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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妇女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梁星亮 杨洪



    
    一、广泛参与民主选举
    1937年,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全国掀起了抗日救国的高潮,毛泽东说:“当此抗战紧急,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关头,特区政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首先在西北广大地区实施抗日的普选的民主政治,做全国民主政治之先导。”①依据中共中央《致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的“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②的精神,1937年5月12日,西北办事处召开行政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其中规定:“凡居住在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这是边区妇女第一次从法律上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也成为边区妇女参与政治的开端。
    在选举中,陕甘宁特区党委于1937年9月作出关于边区妇女群众组织的新决定,④要求把抗战动员、妇联会的选举与普选运动结合起来,指出:动员各界妇女参加一切政治的、经济的、肃奸的斗争。在男女平等的口号下,吸引广大妇女群众参加普选活动,拥护政府的各种法令及措施,保证土地革命中已得的一切利益;规定凡在十五岁以上的妇女或妇女团体,都得加入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凡边区现有之城乡妇女代表大会,都得为妇联会的基本组织。这一新决定,为妇女代表大会动员边区妇女参加普选奠定了组织基础,使广大妇女能够团结在妇女组织的领导下,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这次民主选举,全边区的选民70%都参加了选举,其中参选妇女占女性选民总数的15%左右。⑤其中延长县选出女议员8人,⑥许多妇女对政府工作均能讨论批评,并提出具体的提案。
    1941年,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边区进行第二次民主选举,其中以延安裴庄乡为试点。全乡共有选民731人,其中妇女有324人,几乎占到总人数的一半。⑦裴庄乡四个选区,三选区的妇女参选者达到90%。⑧在这次选举中,全边区共选出参议员242名和2,624名县参议员,其中各县当选的女参议员,大部分是妇女干部和农妇,其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⑨
    当选的女参议员的社会状况如表2所示。⑩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边区妇女真正实现了民主普选,她们都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从她们的社会状况来看,她们出身不同的家庭,来自不同的阶层,真正地贯彻了“三三制”的民主原则。在这次选举中24岁的女青年邵清华被选为安塞县县长。在边区参议员的选举中,共选出17位边区女参议员,她们代表不同地区的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如表2所示。(11)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根据边区二届二次参议会作出的关于进行边区第三次三级民主普选的决定,1945年2月28日,边区政府召开政务会讨论了筹备边区第三次选举工作的事宜。经过一系列的宣传动员,全边区选民都参加了选举,妇女选民的选举热情也十分高涨。在子长、清涧等县选举之前,村里庄里到处都在座谈选举,甚至炕上、灶边、婆媳姑嫂姐妹之间,也都在谈论谁能选,选谁,怎样才能选个公正能办事的人。清涧一个姓黄的妇女,选举前一天,在家里召集家属亲友商量明天选谁。开选举大会时,有的家庭为了留一个人在家里守窑门,看娃娃,常常引起争论,男人总是要女人留在家里,而女人也不愿意放弃权利,争论不下,于是就干脆锁上门,抱着孩子参加大会。子长县瓦市八乡双儿家的媳妇,当她被提为候选人的时候,她婆婆说:“咱家人少,大的小的都靠她,还是……”话没说完,媳妇就抢着说:“讲民主,大家事大家干,谁家没有家务事,只要大家推选,咱就代表大家的利益干,咱是个婆姨,还能替婆姨说话!”(12)不仅年轻的妇女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大胆参加选举,老太太也积极参加选举。子长县中区七乡有个王老婆,七十多岁了,开会当天正遇上刮大风,飞沙满天,别人劝她不要去了,她不听,拄着拐杖边走边说:“活到七十多岁了,总没做过主,今天咱要做主了,咱自然要去选个如意的。”
    在这次乡、市选举中,体现了妇女同志民主意识的提高。在各地参加选举的妇女达到了80%以上,选举县级女议员41人,边区级7人。
    二、积极参政议政
    参议会制度是陕甘宁边区重要的民主制度。1938年11月,在边区民主普选的基础上,边区政府发布训令,将陕甘宁边区议会正式改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会分区、县、乡三级,由人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它不仅是地区各党派、各阶层人民的民意机关,也是各级政权的最高权力立法机关。
    1939年1月17日到2月4日,边区首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出席会议的146名参议员中,有路志亮、高敏珍、冯玉英、刘桂珍、刘生云、祁桂英6名妇女参议员,其中路志亮被选为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刘生云被选为东一区区长。妇女代表在大会上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参政议政。在大会通过的12件重要提案中,第九件就是关于“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理由是:不发动占全国人口之半的妇女群众参加到抗战中来,最后胜利是困难的,因之,怎样从厨房、闺房中使妇女解放出来,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是一件重要的工作,边区妇女已得到解放,为加强其工作能力与服务热忱,有提高其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必要。(13)高敏珍、冯兰英等6人还提出了解决办法:(1)鼓励妇女参政。各级参政会应有25%的女参议,各机关应大量吸收妇女工作;(2)设立妇女训练班,给妇女以文化、政治、救护、卫生、生产等知识,并培养妇女干部及专业人才;(3)建立妇孺保健设备,教育妇女卫生知识;(4)命令禁止妇女缠足,贩卖妇女,抢婚等行为,保证一夫一妻制,废除一切歧视妇女制度;(5)增女生及女工作人员津贴,优待产妇,解决妇女干部的困难;(6)保育儿童,禁止打骂虐待,建设儿童防疫医疗之设备,加强保育院工作,解决医疗困难,开办保姆培训班;(7)帮助抗属妇女开办纺织等工厂,推动妇女参加生产。(14)经过激烈讨论,该提案以多数票通过。这是一个关于保障妇女权利系统的提案,提案从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方面都作出了要求,既是对边区妇女生活现状的反映,同时也体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妇女群众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反映了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1941年11月6日至21日,在各级民主选举的基础上,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在延安参议会大礼堂隆重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219名参议员,有妇女17名,是妇女同志当选人数最多的一次。在大会上,来自各地区的妇女参议员积极行使自身的权利,提出了各项提案:(1)在政治提案中,边区妇联提出了为优待抗属案;自然科学院妇女会提出为修正第一届参议会婚姻条例案和男女婚姻自由应有法律保障案;白锋吾等提出请求政府明文规定妇救会有陪审权及协同军政解决妇女问题案(15);在第三十一案中,白锋吾等又提出优待妇女干部案和请求政府有计划地培养女行政人员案;(16)第三十二案中,边区妇联提出了为保护母婴案;杨兰芳等提出保育儿童案;张琴秋等提出为加强保护妇孺工作案。(17)(2)在文化提案中,边区妇联提出了为加强提高女子教育案;张琴秋等提出加强妇女教育案;白锋吾等提出为提高地区妇女文化教育案,经过激烈讨论,大会通过了审查意见,提出了解决办法:第一,在政府制度开展教育计划时,应特别注意妇女教育问题;第二,政府应明定女生升学奖励办法;第三,在高小以上之女校内,增加有关妇女问题的科目。之后,张琴秋等又提出设妇女文学奖励,鼓励妇女写作案,也被大会予以通过。(3)纪律提案中,白锋吾提出提高边区妇女生产技术案;张琴秋等提出为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案。参议会上,妇女代表们都能够积极发言,就妇女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较第一届参议会相比,妇女同志的参政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不仅仅纠缠于放足、剪短发、反对童养媳等简单的社会问题当中,而是提出了诸如优待抗属案、妇女干部案、有计划地培养女行政人员案以及鼓励妇女写作案等高水平的提案,兼顾了各阶层妇女的利益。这些提案对保护妇女利益、改善妇女生活、促进边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4年12月4日至19日,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会议在延安召开,在大会上,妇女参议员将各地讨论提出的实际问题向大会作出提案。在实际工作方面,提出了救命第一,党政军民学各界必须针对各地具体情况,进行群众中的卫生教育,提高妇女的卫生意识,尤为中心环节。(18)在政法提案中,边区妇联全体女参议员提出切实执行边区婚姻条例案;曹相如等19人提出为贯彻执行禁止早婚及买卖婚姻案。(19)通过在大会上的讨论,最终提出审查意见,认为婚姻问题应着重教育,曹相如等人的提案中“违反婚姻法令者,应给以必要的处罚”,应删去,其中“区乡政府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办法”,事实上也是做不到的,应删去,最后征得全体参议员的同意,大会通过了审查意见。之后,边区妇联暨全体女参议员又提出了帮助抗日军人家属建立家务案和培养边区各种专门技术的女干部以增强边区建设力量案,大会都予以通过。
    1946年4月2日至27日,在各级民主选举的基础上,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议员121人,女议员7人,在这次参议会中,虽然女参议员的名额有所减少,但她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在参议会精神的指导下,她们同男同志一道,代表边区人民及妇女同志,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她们在大会上积极发言,大胆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提出了保护妇女同志的提案。
    在妥善实施复员计划案中,白茜等13人提出复员期间妥善处理女干部及干部家属案,(20)大会举手通过。在财经提案中,女议员们提出了继续发展纺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案,(21)得到大会代表的认同,最终以多数票通过。在文教提案中,关于推广妇女职业教育,提高妇女文化案中,路志亮等25人提出了培养妇女干部扩大妇女职业学校案,白茜等31人提出了注意妇女教育,提高妇女文化案,(22)经过大会激烈讨论,最后形成审查意见,将两案合并审查:提出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女子完小,其尚不能设立者,当地完小须注意吸收女生,如女生年龄较大,人数较多时,可根据群众意见在完小内成立女生班;各县市开办小型妇女短期训练班、职业性的训练班应缓办(23)。最终依照审查意见通过。同时,在推广妇婴卫生及扩大儿童保育院方面,妇女议员从女同志自身条件出发,提出了推广妇婴卫生达到人旺案;加强和扩大儿童保育院案;培养和发挥女干部才能案,(24)经过参议员们的积极讨论,大会提出将三案合并审查,原则通过,交政府酌情办理,将“推广妇婴卫生达到人旺案”中的第一项改为“各分区县有条件的可设助产训练班”,在“加强和扩大儿童保育院案”中,因其内容不符,经征得提案人同意,将原案撤销,依据审查意见,最终通过。
    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是参会妇女代表文化程度最高的一次大会,她们通过参加冬学、识字班等各种形式的文化培训,更多的人在大会上可以写出被选代表的名字。会后,她们向边区广大人民及全国各地的妇女讲述民主的含义,播撒民主的种子,使更多的妇女能够积极响应党的政策,反对蒋介石的反动阴谋,维护妇女的权益,使妇女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大的解放。
    三、参加抗日救国的各种社会活动
    妇女是持久抗战以及解放战争的后备力量。为了支援抗战和保卫边区,妇女承担了边区的后方警务工作,锄奸、放哨、送信,有时还替军队运输物资、修筑工事等,她们大多是18至30岁的放足、大足妇女,她们在不耽误生产的情况下,接受军事训练,每人都有一件武器,每天坚持上操、练歌,白天盘查放哨,晚上轮流查户口。(25)战时,当军队大批开往前线后,女自卫军同男自卫军一道,成为保卫边区的主力,她们不仅承担交通要隘的警戒放哨,还要担负保卫群众、维持地方治安的重任。1938年11月20日,日军飞机轰炸延安,延安的女自卫军和抗大女生队掩护群众撤退、救护伤员、抢救国家财产,有秩序有纪律地执行着战斗任务。(26)1938年,女自卫军中有约3,000人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锄奸团,协助边区政府破获破坏交通和军事设施、刺探军事情报、井水投毒、暗杀抗日干部和群众等敌特汉奸案100多起。(27)1939年,边区妇联为把妇女自卫军引向深入,开展评选模范班、连活动。1942年4月以后,妇女自卫军单独编制,单独组织直辖连部,执行较轻的勤务工作。
    救护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妇女们有时冒着生命危险掩护伤病员,她们把伤员藏在山洞里、庄稼地里,如被发现,挺身而出,认做自己的亲人进行掩护,有的甚至牺牲自己。神木县的王补梅,宁肯自己挨饿,也要把白面、鸡蛋、糖等食品拿给伤员吃,经她护理和掩护的伤员有23人。1943年的劳模大会上,奖给她一面绣有“人民的好母亲”的锦旗。在解放战争时期,镇川三乡的21名妇女前后共看护伤员100多名,她们给伤员擀面、做饭、倒茶、倒水、换纱布、洗伤口,样样事安排得妥妥帖帖的。(28)新正三区七乡王生财家寄养了三个伤员,王的母亲每天端茶送饭,洗补衣服,还给重伤员端屎倒尿。靖边龙州区男子多支前在外,过往伤员全靠妇女担架联庄转送,有的妇女一天抬伤病员达三次之多。
    赶制军用物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是遭遇雨雪天气,棉衣棉被是保障军队作战的重要战略物资。边区妇女的广泛参与,有力地解决了前方战士的后顺之忧。1937年到1938年,边区妇女慰劳品中,仅袜子手套就有80,000多双,鞋20,000双。1938年至1939年,仅三边地区妇女做慰劳军鞋53,000多双。1940年,延川县做军鞋50,000多双。(29)边区妇女做军鞋军衣,不仅做得快,而且质量好。1941年佳县四区界牌乡120名妇女赶制军棉衣10,000多套。1943年冬,为了保证驻军及时换装,妇女们集中在一起赶制棉衣,她们为了节省时间,中午不回家吃饭,有的自带干粮,有的由家人送饭。1944年,天气突然转冷,富县的妇女看到当地驻军仍穿着单衣,413名妇女在一星期内赶制棉衣1,600多套。
    解放战争时期,边区广大妇女普遍参加了供给工作方面的各种活动。据记载,边区有近百万妇女投入到制作军鞋、缝制军衣的活动中,仅1947年3月到1948年6月,她们做军鞋928,000多双,其中有1O万多双是纯义务性质的,还缝制棉衣34,000套、棉被10,000条,军袜3,000双。(30)在绥米一带妇女做鞋成绩尤为突出:1948年,绥德分区妇女做鞋290,000多双,米脂妇女46,000多双。(31)延安张顺老婆还把多年舍不得用的黑市布拿出来给军队做鞋,并说:“去年胡匪把我们赶的没处钻,今年多安然,没有解放军,哪有今天。”(32)
    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同男子在前线战斗一样光荣,朱德在1942年12月17日边区妇联执委扩大会上就曾指出:“……壮丁们上前线,妇女在这方面(发展边区经济)的责任就尤其重大,没有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边区经济建设就不能完成,抗日战争的胜利就会受到极大挫折,就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解放,自然也就会影响到边区妇女的解放。”(33)抗战初期,边区妇女就被组织起来参加劳动生产,据延安等6县的统计,有妇女学习生产小组14,501个,参加的妇女35,594人。1938年春,参加开荒的妇女有20,600人,开荒2,000饷,全边区有50%的农村妇女参加了农业生产。(34)许多妇女在开荒运动中都表现突出,受到边区人民群众的表扬。
    ①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②王晋林、秦生:《新民主主义模型——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54页。
    ③1937年5月28日《新中华报》。
    ④参见《党的工作》第44期,1937年9月。
    ⑤参见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6页。
    ⑥参见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集(1937—1939年)》,第105页。
    ⑦参见雷云峰总编:《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年版,第36页。
    ⑧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128页。
    ⑨参见1941年11月9日延安《解放日报》。
    ⑩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11)《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文献资料·续集》(内部资料),第408页。
    (12)《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30页。
    (13)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6页。
    (14)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7页。
    (15)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33页。
    (16)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40页。
    (17)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52页。
    (18)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25页。
    (19)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52页。
    (20)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38页。
    (21)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41页。
    (22)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54页。
    (23)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5页。
    (24)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58页。
    (25)参见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7页。
    (26)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3页。
    (27)参见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8页。
    (28)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22页。
    (29)参见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页。
    (30)参见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妇女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页。
    (31)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19页。
    (32)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19页。
    (33)《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专题选编》(内部资料),第151页。
    (34)参见《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文献资料选编》(内部资料),第29页。

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政治社会文化史论/梁星亮 杨洪 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