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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哲致彭德怀感电二


  (1936年11月27日)
  (一)来电敬悉。萧、贺同志处境之困难,较弟尤甚,此境不胜同情;
  (二)弟迭见奉询,未悉如是。兹承明示,弟决受迟缓之责,决不使贵我抗日力量稍有损失;
  (三)弟已令我部停止,勿再前进。特闻,并转周、萧、贺、张诸同志。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