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国共产党对边区政权的领导方式
在国共两党的合作实现以后,形势和需要要求中国共产党改变过去对工农苏维埃政权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实行统一战线的领导方式和方法。
在更名改制以后,中国共产党对边区的领导,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工农苏维埃时期的“包办代替”、“以党代政”的倾向,强调了政权的独立作用。在边区的各项工作中,提高了政府的地位,基本上消除了中国共产党“直接”向人民发号施令的现象,改之以经过政权的机构,由各级政府去完成。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边区的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几种主要方式和方法,实现党对边区政权的领导:
第一,派选党的著名的、负责的和优秀的同志参加边区各级政权组织的领导工作,以实现对边区的领导。当边区政府准备成立时,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党委决定由林伯渠任边区政府主席,不仅因为他是全党深受爱戴的老共产党员,而且还因为他是著名的老同盟会会员、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时期的著名共产党人,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在国民党和全国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同时,陕甘宁边区党委(后改为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中共西北中央局)的书记高岗,历任边区历届参议会的议长。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党委挑选了大批的优秀共产党员,去担任从边区政府到乡的基层政权的各级干部。
在这个问题上的缺点是在一段时间内,在各级政权组织中,共产党员几乎占据了所有的岗位,包揽了一切,甚至在民意机关中,也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在国共两党的谈判过程中,开始允许国民党方面的人士进入边区的政权机关工作,但后来考虑到边区的独立自主问题,不仅拒绝国民党方面派人进入边区,而且在第一次民主选举中,力争共产党员的当选,其结果挤掉了非党人士,甚至连非党进步人士也极少。如果说在民意机关中还有少数非党进步人士的话,那么在政府机关的实际工作部门,更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这种状况,直到中共中央提出“三三制”政权原则,共产党以主动的“退让”,并帮助非党人士“竞选”,情况才发生变化。
第二,通过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对边区政权的领导。仅仅在边区第一次民主选举中,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曾先后三次提出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纲领》。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就是以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书记高岗为主任的地方法规起草委员会起草的。著名的《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1938年5月15日发布)》是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亲自修改后发布的。类似的情况十分普遍。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民意机关和制定方针、政策的工作部门中。
第三,通过政权机关中的党团组织,实现对边区政权的领导。政府党团的形式,只有在边区实现“三三制”政权以后,才有实际意义。虽然,从边区政府成立时,就有了政府党团的组织,但由于在当时的政府机关中,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边区政府主席团(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以后,改称边区政府委员会)其成员全是共产党员,主席团的会议,实际上与党团组织会议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政府党团的组织也就流于形式,没有实际作用。在实现“三三制”政权以后,政权机构的各个部门中都有了非党人士,不仅有非党进步人士,而且有民主人士,在县级还有国民党员。这时,党团组织才有实际作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首先经过党团组织讨论,并接受以后;再经过政府党团贯彻到各级政府的党员中去,并通过他们在政府工作中进行实施。
第四,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具体地推动边区的工作。党政联席会议的一般形式,也是最重要的形式,是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边区的实际工作。边区政府成立以后,最重要、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联席会议是1940年3月2日至17日召开的“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出席这次联席会议的有陕甘宁边区党委和政府的负责同志,各分区专员,各县县长和县委书记,以及各县保安科科长等人。会议由边区政府副主席高自立主持,高岗、林伯渠等在会上作了《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和经济建设》的报告。会议着重总结了完成征粮和扩军任务的经验教训,讨论了边区所面临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任务。
第五,地方基层支部对乡级政权组织的领导体制。1939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联名发出了《关于乡村级党和政府及民众团体组织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边区地方支部委员会“由七人组织之,内分书记、组织、宣传、军事委员(自卫军连长)、政府委员(乡长)、民运委员(抗敌后援会主任)等。为了处理日常工作的便利,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常委,通常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组织之”。但“不满五个党员的支部只设支部书记或加一副书记”。同时,规定边区的地方支部“应该是乡村政权的领导者,地方武装的领导者,党在群众中的核心。党政军民的工作都是支部所必须管理的工作”。“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召集会议,计划与检讨党政军民的各种工作,支部的决定,应经过政府党团及民运委员会去讨论执行,不可包办或代替一切”①。这种领导体制的特点,就是把乡长作为一个支部委员,置于支部书记的领导之下,因而弱点也由此产生,很容易形成支部“包揽一切”的局面,以致造成“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结果。这在以后的边区乡级政权工作中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对边区的领导,不仅表现在边区的党组织对边区的领导作用,而且还表现在中共中央对边区的领导作用,边区的首府延安,也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中共中央的许多方针、政策,首先在边区实施,因此,边区也是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之下的。
① 《陕甘宁边区党委、边区政府关于乡村级党和政府及民众团体组织问题的决定(草案)》,《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第323—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