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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湘致国民政府与备省军政当局提出解决陕变四项原则电


  (1936年12月18日)
  (衔略)西安变起,举世震惊,莫不痛心,强邻称庆,国势之危,殆如累卵。窃湘忝总师干,兼主川政,权衡全局,悲感既胜。寒(十四)亥电所陈,谅邀台察。窃以为补救之计,有不容缓图者,谨略陈管见,以质高明。
  (一)我国年来上下努力,始由纷乱之局势,而整理略具国家规模,组成强有力之政府。国际间之认识,始由文理名词之中国,变易为政治名词之中国。在此巨变之际而折冲国际,安定国内,深望同尽其力,如或各自为谋,必使全国分裂,强邻得逞,任何省区,任何派系,断无可以幸存之理。所望各省军政同人,团结一致,竭力拥护中央,以求国家之完整。
  (二)强邻蚕食,有进无已,初不以我国领导者之为何人,而稍变更其亡我之政策。我既变起于仓卒,彼将引为千载难遇之良机,而加速其取乱侮亡之行动。深望各省军政同人,团结力量,排除万难,在共同拥护之中央领导下,敢冒百死,以御外侮。
  (三)国人频年以来,因外侮日亟,御侮雪耻之念,无时或忘,主张虽有缓急,所见或有偏全,而爱国抗敌之志,实无轩轾。乃者,西安事变,已使我御侮救国工作,蒙莫大之打击;如再继以大规模之内争,不啻蹈西班牙之覆辙,我国家民族,将陷于万劫不复之悲境。各方所争,既在抗敌之时间与方法,而不在抗敌之是非,更何心忍自耗国力,使强敌坐收渔人之利?所望各省军政同人,以政治方法翊赞中枢,稳定全局,促成和平解决之办法,以保全御侮救国之实力,以求我国家民族之生存。
  (四)蒋委员长劳苦功高,为全国军民所当钦崇爱戴,在内忧外患交迫之今日,尤为全国军民所必须之领袖;以政见之略歧,竟使丧失自由,竟使我国人挫抗敌之心,坚仇雠侵略之志,破坏内部之团结,消失对外之力量,以此救国适速其亡,劫持之者,苟念及此日之艰难,亦应知所为之非是。所望中枢当局,各省同人,速谋有效之方,促劫持者之觉悟,恢复领袖之自由,俾得继续行使职权,以完成抗敌救国之工作。
  以上所有拥护中枢、抗御外侮、弭息内争、营救领袖各端,湘以为必须立谋具体之办法,以救目前之急。至国家今后对内对外原有办法,且宜继续,藉维具体确定,尤望中枢诸公、各省同人,共同商洽,迅行决定,专电布达,伫候明教。刘湘叩巧(十八日)印。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