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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鄜县关于铲除烟苗的报告

史志诚

    (1948年6月12日)
    张、李专员:
    查关于禁种大烟边府早有明文在案。职县已于6月3日严令所属各区立即讨论研究,抽得力干部带领民兵游击队满山遍野、大小沟道细密搜查,严格铲除烟苗。
    经查,已发现大申号区、万家庄、陈家庄、高家庄等地种有大烟,其烟苗亩数尚未统计清楚。石渣滓河多系冬烟,其他各地大部为春烟。冬烟古历五月中旬即可收,春烟在六月间收,冬烟现已开花,春烟已长一二寸高。种烟者多系来自其他地区的群众和复员退伍军人,以及逃跑之敌伪人员(如伪道德保警队长陈有功……),另据有些群众反映,这些种烟之退伍军人与敌伪人员有少数尚持有枪支和手榴弹等武器,故铲除烟苗须以武装配合非能完成任务。
    黑水寺与大申号两区已在开始进行铲除中,除黑水寺民兵游击队15人正在协同配合,并由县府保安科张瑞后同志带领警卫队员5人前去帮助,并采取政治教育,大量向群众解释宣传,使其能自动铲除,倘有个别顽皮和坏分子固执不铲或隐瞒不报都给以严处。
    现决定暂由公粮内拨借给黑水寺细粮25石,给铲除烟后无法生活之贫苦群众,予以适当救济。其他各地尚未发现。估计有些地方可能还有种植之大烟,等发现时另函再报。以上各节是否有当,请予指示为盼。
    苏旭亮
    (陕西省档案馆藏)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