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医疗工作的成就



一、为八路军抗战前线提供了医疗保障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工作围绕前线需要,通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地救治伤员,为保障八路军将士的健康和保持军队的战斗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制定了部队的医疗保障制度,组建了八路军医疗机构。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总卫生部规定野战医疗的基本任务是:巩固各抗战部队的战斗力,保障各抗战部队的指挥员、战斗员的身体健康,迅速医治病员使其重返前线,要求在战斗时,要有周密的计划和勇敢的精神,认真组织各种救护、收容和转运后方工作。抗战之初,八路军就在延安设立总卫生部,由军委卫生部兼管,第一兵站医院承担具体医疗任务。八路军卫生部组建后,为适应前线战斗的需要,开赴华北前线。在陕甘宁边区即成立了八路军留守兵团军医务处,军医处兼兵团野战医院院部。各部队师设军医处和野战医院,旅设军医处直属两个收容所,团设卫生队,营设卫生所,连设卫生员,保安部队设卫生处,各基干大部设卫生所。一二〇师的医疗机构1937年9月随该师开往晋西北,由于战斗激烈,伤员大增,1940年2月增至1,000人以上,①为保证伤员的救治和康复,1941年以后,一二〇师医院医疗机构多数驻在黄河以西,各旅医疗机关,除留救人员随部队行动外,其余均在河西驻扎。
最后,实施具体有力的医疗保障措施和方法。当时,对抗战前线八路军负伤将士的救治,主要通过火线抢救、前线医疗组的救治、对瓦斯中毒伤员的救治、伤员的转运四个办法实施。
火线抢救。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的战斗大都是速战速决的战斗。救护任务一般由连卫生员、担架员和营救护所、团卫生队承担。团卫生队主要任务是负责较大固定阵地战斗的救护工作。旅军医处、师军医处均及时组织救护组或救护站,派往战斗地区,协助团、营进行救护,实施裹伤、止血、固定手术、转运和收容伤员的工作。各级卫生人员既要在火线上抢救伤员,又要负责抬担架,照顾伤员生活。有时与部队失去联系,就要抱定舍身成仁与伤兵共生死的决心,以自己的力量全力保护伤员。其中许多医生、护士、担架员、卫生员、队长、处长为抢救伤员而牺牲。
前线医疗组的救治。1938年以前,伤员必须送到后方医院才能做手术,前方对早期一般手术不能做。有些伤员因运送困难,不能及时实施手术而致残废和死亡。1938年白求恩来到一二〇师后,健全了换药组织,强调消毒工作,严格要求按规定进行换药治疗,亲自带手术组奔赴火线对伤员进行救护治疗,及时手术,提高了治疗效果,鼓舞了将士的杀敌勇气。
对瓦斯中毒伤员的救治。抗战时期,侵华日军经常释放毒气残害我国军民。八路军在一无面具,二无防护衣,三缺乏药材的困难条件下,想方设法进行防护,采取的简单防治办法是:一是凉水或尿浸湿毛巾掩口鼻,并饮用冷水;二是喝浓茶,吃大蒜,内服苏打水;三是用硼酸洗眼,用冷水擦背,吸旱烟等。中毒后及时抬离战场,静心休养,采用这些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八路军一二〇师卫生部统计,7年共有1,869名中毒人员,经上述方法治疗后,除少数危重患者送到医院治愈外,其他患者很快都在部队治愈归队。②
伤员的转运。为了做好伤员的转运工作,减少损失和死亡。军委总卫生部于1937年10月和1938年9月先后两次颁布《转运工作条例》,1939年5月又作了补充规定,以规范伤员的转运工作。各部队以《条例》为准则,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不同的条件,采取了不同的转运方法。在一般战斗情况下,由团营组织转运,需要以担架员,主要办法是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帮助转运,即由前一村向后一村逐村进行转送。发生大的战斗时,则组织转运站到战斗区域附近实施转运。转运时多是逐级组织进行,即营救护所→团卫生队→旅军医处→师转运站→后方野战医院→或兵站医院→延安各医队。如遇特殊战斗,师和旅军医处则直接收容和转运营、团伤员。在转运伤员过敌占区时,如遇日军,则先将伤员隐蔽,待日军走后再护送。
医院的治疗。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距离抗日前线较远,又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和抗战的大后方,医疗机构和医务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技术力量较强,各医院的治愈率也较高。后方医院主要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及各分部,据统计,和平医院总院共计收治病人40,010名,其中治愈为34,725名,治愈率为86.8%,死亡数为1,665名,死亡率为4.1%,③各医院的治愈率均在84%以上。治愈出院工作。对准备出院的伤病员,一般都按照痊愈治疗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看是否真正痊愈。如确实达到治愈标准,就先征求伤病员对医院的治疗意见,然后发给出院证再出院。对治愈后遗留残疾的人员,一般是由主治医生按评残等级填写残废证明表。由院部审定,转送残废院。有些是将残废证明报送抚恤委员会批准并填发残疾证。其根据是八路军卫生部1938年制定的《残废处理暂行办法》。
二、建立了具有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在党中央和西北局的领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结合边区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了新民主主义性质的边区医疗保障体制。
第一,建立了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三大医疗系统的组织机构,即中央、军委和边区。三大系统,由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分设卫生处为管理机构,下设各大医院和卫生、医疗所、保健药社和大众卫生合作,及防疫委员会、国医研究所等服务机构。
第二,明确服务对象。陕甘宁边区各医疗机构的服务目的是“为全体军民服务”,因此,服务的对象也是全体军民。而且,群众病员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边区医院治疗的病员中,群众病员1941年占25%;1942年占27%;1943年达30%(该年共为群众看病9,611名,其中治愈9,322名,治愈率为97%)。④
第三,统一筹措经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经费施行供给制:由政府统一拨付,当时医疗机构有了稳定的财力保障,使得医疗工作运转发展有了保证。原规定老百姓看病只收部分药费和菜金,不占主要份额,且规定抗属、烈属、贫困者不交,而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群众也是基本免费治疗。到1944年,实行全部免费治疗。
第四,维护工人利益。医疗保障制度也体现了维护工人利益,主要涉及工伤、医疗、生育等问题。1940年,边区政府对于工厂集体合同工人工伤医疗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工人或学徒因病治疗或因病死亡者,厂方除负责医药费和埋葬外,要给予抚恤金。1941年9月、1942年5月,边区政府对有关规定作了部分修订,使这一政策更加合理完善。有关女工和生育保险,边区政府规定,妇女劳动者在生育子女期间应获得必要的修养和物质帮助,平时工作中应适当照顾。对女工及女工生育期间的待遇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如孕妇产前产后的假期、休养费和生病治疗,孕妇和育婴女工应适当缩减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第五,培养大批医疗技术人员。边区的技术人员主要由延安中国医科大学、西北医专培养。1940年9月,八路军卫校改名为中国医科大学,作为培养高级技术人员的基地,培养了大批医药技术人员。仅1938至1940年三年就培养498名。⑤陕甘宁边区医药学校1941年年底至抗战胜利,共培养医务110人,司药13人。⑥从1939年至1945年,为各抗日根据地培养进修和实习医生150人,检验员23人,药剂人员25人。⑦医护人员的培训大致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对在职护士采取举办训练班;二是医院设立护士班;三是开办专门护士学校。和平医院总院于1942年创办了白求恩护士学校,培养护士160名;中央医院开办四期培训班,培养护士105名⑧。
尤其是陕甘宁边区培养了大批专家名医,成为边区医疗卫生事业的骨干和领导,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国家医药工作的重要领导,他们有的是老红军军医,有的是国统区的医生,还有留学归来的博士,其代表人物有丁世方、马海德、王斌、王光清、方禹镛、琼·尤恩、史书翰、白求恩、刘允中、刘景宴、曲正、朱仲丽、任作田、米勒、苏井观、邵达、李常春、李治、李志中、李得奇、李维祯、李鼎铭、陈应谦、阿洛夫、沈元辉、何穆、金茂岳、季钟扑、周毅胜、饶正锡、欧阳竞、侯健存、柯棣华、涂通金、徐根竹、爱德华、黄树则、崔岳瑞、鲁之俊、傅连暲、傅啊、莱、蔓焰、靳来川、潘世征、薛公绰、魏一斋、魏方中、魏明中等。
三、初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适应抗战的需要,加强边区的医疗工作,党中央决定,医疗工作由军委总卫生部统一管理。为解决基层群众的看病问题,还专门成立了群众卫生合作组织,保健药社,卫生合作社,国医研究会等。保健药社,卫生合作社等分别在延安设总社,在各县乡设有分社。在边区的各党政军机关设有卫生科或卫生所,下设门诊部。这些卫生所在完成单位的医疗保健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肩负着为驻地村庄的群众治病防病的工作。
在各医院机构正常接诊治疗的同时,还经常派卫生队下乡巡回医疗,为群众治病、扑灭疫情。1944年边区卫生处在本年夏季共派出七个医疗队消灭了七个县的吐黄水病,还帮助成立南区卫生合作社。延安其他医疗机关亦派出11个防疫医疗队下乡,治疗群众4,614人,⑨通过这些措施使边区的传染病得到控制。
1944年5月,为了进一步推动边区医疗工作的发展,毛泽东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大会上说:“要提倡卫生,要使边区一千多个乡每个乡设立一个小医务所。”⑩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边区各级政府作出了巨大努力。到抗战胜利前,全边区达到了每区设有一个卫生所,全区共有中药铺394个。(11)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立使医疗工作深入农村,群众患有小病可得到及时医疗,极大地改变了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为加强医疗工作,边区还成立了防疫委员会,如妇幼保健机构;部队也设立了建制齐全的医疗机构;治疗牲畜方面疫病,八路军设有畜医院,大众卫生合作社设有畜医门诊部。初步建立了一个从上到下完整的医疗网络和医学学术团体,形成了既能及时救治伤病员,又能进行医疗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长效机制,培养了一大批又红又专的医务人才,保证了边区军民的健康,提高了对传染病的控制能力和自主独立研制生产药品能力。
与此同时,边区政府还制定和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卫生行政系统大纲》、《陕甘宁边区卫生处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保健药社暂行章程》等规章制度,为了保证饮水卫生,防疫委员会抽调人员对延安市水源进行专门调查,共调查水源28处,其中水井21处,泉水2处,河水1处,混合饮用水源4处。(12)对不合乎卫生要求的水源,拨给经费限期整改,使之达到饮水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基本解决了延安军民的饮水问题。
四、民众树立了科学文明卫生的观念
陕甘宁边区原来是一个经济、文化极其落后的地区。边区政府成立前,经济文化落后,文盲多,150万人的边区文盲占90%,由于文化水平低下,封建迷信流行,落后不良的卫生习惯普遍存在,使传染病、流行病多次发生和蔓延。为此,边区政府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边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对巫神运动,打击害人的巫婆、神汉,将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科学卫生、医疗常识,提倡树立科学文明的卫生医疗观念和良好的生活习惯。边区政府和各级党组织组织宣传队,利用板报、歌谣、秧歌、戏剧、书画、庙会和医疗卫生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群众普及卫生医疗知识教育,增加群众的防病和健康意识,改变其落后的不良卫生习惯,取得了成效。
通过宣传教育,许多老百姓改变了不洗澡、不洗衣的习惯,懂得了晾晒被褥的重要,养成了不喝生水、不吃冷饭和不洁食物的好习惯。军队也制定了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和餐具消毒、单独保管使用的纪律;群众生病也不再求神拜佛,而是主动求医治疗。村民也逐渐认识到牲畜也应讲卫生、防疫的重要,应经常打扫圈棚,有病牲畜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军民的医疗卫生科学知识,鼓舞了广大军民同落后、愚昧、迷信、疾病、不良卫生习惯作斗争的积极性,提高了全体军民健康防病的意识和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有力地推动了边区医疗工作的发展。
五、自力更生研制药品和医疗设备
抗战时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激励和推动着抗战军事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贯穿在延安和整个边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工作之中,边区军民依靠这种精神,克服困难,解决了药品和设备严重匮乏的问题。
抗战处于相持阶段后,国民党顽固派对边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边区财源枯竭,各级供应严重不足,缺吃少穿日益严重,国际友人红十字会和国内爱好和平的人士向边区捐赠的急需药品和设备器械,均被阻止和扣押,无法运进边区。许多抗日负伤将士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牺牲,大量患病的边区群众也因无药治疗而死亡,牲口也大量患病死亡。缺少药品和设备的严重问题摆在了边区军民面前。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向边区军民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医务工作者克服困难、夺取胜利的信心。八路军制药厂自力更生,自己动手,挖窑洞,盖厂房,采集中药原料,购买制药器械,采用半机械半手工的方式,先后生产出了大批药品。注射液有樟脑、福白龙、盐酸吗啡、硝酸士的平、氯化钙、肝脏注射液等。片剂有水杨酸钠、苏打片等。中药的解热、强壮、锁咳、泻下、利尿类等10多种。这一时刻,药厂共生产出西药品100多种。中央研究院制成了镊子、止血钳等医疗器械,其难度可以想象。
为预防当时流行的疾病主要有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天花等传染病,中国医科大学等单位研制成功了牛痘苗,预防天花的传染。1945年,中央军委总卫生部长苏井观责成李治等组织血清疫苗的研制工作,由姜恒明任顾问,后又调集周百其、翁远等人成立了卫生试验所,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开始了伤寒、副伤寒混合菌种,牛痘苗及破伤风菌种分离的研制工作,完成了破伤风类毒素和抗菌素的研制任务,并不断扩大生产,使牛痘苗、伤寒及副伤寒混合菌种、斑疹伤寒诊断菌苗液和血清,以及破伤风类毒素充分供给,保证了前线将士的需求。
六、控制了发病率,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死亡率
在边区防疫委员会“预防第一”的卫生工作方针指导下,边区军民在开展治疗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群众种牛痘防病,发动群众打苍蝇、建厕所、挖垃圾坑,经过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以表1为例,中央门诊部内科两年门诊病次数,即可说明。
随着各医院经验的增加和技术的提高,各医院的治愈率基本上在提高,死亡率总的趋势在下降,如表2、表3所示。
整个医院在进步,各科室亦然。以中央医院妇产科为例,在1940年至1941年,该院妇产科收治565名产妇,仅死亡2人,产妇的死亡率为0.36%,而在1942年及1943年出院的893名产妇中,则无一例死亡。而当时全国的一般产妇死亡率每年高达15‰。在过去北平协和医队妇产科的死亡率也(据1937年统计)在3%以上,(13)以我们经济和技术都比较落后,且有种种封锁,但两年近1,000名产妇中,无一人死亡。这既反映了边区政府对孕妇的各种保健制度实施的成效,也充分说明了边区妇产科及其他学科技术的进步。至抗战胜利时,陕甘宁边区人口的平均死亡率从60‰以上,下降到30‰。(14)
①参见兰州军区后勤部编:《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部队卫生工作史》(内部印行),1993年,第64页。
②参见一二〇师卫生部:《卫生工作概况》,1944年4月,军档全宗24,卷号15。西北军医卫生部:《卫生工作概况》,1940年7月,军档全宗23号,卷号39。
③参见兰州军区后勤部卫生部:《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部队卫生工作史》(内部印行),1993年,第84页。
④参见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页。
⑤参见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44年版,第98页。
⑥参见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44年版,第104页。
⑦参见兰州军区后勤部编:《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部队卫生工作史》(内部印行),1993年,第80页。
⑧参见兰州军区后勤部编:《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部队卫生工作史》(内部印行),1993年,第80页。
⑨参见1944年11月23日延安《解放日报》。
⑩参见1944年5月31日延安《解放日报》。
(11)参见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
(12)参见兰州军区后勤部编:《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部队卫生工作史》(内部印行),1993年,第117页。
(13)参见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
(14)参见武衡:《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科学技术发展史资料》,中国学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