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三三制”在县乡两级的进一步充实
在1941年的三级民主选举中,不少县的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会中,“三三制”未能实现,共产党员的参议员和政府委员超过三分之一。1942年3月4日,边区政府发出指示信,要求采取措施由共产党员“自动退出辞职”和由候补参议员补任或酌量聘请的办法,充实“三三制”。指示信强调,“中共西北局‘五一’施政纲领,已经第二届边区参议会全部接受,作为边区施政纲领。从此‘三三制’的推行,成为全体人民的任务,政府更应保证。”为此,边区政府号召:“各县参议会共产党员超过三分之一的,应该自动退出辞职,由无党派候补议员补充。各县政府还可选有能力有名望的人士,酌量聘请。各县议员中,如有共产党员而被调动离职者,更应以非共产党员补充。”县政府委员也采取同样方法补充①。在边区政府的这一指示信发出以后,在一些县的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会中,根据当地的情况,作了局部的调整和补充。
在1942年4月召开的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民政厅厅长刘景范、副厅长唐洪澄联名提出了“为各县按期普选乡市参议会及提早抽选县参议会案”。提案说,“根据选举条例第十三、四条,县参议员每二年改选一次,乡市参议员每一年改选一次之规定,今年乡市参议会改选期已届,各县必须按期普遍改选乡市参议员。县议会虽尚未届改选期,然有些县份去年选出之县参议会与政府委员会之成分未能切实合乎‘三三制’之实际内容,为彻底实现‘三三制’,发挥抗战最大力量起见,于今年提出改选下列县份的县参议会与政府,实为非常必要。”提案认为,乡市参议会从4月底开始到8月底改选完毕;延安、延长、子长、志丹、神府、新正、曲子、定边八县提早改选,改选从8月开始,12月底结束。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此作出决议:“原案通过,由政府令民厅,迅速筹划办理,并令延安、志丹等八县进行准备改选工作。”②
后由于生产和边区自卫军整编,边区政府于6月13日发出命令,县乡两级参议会的改选,同时进行,延期到8月开始,12月结束。
在选举正式开始时,9月1日,边区政府就改选乡市参议员再次发出指示信。指示信强调在改选中“要彻底推行三三制”,特别要注意选出议员的品质,“去年虽做到了参议会的、政府的组织上的三三制,但有些乡选宣传动员的不深入,选出的议员,还有凑数应差的现象,致影响到三三制政策的贯彻。因此,今年在选举乡市议员的运动中,要切实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去年生动的例子教育群众:‘选举工作,不能马虎了事,去年的教训,选出坏人办事不公,耍私情,老百姓吃了亏,今年要大家负责瞅好人,选好人当选议员。’做到把群众中有威望的群众领袖、积极分子,有才能有品德的知识分子,热心抗战民主事业的公正人士,都选出来当议员,自然三三制的政策,就能够实现。”③
在边区各级政府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这次乡县两级的改选于12月底完成,在这次选举中,选民以更积极的姿态参加了选举。据曲子县统计:全县在43121名居民中,选民有25175名,占58.4%;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0233名,占80.4%;又据吴堡县第六区的统计,在5964名居民中,选民为3505名,占58.8%;参加选举的选民2961名,占84.5%。总计边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占80%以上。
经过这次改选,在乡市参议会和政府中,“三三制”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据延川、安塞、清涧、吴堡、曲子、华池、新宁、新正、赤水、淳耀、同宜耀等11个县的乡议员的统计:在8096名乡议员中,共产党员2456名,占30.34%;国民党员140名,占1.73%;无党派人士5491名,占67.82%;哥老会分子9名,占0.11%。就阶级成分而论,10县(安塞未统计,不在内)的7143名乡议员中,工人38名,占0.53%;雇农292名,占4.09%;佃农133名,占1.86%;贫农4799名,占67.19%;中农1528名,占21.39%;富农278名,占3.89%;地主45名,占0.63%;商人12名,占0.17%;绅士18名,占0.25%。(详见本章附表五)从这个统计中可以看出,共产党员的比重,较1941年的选举中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地主、富农、士绅等的比例,又较1941年的选举有所下降。这是一再强调要“选举好人”的结果。
上述情况在乡政府委员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据安塞、吴堡、华池、新宁、新正、赤水、淳耀、同宜耀等8县的统计,在1373名乡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561名,占40.86%;国民党员45名,占3.28%;无党派人士767名,占55.86%;就阶级成分而论,6县(安塞、新宁未统计,不在内),工人6名,占0.61%;雇农50名,占5.13%;贫农627名,占64.37%;中农220名,占22.59%;富农29名,占2.98%;地主5名,占5.1%;商人2名;占0.21%;士绅2名,占0.21%;佃农33名,占3.39%(详见本章附表六)。
以上是总的情况,但若具体到每个县,每个乡,差别很大。具体说:第一,在老区(即原苏维埃区)共产党员的比例较大,一般都高于“三三制”的要求,甚至还有超过50%的,如安塞,在953名乡参议员中,共产党员有381名,占40%;在235名乡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有122名,占51%。而在新区(即原统一战线区)则共产党员的人数,一般不足三分之一,如同宜耀,在429名乡参议员中,共产党员只有43名,占10%,在100名乡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只有10名,也占10%。(参见本章附表五、六)第二,在无党派人士中,工农成分在乡级所占的比重极大,中间人士所占的比重极小;但到了县参议会和县政府委员一级,则工农成分所占的比例,则相对减少,中间人士所占的比重则相对增加,甚至有中间人士超过工农成分的。这主要是因为越到上层,越需要有办事能力,也就越需要有文化,有较广泛的影响面,这就出现了中间分子多于工农分子的情况。第三,在县一级经过改选或调整,“三三制”确实得到了充实。如延安县,在调整前,在11名县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有9名,占82%;调整后,共产党员只有4名,占36%,其余的为无党派人士。
①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5辑,第313页。
② 《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决案》关于民政部分,案16,《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92—94页。
③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改选乡市参议员的指示信》,《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辑第333—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