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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禁毒政策

史志诚

    
    西安事变之后,国共开始合作抗日,为配合国民政府正在开展的“六年禁烟”运动,陕甘宁边区政府颁行了《陕甘宁边区禁烟禁毒条例》颁布于1940年1月27日。该项条例规定,凡是吸食和注射毒品者,种植罂粟者,制造吸食、注射烟毒器具者,贩运和销售烟毒者,帮助或庇护他人吸食、注射、贩卖烟毒者,均依证禁烟禁毒条例治罪。关于禁吸,规定年龄在30岁以下者,限期登记后3个月内戒绝;31—40岁之间者,限6个月内戒绝:41—60岁之间者限登记后一年内戒绝;60岁以上者,限登记后二年内戒绝;也就是在限期届满后,不允许任何人吸食鸦片。凡不登记或登记后在限期内未戒绝者,分别处以半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并科100元、200元或500元罚金。关于禁运和禁售,规定按运销毒品的价值多少分别治罪,烟毒价值在10元以内者,罚一个月以下苦役,并科10元下罚金,烟毒价值在11—50元之间者,罚6个月以下苦役,并科100元以下罚金,烟毒价值在51—100元之间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元以下罚金;烟毒价值在101—300元之间者,处13年有期徒刑,并科500元以下罚金,烟毒价值301—500元之间者,处35年有期徒刑,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烟毒价值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并没收其家产。条例还规定,凡直接或间接受日寇之主使以烟毒危害民族生机者,按惩治汉奸条例治罪;凡贿赂或诬告他人者,加重处罚;凡查获的烟毒及器械,除供医药用之外,一律销毁,政府鼓励群众协助禁烟,有功者给奖。大致说来,这些规定与国民政府在1938年颁行的《修正禁烟治罪条例》及《修正禁毒暂行条例》精神和原则大同小异,都是渐禁方案,对于私贩私售烟毒的最重处罚,都是死刑,略有不同的是,《陕甘宁边区禁烟禁毒条例》关于禁吸的时间限制较短,这是由于“六年禁烟”运动也已接近尾声之故。
    与国民政府同一时期所颁行的成套的禁烟禁毒法规相比,陕甘宁边区的禁烟毒法令显得比较简略,制定详细周密的法规是必要的,重要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真执行,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于禁烟禁毒的认真推行弥补了法令条例的相对不足,从1935年开始,便开始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禁烟毒意义,尤其是通过各种社会团体对吸食毒品者进行教育,对贩毒者进行检举,很有成效。1938年6月,边区政府总结了以往禁烟禁毒的基本经验,从1935年冬天开始进行禁绝烟毒的动员工作时,曾经举行过化装宣传大会,有计划的经过人民已有的组织,如工会、贫农团、赤工军、少先队、儿童团,尤以妇女协会得力最大,因为她们最厌恶自己的丈夫儿子吸食鸦片,军人家属的模范作用也起了不少的影响,鸦片烟毒吸食者经过教育,认识了鸦片烟毒的危害,特别是感受到了社会的压力,便觉得非禁吸不可,戒了烟瘾,因此,政府的禁烟令,转变成为人民自己的意志,一变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大家都在讨论它。“无论是自政府机关团体的会议,以至闾阎妇孺的私议,大家者在互相的规劝着,妻劝其夫,兄勉其弟,父诫其子,不到一星期工夫,自动报名承认,自愿戒绝烟毒者,络绎于道,拥挤于各地方政府的门口,争先恐后地递上写明了自己姓名、年龄、籍贯、何时式断及要求政府在戒烟期间给以何种帮助的纸条。一时,各地政府真有门庭若市,川流不息之慨”边区政府为此专门拨出一些经费,用以“统制”鸦片的贩卖及炼制戒烟药品。边区政府不但严格宣布禁种罂粟,改种粮食的办法,还公布了增加粮食生产的奖励办法。与此同时,边区政府还通令各级政府及切有警戒、戒严任务的机关、部队和人民团体,严缉私贩烟毒犯。例如,有一个贩毒者,由宁夏河西产烟区,乔装打扮成磨剪刀匠人,将他的那条安放磨刀石的板凳中间凿空,把熬制好的鸦片烟膏注入其中,凝结成块。贩毒伪装如此巧妙,后来还是被一位热心参加禁烟运动的妇女发现了,从这个例子便可以想象到当时人民参加禁烟活动的积极性。在陕甘宁边区的禁烟运动中,出现了一种比赛活动。大家都在自己的团体内互相竞赛着,比不吃鸦片,比戒烟瘾,比谁先劝服家人如期戒断。机关制作了各种各样的奖旗。奖励如期戒烟者,奖励查获私贩烟土有功者,普照遍的将每一个人组织起来,参加一个社会团体,受社会团体制约,这是边区社会的特色,这在国民党统治区是不可能的,人们积极参加禁烟活动,相互开展竞赛,这也是国民政府统治区内不可能出现的活动,这是群众性创造,唯有自觉的群众才能发现它,推广它。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出来以后,便迅速取得了显著的禁毒成效。“在约三个月后,便将那人闻而咋舌的烟毒驱逐了,消灭了。……这不能不是边区行政一个大的成绩”。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自觉地参加禁毒活动的富有成效的经验,对于共产党人以后的禁毒运动及各种政治运动都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善于组织群众运动的确是中国共产党获得政治成功的镇山之宝。
    在国民政府宣布六年禁烟计划基本实现,所余为善后问题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宣布:“在陕甘宁边区,由于历年地方政府与人民之通力合作的结果,到今天可以说已经完全禁绝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陕甘宁边区的鸦片问题仍然存在,迫使边区政府必须加强缉毒工作,于是又制定和颁行了一些新的禁烟毒贩卖,吸食案件,查验烟民登记证,缉拿烟毒各类人犯,为配合这种行为,于9月16日公布《查获鸦片毒品修正办法》,鼓励查缉人员积极负责,具体定了奖金标准,同时也鼓励密报活动,如规定,“亲自查获案件,送交督察处或当地政府者,给予奖金之全部;”“事前洞悉或目睹,随时向督察处或当地政府密报,因而查获者,给密报人奖金全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分给协同在事出力人员及其机关”;“密报人密报告,如愿参加办案者,除领取密报人应得奖金外,并可兼领办案人员应得之分”。
    (王宏斌:《禁毒史鉴》岳麓出版社1997年版)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