人们也认为社会是由贫民、中间阶层和贵族三个部分构成的。到了18世纪,随着商业的发展,中间阶层不但人数日益增加,影响力也在不断壮大。不过,中间阶层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里面既有大商人、大银行家和政府高级官员,也有各类店主、小商贩、小业主,还有教士、律师、医生、作家等。不同行业的从业者在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唯一相同的是,大家都有向上流动的勃勃雄心。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笛福要在30多岁时,为自己的姓“福”(Foe)加了一个象征贵族出身的前缀“De”,变成“笛福”(Defoe),还时不时地对外宣扬自己是真正贵族的后代。
父亲希望他成为教士,因为教士在中间阶层里是个稳定而体面的职业,尤其在18世纪初,它是许多乡绅甚至贵族为孩子择业的首选。但笛福却渴望通过冒险和经商获得更多财富。至于他依靠自己半生经商、办报刊时对人和社会活动的观察写小说而成为作家——作家在18世纪后期成为依靠写作才华就能安身立命甚至出入上流社会的群体——则是“承祖业”的父辈想象不到的了。
我们这里所说的“反叛者”,更多的是对不肯因循守旧、遵照父辈意愿而用自己的方式打开人生新天地者的敬称。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勇敢如笛福,也会有困惑和妥协的时候,因此,他笔下的鲁滨孙也常常要回应“海的呼唤”与“根的召唤”。
“海的呼唤”与“根的召唤”
自人类进入农耕社会以来,与土地建立稳定而坚固的联系,依靠劳动获取财富,是很多人深信不疑的人生法则。故乡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族的根脉所在,安土重迁是人的普遍心理。而大航海时代开启后,富有冒险精神的人身体里不安分的因子便被激活了。他们把目光投向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汹涌波涛中包裹着无限危险,也蕴藏着巨大财富。作为中下层资产阶级里小商人的孩子,逐利的本能驱动着笛福去寻找机遇,务实的本性令他屡败屡战。与航海有关的一切他都感兴趣,不但从事与航海相关的贸易,在听到水手塞尔柯克荒岛求生的故事后,他还凭着新闻记者的敏感前去采访,并将文章发表在他主编的杂志上。
塞尔柯克是一名苏格兰水手,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领航员。在一次返航途中,由于与船长发生争执,被船长遗弃在距离智利海岸约五百海里的一座小岛上。这座小岛无人居住,过往的船只偶尔会来此补充淡水。船长走之前,给他留了几件工具、几件衣服、一些火药和少量烟叶。塞尔柯克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在此停留很久,很快就能搭乘其他路过的船只回国。没想到4年多过去了,居然没有一艘船经过这座小岛。
好在岛上还有西班牙人留下的山羊,种植的包心菜、芜菁。一开始塞尔柯克用枪捕猎山羊,火药用完后,他开始自己制作各种工具,用钉子做针,用铁钩做刀子,还用木头和羊皮盖过两座房子,小的用来做饭,大的供他睡觉。他驯养野猫抓老鼠,从海里捕捉龙虾烹食补充盐分,逐渐适应了岛上凡事都需要自给自足的生活,也习惯了孤独。
正当他以为要终老此地的时候,一支船队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英国。这时,他已经一个人在岛上生活了4年多。塞尔柯克的这段经历被笛福最大程度地妥善利用,塞尔柯克也因此成为《鲁滨孙漂流记》中热爱冒险的鲁滨孙的原型。有意思的是,尽管在海上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但书中的鲁滨孙只要一安全,就又忘了之前的恐惧,稍事休息便重新投入新的航程,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来自海洋的奇妙声音在呼唤他。而在茫茫大海上的孤独无助又常常催生他的思乡之情,故乡也以它的方式在召唤游子。鲁滨孙的人生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间展开,直到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
人生就是不断地尝试与冒险,但永不放弃
像所有爱子女的父母一样,鲁滨孙的父母从他很小时便为他谋划打算,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希望他继承家业,做个本分的中间阶层。因为中间阶层“是世界上最好的阶层,最能给人以幸福,既不像那些体力劳动者,必须受尽千辛万苦,也不像那些上层人物,被骄奢、野心,以及彼此倾轧的事情所烦恼”,“可以悠然自适地过一辈子”。然而父母的忠告,鲁滨孙一句也没听进去,甚至不辞而别,只身踏上冒险之旅。
虽然不愿意做个安分的中间阶层,但中间阶层的一切美德他都具备,勤奋、聪明、坚毅使他克服了困居荒岛的恐惧,不但生存下来并且活得很好。鲁滨孙热爱劳动并且是个行动派,虽然一个人在岛上生活,力气不够,也没有工具,但他深知“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于是想了很多办法把大船上自己用得着的东西搬了下来。
在遇到星期五之前,想要吃饱穿暖并且住得安全,鲁滨孙都必须亲力亲为,并且不论如何试验,不论遭遇多少次失败,他都不轻言放弃。他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失败中寻找成功的方法,最后种成了麦、稻,烧成了陶器,做出了面包,制造出了独木舟,还开辟了种植园和牧场。其中的艰辛令人唏嘘,但成就也令人惊叹。如果没有不断的尝试和冒险精神,他不会将荒岛巡视个遍,也不会找到能吃的葡萄进行人工种植,更不会发现吃人部落的秘密,也就没有后面救下星期五的事了。被困荒岛固然是由他热衷冒险导致的,但脱离困境也得益于这种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回到陆地后他变成了巨富,却依然没有放弃对航海的热爱。在处理完必要的事务后,他又一次踏上了航程,《鲁滨孙漂流记》也因此有了第二部和第三部。
海上的暴风雨没有吓倒他,无人居住、缺衣少食的荒岛没有难倒他,金钱和产业也没能圈禁他,出走半生,归来时鲁滨孙仍然是那个热爱冒险的少年,“脑子里还是时常想念着那个地方,很想旧地重游,再去一趟”,并且“抵抗不住内心的要求”。因为在航海的过程中寻求自我,才是他人生的意义所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价值。这份难得的初心,值得称颂,也激励着我们坚守最初的坚持。
李梅斌 摘自《金色少年》2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