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史料辑录>电文

  


中共中央书记处就事变发生后党的任务致胡服电


  (1936年12月12日)
  胡服同志:
  关于西安起义的指示如下:
  甲、张学良、杨虎城配合全国、西北与西安革命势力的发展,逮捕了蒋介石、蒋鼎文、陈诚、万耀煌、钱大钧、陈继承、卫立煌等祸国罪魁,发表抗日救亡通电。
  乙、我们的任务是:
  (一)揭发蒋介石对外投降,对内镇压民众与强迫其部下坚持内战之罪状,拥护张、杨等之革命行动。
  (二)号召人民起来,要求张、杨、南京及各实力派,立即召集抗日救亡代表大会,在西安开会,讨论抗日救亡大计。
  (三)号召人民及全国军队,积极注意日本与汉奸之行动,防止并准备抵抗他们乘机侵犯上海、南京、青岛、华北与晋绥。
  (四)推动南京及各地政权中之抗日派,响应西安起义,并严重 对付亲日派。
  (五)稳定西西派、黄埔派、推动欧美派、元老派及各实力派,积极站在抗日救亡方面。
  (六)号召人民及救亡领袖,要求南京明令罢免蒋介石,并交人民审判。
  (七)推动宋子文、孙科、孔祥熙、蔡元培、李石曾等,争取英、美、法三国谅解与赞助。
  中央书记处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