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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哲致彭德怀马戌电


  (1936年11月21日)
  彭兄:
  一、巧辰电奉悉。
  二、查洪德城、环县乃弟部进路,胡宗南未必前往。
  三、为保存抗日力量,似不必作无谓牺牲。
  四、上令原限号(二十)日前进至环县、山城堡,现已逾限多日,实在无法再延矣。弟王以哲。马戌。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