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边区民众抗日军事组织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强调加强陕甘宁边区正规军队建设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建立地方性民众抗日军事组织。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提出抗日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合新的客观环境,军事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地方部队和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指示还强调:“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三部分:(甲)主力军,(乙)地方军,(丙)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①主力军也称主力兵团或正规军,是不限于某一地区、担任较大的战斗任务的精干的正规部队;地方军是限于一定地区、担任分散游击任务、游击性极大的地方部队;民兵、自卫队由各级(由边区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统一领导,是广大民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武装自卫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军委的指示,陕甘宁边区在加强正规化部队——边区留守兵团建设的同时,也加强地方人民武装的建设。
边区保安队的建设 1937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成立,以高岗为司令员,周兴为副司令员,谭希林任参谋长,吕振球任政治部主任。下辖10个保安大队和若干保安队、警卫队,基本做到每个县都有1个保安队,总兵力为4000人。1939年上半年,为提高保安队战斗力,并促使其逐步向正规部队过渡,又将保安队改编为独立营。边区保安队在边区党政领导和边区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完成了保卫边区、维持地方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而且积极配合正规部队作战,成为巩固边区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
边区抗日自卫军的建设 抗日战争初期边区就建立了抗日自卫军。1937年10月1日,边区政府、边区保安司令部颁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对自卫军的性质、任务、队员、编制、武器、干部任选、纪律及领导、指挥、训练等做了明确规定,提出:“凡边区的劳动公民,自愿执行抗日自卫军的任务与遵守抗日自卫军的纪律,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强健者,均有加入抗日自卫军的光荣权利。”②
1938年3月28日,边区党委作出《关于整理地方武装力量的新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保安队、自卫军、少先队工作更加充实活跃起来。据统计,1937年至1938年,自卫军直接配合八路军留守兵团和保安部队进行剿匪作战数十次,消灭大小武装土匪40余股,毙伤俘千余人,缴获各种机械1700余支、弹药20余万发。从1939年到1940年间,自卫军多次参与边区锄奸反特、伪钞等罪案的破获工作。还检举了一些豪绅地主及捣乱分子的破坏活动,没收烟土7000多两。到1940年底,边区抗日自卫军已发展到14.5万多人,其中女自卫军有4万多人,基干自卫军达到21803人。③
1942年4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作出《重新整理边区自卫军工作的决定》,4月22日又颁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规定抗日自卫军是边区政府领导之下的人民自卫武装,是保卫家乡、保卫边区的不脱离生产的半军事性群众武装组织。军事指挥属于各级保安司令部。凡边区军民年满18岁以上,50岁以下者,不分民族、阶级、性别、宗派、信仰、职业,一律参加抗日自卫军。就自卫军、少先队中选择一部精壮勇健年在40岁以下之男丁,组成为基干自卫军,其余均为普通自卫军。④并对自卫军的基本任务、武器装备、政治教育等做了明确规定。5月1O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关于加强地方武装工作的决定》,对自卫军(队)、模范少先队人员的条件、组织编制、领导关系、武器装备、武器制造、经费筹措和军事、政治训练等都做了原则规定。5月下旬,各分区、各县根据上述《决定》和《条例》的精神,对自卫军进行整顿,健全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大队部、营部和连部,促进抗日自卫军组织的发展壮大。
边区自卫军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组织编制不统一,政治质量不高,政治教育落实不够,军事训练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为此,中共中央西北局于1943年11月发出《关于整训自卫军的指示》,提出在全边区训练好2.5万个能够作战的地方自卫武装,并对边区抗日自卫军进行组织整顿。第一,健全自卫军领导机关。联防司令部和分区司令部专设管理自卫军的人民武装科,县设大队部,设脱离生产的副大队长1人,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区设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副营长1人,区长兼营长,区委书记兼政委。第二,统一自卫军组织。除边界地区之游击队和游击小组继续存在外,其他各地自卫军一律改编为基干、普通两种。基干自卫军每区组织1个连,120至150人。凡抗日公民16岁以上、45岁以下之男子,则全部参加普通自卫军,担负单架运输和后方勤务。第三,加强教育训练,开展以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为中心内容的基础技能训练,特别注重教会基干自卫军制造地雷和开展地雷战的技术战术动作。到1945年,边区基干自卫军发展到3万多人,普通自卫军有15万多人,占边区总人口的12%。
边区少年先锋队建设 从1937年11月起,边区陆续开展了整理少先队,创造模范少先队的活动,经常组织队员学习防空、防毒、队列、拼刺、射击、野外演习等知识。两年中建立少先队2478个,发展队员4.8万人,给自卫军输送队员2.38万名。1939年5月,少先队边区总部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对少先队的组织领导。1939年底,边区少先队扩大到28万人。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81页。
②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7页。
③房成祥、黄兆安主编:《陕甘宁边区革命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27页。
④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6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