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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中央代表机构的建立和健全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中央西北局  1940年9月11日,为统一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军工作的领导,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在原陕甘宁边区党委的基础上组成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规定除军事活动须经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批准外,边区党政各部门工作和军队的日常工作都统一于边区中央局领导下。边区中央局书记高岗,副书记谢觉哉,常委萧劲光、高自立、张邦英、王世泰、刘景范。中央还决定由这年春天从苏联回国的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负责指导边区工作。1941年4月,中央政治局根据陕甘宁边区的状况,又决定由原指导陕、甘、宁、青等省工作的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与刚刚成立的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为边区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西北工作,毛泽东提议“由任弼时代表中央指导中共西北中央局的党、政、军工作”①。5月13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成立,高岗、王世泰、张邦英、林伯渠、谢觉哉、陈正人、萧劲光7人为委员。同年8月,设立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团,服从中共西北局的领导。经中央批准,谢觉哉任边区政府党团书记(1943年1月6日,林伯渠为边区政府党团书记,如林伯渠离开边区外出时,由谢觉哉代理)。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后,西北局对边区的党组织进行了机构调整:中共陇东、三边分委分别改为陇东地委、三边地委;成立中共延属地方委员会、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延属军分区。各地委书记都兼任了警备司令部或军分区的政治委员。陕西国统区党的工作归关中地委,甘肃国统区党的工作归陇东地委,宁夏国统区党的工作归三边地委。
    中共中央北方局  1938年11月,中共中央北方局由晋西转到晋东南的。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出《关于北方局及分局委员的通知》,决定以朱德、彭德怀、杨尚昆、聂荣臻、关向应、邓小平、彭真、程子华、郭洪涛为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同年冬,北方局进入太行山,杨尚昆任书记,下设组织部、统战部、青委会、妇委会、秘书处。1940年4月,北方局在山西黎城县召开高级干部会议,提出了建党、建军、建政的三大建设方针,使根据地的各项事业又有了很大发展,晋冀豫区分为太行区和太岳区东西两部分。1940年6月,晋冀豫军区撤销,以一二九师兼太行军区,下辖5个军分区。8月,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冀太联办”)成立,统一了根据地内的政权。1942年8月,杨尚昆赴延安,由彭德怀代理书记。1943年8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致电北方局,决定北方局代理书记彭德怀来延安准备参加七大,由邓小平代理北方局书记。10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北方局与1942年9月1日成立的中共太行分局合并,撤销中共太行分局,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4区直属北方局领导。1945年8月20日,北方局撤销,分为晋察冀中央局和晋冀鲁豫中央局。
    中共中央华中局  由中原局和东南局合并而成。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原局,负责长江以北的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刘少奇兼书记。在长江以南的东南地区,将原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改为中共中央东南局,项英为书记。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东南局合并于中原局,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东南局合并工作被迫停止。1941年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东南局与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同时成立华中军分会。刘少奇任华中局书记并兼华中军分会书记。华中局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负责领导中共豫皖苏边区、皖东北区、皖东津浦路东区、皖东津浦路西区、皖中区、盐阜区、淮海区、苏中区、苏南区、鄂豫边区等10个区党委。区党委相当于省委建制,并按照华中局领导下的“区党委—地委—中心县委—县委—区委”的组织系统,调整了党的各级组织。
    中共中央南方局  1939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成立中共中央南方局。中共中央南方局以周恩来、博古、凯丰、吴克坚、叶剑英、董必武6人为常委,由周恩来为书记负责统战工作委员会,博古负责组织部,凯丰负责宣传部及党报工作,叶剑英负责联络工作,吴克坚负责《新华日报》,邓颖超负责妇女工作委员会,蒋南翔负责青年工作。代表中央全面领导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江苏、香港、澳门和东南亚等海外地区的中共党组织,以及华南、西南地区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1944年11月,因中共中央南方局主要领导人员先后离开重庆,经中央决定,成立工作委员会,主持南方局工作。
    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  1938年11月成立中共晋察冀分局,归北方局领导,成立之初曾称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彭真任书记,领导晋察冀根据地的北岳区、平西区、平北区、冀东区和冀中区的党委。1941年初,彭真去延安,由聂荣臻任代书记,刘澜涛任副书记。1943年8月北方分局改称晋察冀分局,并调整了领导班子,聂荣臻为书记,程子华、刘澜涛为副书记,聂荣臻参加党的七大期间,由程子华代理书记。1945年8月北方局撤销后,晋察冀分局改为晋察冀中央局,聂荣臻仍任书记。
    中共中央晋绥分局  1937年10月,成立了中共晋西北临时区党委,赵林为书记,统一领导晋西北地区党的工作。1940年初,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晋西北军政委员会,作为统一领导晋西北、晋西南、大青山地区各项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由贺龙任书记,关向应任副书记。1942年5月20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晋绥分局的通知》,决定撤销晋西北军政委员会和中共晋西区委,成立成立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作为晋绥边区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代表中央统一领导晋西北、晋西南、绥远三地的党政军民工作。8月,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正式成立,关向应任书记,林枫任副书记。同时,晋西北军区改称为晋绥军区,贺龙任司令员,续范亭任副司令员。至此,晋绥根据地实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  1938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成立山东分局,归北方局领导,负责山东的党组织和各项工作。郭洪涛为书记。1939年8月,北方局批准成立山东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山东党政军民的工作,朱瑞任书记。1942年1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布统一山东军事指挥令,决定山东纵队所属部队划为地方军,山东纵队司政机关改为山东军区司政机关。在1942年3月刘少奇代表中央来指导工作时,决定将一切领导权集中于山东分局,山东军政委员会归分局领导,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师部、山东纵队司令部合署办公,统一配备干部。194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关系的指示》,山东根据地建立了一元化领导,山东分局成为山东最高统一领导机关,朱瑞继续任山东分局书记(9月,朱瑞调延安,罗荣桓接任);成立了新的山东军区,原山东纵队、一一五师所属各部队统一编入新的山东军区序列,罗荣桓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并任一一五师政委、代师长。同时,各战略区、各地区也实行了一元化领导。山东分局成立后,秉持中央决议、方针及指令,代表中央指导山东地区党的一切工作,并通过组建各区党委实现对各个区域的领导。1945年9月,山东分局改为中共中央华东局。
    中共中央太行分局  中共中央在太行地区建立的最高领导机关。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九一决定》,强调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指出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同日,中共中央太行分局成立,分局以邓小平、刘伯承、李大章、蔡树藩、李雪峰等为委员。1943年与北方局合并。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任弼时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34页。

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