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图书

[上一记录][下一记录]

第七章 第一节 抗日战争胜利后边区的形势与任务——1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第七章 陕甘宁边区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
  第一节 抗日战争胜利后边区的形势与任务
  一、抗日战争胜利后时局和中共争取和平民主的方针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中华民族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的解决,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人民大众同美帝国主义支持的以国民党蒋介石反动统治集团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成为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集中表现为建什么国的斗争,是恢复和巩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还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或是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斗争的焦点是要不要和如何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与蒋介石的独裁统治,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国的历史开始了由抗日战争向国内战争的转变。
  在中国历史转折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中华民族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力图避免内战,争取经过和平的道路建设一个新中国,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为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斗争的道路上,充满困难和荆棘,是不会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因此,针对蒋介石集团抢夺胜利果实、妄图消灭革命力量的阴谋,中共中央决定今后的战略任务是:继续贯彻中共七大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坚决保卫抗战胜利果实,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中共中央反复提醒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十分警惕内战的危险。鉴于独裁、内战和卖国是蒋介石一贯奉行的准则,中共确定自己今后的斗争方针是“针锋相对”,即坚决以革命的两手反对反革命的两手。这就是说,一方面,要尽力争取国内和平民主,反对和制止内战;另一方面,对蒋介石绝不抱任何幻想,不怕威胁与利诱,充分做好武装自卫的准备。人民军队遵照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的命令,坚决迅速地从日伪手中收复失地,并对国民党军的进犯实行必要的自卫还击。
  此时,蒋介石要立刻发动全面内战还有许多困难,存在若干顾忌。经过八年艰苦抗战并付出巨大的民族牺牲之后,中国人民才取得最后的胜利。他们希望能够和平建设自己的国家,因而发动内战是极其不得人心的。加上英、美、苏三国此时并不赞成中国发生内战,对蒋介石也有一定压力。抗战期间,国民党主力部队避退西南和西北地区,现在蒋介石要他们迅速开赴华北、华东和东北,确有很大困难。中国共产党发出的明确警告,更使蒋介石不敢过于轻举妄动。由于发动内战仍需一段时间的准备,1945年8月14日、20日、23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连发三电邀请毛泽东赴渝面商“国家大计”。
  中国共产党对争取和平有着真诚的愿望,对时局也有清醒的分析。为了力争创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和平时期(即使是暂时的),中共中央决定派毛泽东、周恩来和王若飞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和平谈判。1945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说明关于和平谈判的方针:在谈判中我方准备在不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必要的让步,以便击破国民党的内战阴谋,取得政治上的主动地位,取得国际舆论和国内中间派的同情,换得我党的合法地位与和平局面。在谈判中必须坚持“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团结之目的;有理有利有节”①等项原则。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力争和平之后,“如果国民党还要发动内战,它就在全国全世界面前输了理,我党就有理由采取自卫战争,击破其进攻。同时我党力量强大,有来犯者,只要好打,我党必定站在自卫立场上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②。
  经过43天的谈判斗争,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在重庆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并公开发表。国民党政府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双方协议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重庆谈判的举行和《双十协定》的发表,进一步宣传了中共的方针政策,扩大了中共的政治影响,争取了中间力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虽然国民党政府迫于形势承认了“和平建国”的方针,但它仍然企图通过发动内战来消灭人民革命力量。蒋介石积极调兵遣将,运用大量兵力,不断向许多解放区发动进攻。中共中央指出:《双十协定》确为人民争取到某些民主权利,中国共产党也取得与国民党的平等地位,但是许多局部的激烈军事冲突仍不可避免,全国规模的内战苗头依然存在。为此,中共中央提出“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全国性战略方针,领导人民军队站在自卫立场上,坚决回击国民党统治集团掀起的内战恶浪。与此同时,国统区人民也积极参加大规模的反内战运动。正是在这种情势下,蒋介石被迫表示同意召开《双十协定》所规定的,有各党派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以进一步争取时间部署内战。
  中共中央认为,要蒋介石放弃灭共企图不可能,但目前他下讨伐中共中央的决心也不可能,国共关系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维持一种“一时偏和,一时偏战,和中酝酿战,战中酝酿和”的局面。在这种边打边谈的形势下,中共方针依然是坚持“团结、和平、民主、统一,用自卫力量挡住他的军事进攻,用和平力量向他做政治进攻”③。迫于中共等各方面的强烈要求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1945年12月31日,国民党政府表示同意停止一切军事冲突。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公布《停战协定》,并分别下达停战令。同日,有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以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1946年1月31日,经过中共、民盟及其他民主分子的努力,会议通过《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和《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有利于人民有利于民主的议案。这些协议虽同中共历来的主张还有一定距离,但他们实际上否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制度和内战政策。这五项协议,继《双十协定》之后,再次确认了避免内战、和平建国的方针及以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法化为和平建国途径,否定了国民党的内战独裁方针,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力争和平前途的一个重大成果。
  194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指出:由于政协会议的成功,“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国内问题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④指示明确指出:“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依然是曲折的、长期的”,党必须注意“阵地的保持与继续取得”,“练兵、减租与生产是目前解放区三项中心工作”。⑤
  ①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4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4页。
  ③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629页。
  ④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1921—1949)》第1卷(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701页。
  ⑤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1921—1949)》第1卷(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701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