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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甘泉县政府禁烟报告

史志诚




    (1949年7月24日)
    禁烟情况
    我县在春耕动员时在各级主干部中说明了道理后,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了这个问题,真正负责严格禁种,各地不许有一棵烟苗出现和存在,后在春耕开始便发现,一四两区靠近临县县界境山沟中已有种植和正在种之中,经查获主犯熊有财等五人管押教育十余天后释放并在当地开群众会进行了斗争。一区二乡曹王定罪等十四人亦开始种植,随即发现便将这些烟犯如今了群众并进行了斗争,八区二乡曹生富等十四人亦开始种植随即发现,便将这些烟犯,召集群众会进行了斗争。群众一致认为主犯应受处分并须管押是此普遍的教育了群众,一般正派之人今年大部未种,种的只是一些二流子逃兵等。在春至今有关禁烟问题写了三次指示并在夏耘工作开始干部出发时特别指明这个问题应严格注意,查打所以配备了民兵参谋付成兴带领警卫战士到估计会多的地方一区专此巡视检查禁查三区五乡的了解是有后派区助理员高金山专门下去搞了五六天,开始乡上的干部不积极不往种烟的地方上引,后来高金山同志慢慢的钻山早上出发晚上回来,结果终于找出了十余块,一区营长周光明下去查烟乡干部不往地方引后来他却与这些人另走开找结果发现了很多在一区四乡只一个乡就发现了七十二户人种烟,占全乡总户二百八十四户的三分之三十三点六,这个乡差不多每年都种的,今年算种的少了,这些人大部都未行处理因在农忙期中。所以说这个禁烟问题是在于干部思想弄通与否只要下了决心就可以查得彻底,故在各级干部的努力之下,全县共查出大烟八十七亩六分,详情见表:
    对烟犯的处理情况
    主要本着是为其对违法有所认识及教育广大群众,同时这些种大烟的人多是开小差的和二流子半二流子等,故对主犯和起一定作用的胁从者实行管押和罚工(罚工最多者半个月),这些罚工用在给军烈工属锄草或背柴,如在一区二乡将七旬烟犯以改造式的编入扎工队中不许他们随便离开,这在改变和教育他们一般的协从者问题不大者多在群众会上进行批评或斗争,这里大烟是否再有亦很难说,同时在查打时在志丹三区石候子安塞与甘泉界有种烟人未捉住,查烟情况大体如上处理,详情见表: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