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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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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
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
1、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除服从法律外,不受任何干涉。
2、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有逮捕审讯的行为。
3、人民有不论用任何方法控告失职的任何公务人员之权。
4、对犯法人采用感化主义。
陕甘宁边区概述/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