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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哲到致彭德怀巧电


  (1936年11月18日)
  彭兄勋鉴:
  铣(十六)日两电均悉。
  一、查胡进度实比弟部为快,删(十五)日占领豫旺县者即该部,弟部则仅动至路沟附近,事实俱在。且总部严格限制路线,已详前电。朱、张、萧、贺诸同志不谅,亦惟听之而已。然日久见人心,必有知弟之一日。
  二、现弟部又奉命向山城堡、环县一带前进,并限哿(二十)日前完成任务,且有违误即改〔革〕职拿办。为保存抗日力量,弟部只能缓进,不进则不可也。
  三、弟部于铣(十六)日全部到豫旺堡,本拟即时前进。兹以兄嘱,特电令缓至皓(十九)日由该处出发,勉副尊意。
  四、弟部进路:郭、张师经赵家树屯、龚家原、李家渠口至环县;刘、吴师经可石湾、何连湾、洪德城至吴家河湾;松师经张家*(左土,右夭)、杨家庄至山城堡。
  五、胡部在定边、盐池之隔邻,一贯不按指示路线行进,专蹑贵军后急进。如前者,豫旺县本为弟部进路,而彼即于删(十五)日先我占领。
  六、朱、张、萧、贺诸同志误会,实亦此。希特注意。弟王以哲。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